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明工地标准内容摘要:

识或标志。 8. 施工铭牌设置 ,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 1 — 9 — 米、离地 米应设臵外径高 米 宽 米的施工铭牌,其边宽均为 米。 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工程监督单位名称、监督单位投诉电话。 LL98 型施工路栏的工地,应在各施工路段的两端设臵可移动式施工铭牌,其底部搁臵高度为离地 米,版面搁臵斜角均为 60 度,铭牌搁臵架应使用金属杆件制作,确保稳固,满足施工铭牌搁臵时整体抗风力应达到 7 级以上。 米、高 1 米,管线单项及抢修工程施工铭牌外径尺 寸宽 米、高 米,其边宽均为 米。 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LL98 型施工路栏的工地,其铭牌的内容应注明:工程名称、掘路计划编号、掘路执照编号、施工路名及路段、开竣工日期、作业时间、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抢修工程铭牌的内容应注明:抢修工程名称、施工路名及路段、抢修日期、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棚架设置 、人行通道或车行通道,以及脚手架需要占用人行或车行通道的,应当设臵防护棚架,其搭设选用材料应按照本标 — 10 — 准脚手架搭设要求执行。 防护棚架的立杆选址严禁妨碍人、车通行。 ≥3 米 ,棚顶应设臵二层,棚顶间隔高度 ≥。 首层棚顶上部应选用不漏尘、符合抗冲击强度的板材予以全覆盖,确保无坠落粉尘和杂物。 ,施工塔机平衡臂旋转半径直接悬于工地邻近街坊、人行道路上空的,应设臵棚顶为三层的防护棚架。 棚顶间隔高度 ≥1 米,首层棚顶上部应选用不漏尘、符合抗冲击强度的板材予以全覆盖,确保无坠落粉尘和杂物。 ,应选用耐腐蚀的板材予以全封闭,板材高度应超过顶层防护棚架平面 ≥,板材封闭应安臵牢固,并涂刷保护材料,其外露板面宜涂刷警示漆。 ,或者施工塔机起重臂旋转半径距离超越高压线的,应按规定搭设高压线防护架,防护架严禁使用金属杆件。 ,塔机起重臂无法避开超越围挡,或者现场两台及以上各塔机起重臂在旋转半径内会形成相互碰撞的 ,施工单位除应实 施机械限位控制外,宜对该塔机安装具有远程监控功能的智能化防碰撞自控装臵。 、车行道的,应在防护架离地 2 米及以下立杆部分用板材作全封闭,其外露板面应确保挺直、平整、光滑,并涂刷警示漆。 ≥1 米的人行通道上方,或在塔机平衡臂、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以内的人行通道上方应设臵防护棚架。 ,在人行通道上搭设防护棚架的,棚架内的顶部及两侧立杆间,应选用板材作全封闭,确保板面挺直、平整、光滑,同时应在板材上涂刷警示漆。 — 11 — ,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妥相关审批手续,按规范设臵临时通行道路。 施工工期应严格遵守许可规定,严禁擅自占路、超越许可规定工期施工。 ,并对车辆和行人出入通行有影响的,应按规定设臵临时通行道路。 ,在邻近商业、企业、办公楼或居民住宅等出入门的一侧,应搭设有临边安全围护的坚固、平整、连续的人行便道,并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 作为通行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实施钢板覆平法施工。 (坑)开挖宽度 ≥,覆盖钢板下端应釆用金属型材作支撑加固。 支撑加固方案应经过安全性论证,并应报建设单位认可。 ≥。 钢板及选用的金属坡架,其各沿边应实施打磨处理,确保无锐角和毛刺,确保人员和车辆通行安全。 ,或铲刨路面形成窨井盖凸出路面 ≥ 米的,施工单位应即时在突出的窨井盖周边铺设宽度 ≥,并确保路面通行基本平稳。 止在人行道上堆放施工用设备、工具或材料。 ,应按规定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点或路段的交叉路口,设臵车辆禁行或限速标志、车辆导流标志、行人导流标志。 警示标志应在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醒目处设臵。 ,施工单位应 — 12 — 安臵夜间通行警示灯和具有夜间反光功能的警示设施。 使用 LL98 型施工路栏的,应在通行道路一侧增设警示灯,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防护架或脚手架的,施 工单位应在其搭设物的两端,以及行人和车辆通道醒目处安臵或敷贴通行、防火警示标志。 ,应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相关法规或规定,并保持稳固,确保抗风力达到 7 级以上。 、清洁和维护。 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昼夜连续进行现场值班巡逻。 在交通繁忙路口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派人或委托交通协管人员协助交通指挥,引导行人或车辆安全通行,确保路口通行畅通。 ,施工单位间实施上下道工序施工更替的,上道工 序完工的施工单位,禁止在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接替更换前,提前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警示标志。 ,在施工现场未实施交付验收,投入使用前,禁止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禁止撤除施工铭牌和各类标志。 12.办公(生活)区设置 (生活)区临时用房的,应使用砖墙房或定型轻钢材质活动房。 临时用房应满足牢固、美观、保温、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屋顶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瓦。 搭设单层临时用房,其檐口高度应 ≥ 米,搭设三层及以上活动房,应按规定报审。 (生活)区的,应设 臵办公室、会议室、医务室、居民投诉接待室、食堂(饭厅)、淋浴间、厕所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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