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共和光伏电站epc邀请招标商务文件内容摘要:

通事故、环境污染和重大垮塌事故、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和其它事故。 4. 投标人资格 详见须知前附表。 5. 招投标时间安排 招投标时间安排见前附表中的说明。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及参加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 人 缴纳的 招标服务费。 按计价格【 2020】 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服 务费货物类标准费率下浮 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 条和第 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 如果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投 标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参见第三章。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5 日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 (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下同 )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在接到该澄清请求后 5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答复 (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但招标人认为无需澄清的问题可以不予答复,对未作答复的问题应视为无效,亦不作出解释。 对非直接从招标人处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投标人没有进行澄清和解答的义务。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 的任何时间 ,均有权以补充通知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这种修改或补充可以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以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招标人的补充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邮件、传真等方式发给所有直接从招标人处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 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非直接从招标人处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没有收到相关的补充通知而导致其未中标或者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 中的相关内容 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对此,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解释、澄清或修改的确认 11 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解释、澄清或修改的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上述文件。 8. 标前会与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 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投标报价 报价的基本原则参照专用合同附件 9。 ,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并对价格作相应的修正。 本次招标,招标人 只提供初步图纸设计,仅 提供 估算的 工程量清单 (供参考) ,本 招 标工程范围 内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 、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做法 及工程总承包的要求,凭借各自的经验 结合实际 确定。 汇总价应为本标工程的 设计、 制造、采购 (电池组件供货除外 )、运输、保管 (含电池组件现场保管)、保险 、检测、消缺、建筑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试运行所需 12 的材料)、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 和 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 KKS标识系统,及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 种费用均应包括在汇总价中。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投标价格方式 本工程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 承包 方 式。 本工程报价为工程总价承包, 合同有效期内 除单项设计变更和单项变更设计增减价格在 50 万元以内 不再调整合同价款 ,单项设计变更和单项变更设计大于 50 万的按照超出部分予以调整。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 设计费(按照招标方提供的价格单独计列并计入投标总价)、 电池组件供货(不含); 采购费用 本工程建筑安装所需的所有设 备(除电池组件供货外)、 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 施工费用 场区范围内的场区道路及所有临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场后自行接入施工电源和水源(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已接至场内); 其他费用 设备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质保期设备系统维护等。 其他:包括配合达标投产的费用、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现场设备的二次倒运费、工程建设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计取的其他各项费用(含利润、税金)。 上述各项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如报价为零或未报,将认为此项工作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和总报价中。 本工程招标不指定投标人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均由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已有经验计算。 本工程鼓励投标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报价。 报价中的税金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办理。 在报价时,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虽然系按各自的已有经验计算,但招标人和投标 13 人均认为该报价所对应的工程量应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本工程设备的运输、装卸 (含电池组件到货后的现场卸车) 、保管、检测、消缺、发放等工作由承包商 自行承担,并负责设备由保管发放地至安装现场的装卸车、倒运等工作,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本工程 招标人办公设备、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等费用由招标人自行解决, 费用 不 计入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购置费用包括运输费用和运输保险费。 工程 施工用水 、 用电 施工电源按发包人指定点由投标人引接电源,并装设电度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预算中施工用水、用电费与市场的价差,结算时不予补差。 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的当期价格水平,投 标人对本工程的报价应充分考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除合同规定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窝工损失(包括设备、图纸 、材料短期迟供、停水、停电等 ); ( 2) 承包商采购材料、设备的 运杂费(包括过桥、过路、运费等)、保管费和 涨价费用 ; ( 3)现场情况可能导致的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发生的费用; ( 4) 为实现工程达标、创优及为满足使用招标人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费用; ( 5)施工、生活用水、用电、通讯费; ( 6)材料的到场检验试验费; ( 7)为满足正常施工而进行 施工 临时道路、场地铺垫等措施费用、植 被恢复费用; ( 8)取弃土(包括取、弃土场及弃土场道路等)、弃土(含泥浆)清理及外运费用 ; ( 9) 施工区域、 主要干道 清扫及文明施工要求 (包括路面保洁、洒水等) 发生的费用,招标人对工程现场的总体策划和形象宣传而发生的临时设施建设增加的费用等 ; ( 10) 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用 ; 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对已完工设施在移交给业主之前的保管、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 11)临建场地内的挖、填平整费用; 14 ( 12)施工过程的各项自检及配合业主或上级的各项检查费用; ( 13)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建(构)物沉降观测费用; ( 14)防范一 般性自然灾害(如洪水等)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 ( 15)投标人办理施工手续的费用、政府部门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 ( 16)建、构筑物本体或基础混凝土中根据施工图要求或施工需要而采用防冻剂、早强剂、微膨胀剂及其它添加剂所需费用; ( 17) 建、构筑物本体或基础钢筋根据施工图要求而采用挤压钢筋接头费用; ( 18)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赶工费、施工材料、消耗性材料的价差及施工中一般的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 ( 19)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噪声、粉尘、废弃物及油污废水等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 ( 20) 承包商所发生的相关咨询服务费用; ( 21) 政策性调整 发生的费用 ; ( 22)投标人投保相关保险的费用; ( 23) 因施工造成的地方关系协调费; ( 24) 安全保卫费用; ( 25) 余物垃圾清理消纳费; ( 26) 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应工期调整要求需增加的各种费用; ( 27) 工程完工后生产现场的临建及余物拆除(包括地下部分)等清理及恢复费用。 ( 28)其他(如有)如设计费、材料费。 其他有关说明:无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货币 投标人的报价应全部 采用人民币。 15 10.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逐项逐条响应,投标文件中的响应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条款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和同意。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差异 , 无论多么微小,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差异表的格式按技术和商务分别汇总说明。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往来函件和文件 均应用中文编写。 度量衡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要求,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如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若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视为自动退出投标 ,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 暂不收取。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 文件一式【 5】份 (1 正 4 副 ),投标报价书一式【 5】份 (1正【 4】副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一份,电子版【 1】份(应以 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 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有差异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书正本的均应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 正本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包封在一起,副本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包封。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信息”一起用信封密封,投标报价书的正本、副本用信封分别单独密封。 投标报价书和其他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应用信封密封在一起。 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保证金( 1份,含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信息)、投标报价书(含其正本和副本)的包封件及所有电子版包封件一同装入一个外包封中。 投标文件的标记 文件封皮标记 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书的封皮应注明(如为塑封,可在纸质第一页注明)的内容:项 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商务 /技术)部分、投标人名称、投标时间等,并在正本、副本上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表面应注明的内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 /技术)部分、投标人名称,电子版可注简称。 包封表面标记 不管是独立包封还是将多个包封封在一起的包封,所有包封上均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封中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 /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时间及“投标截 止时间前不准启封”字样,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和报价书的正本、副本,在包封上应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的递交 对于按照本须知规定密封并进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接受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1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并加写相关标识,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 被 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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