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内容摘要:

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劳动部 1996 年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劳动部 1991 年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三)劳动部 1990 年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四)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 98。 (五)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 98。 (六)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3- 98。 (七)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980 年)。 (八)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 T5047- 95 (九)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07- 92 (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 DLJ58- 81 (十一)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十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十三)原电力工业部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 (十四)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 (十五)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 1988 年) (十六)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 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二)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交叉作业正常。 (三)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四)水电力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五)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关于材料: (一)定额中的运输用枕木、设备组装平台、起吊加强铁构、水压试验先进临时管线、锅炉化学清洗用临时管路箱罐、现场特配专用工具等所需周转使用材料,均按摊销量计入材料费。 (二)周转性材料折旧率见附录。 七、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 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其余为材料费。 1.第一章、第三章 ~第五章,按人工费的 8%计取。 2.第二章按人工费的 3%计取。 (二)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取。 (三)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取。 九、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说明内已说明外 ,定额应考虑的共同性工作为: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工器具的场内运输,设备的安装、分部或系统试运;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件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结尾清理等。 十、本定额不包括下列的工作内容,应使用其他有关定额或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一)电机检查接线等电气性工作。 (二)设备底座与螺栓孔的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三)分部试运时调整人员参加的工作。 (四)整套机组联合试运转工作。 十一、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六分册 工业管道工程 一、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 厮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GB50235- 97。 (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 98。 (三)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323- 87。 (四)手工电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尺寸 GB985- 88。 (五)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 88。 (六)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998 年) (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八)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 1988 年)。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一)单件重 100kg 以上的管道支架、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摊 销均执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二)管道和安装支架的喷砂除锈、刷油、绝热执行第十一分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方工程挖土深度在 以内执行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挖土深度在 以上或石方工程及砌筑工程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二 ○○○) 四、本定额内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 (二)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三)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气保护和防冻保护。 ( 四)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运输费用。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 %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费用),其余为材料费。 (二)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超高的因素,不论操作高度多少,均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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