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示范文本)小区住宅楼监理投标书内容摘要:

场,组成验收专家组负责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隐预检及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工程验收的依据 ( 1)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 2) GB503002020 验收标准及其配套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法规文件; ( 3)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 4)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技术报表及资料。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申报 否 可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否 可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首先 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可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竣工初验。 竣工验收的依据。 1 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 2 全部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3 工程设计变更及洽商文件; 4 机械设备的技术说明书; 5 有关的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法规文件; 6 国家统一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 程施工及验收资料。 竣工初验的先决条件 ( 1)非生产性建筑的土建工程已经完成;房屋附属的水、暖、电、卫工程已经完成;室外管网、线路已经接通;电梯、通风、空调等设备已安装完毕,并且水、暖、电气线路已通,达到使用条件; ( 2)生产性、科研性建筑除具备上述建筑物的要求外,还应达到可以进行设备安装的条件; ( 3)规定的各种施工技术资料;规定的各种涉及监理工作的报表资料已经准备齐全; ( 4)施工单位已对报竣工工程进行自检,自评,并修正了工程缺陷,达到了合格。 并且经过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验 收合格; ( 5)施工单位已提出竣工报验申请。 初验步骤 ( 1)检查工程质量的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并作好记录: ①资料项目应备齐无遗漏; ②资料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当地政府发布的规范、规程与标准; ③各项资料达到完整、真实、准确; ④应特别注意带关键性的资料,如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厕浴间两次蓄水试验记录等。 ( 2)核查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否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 ①分项工程的划分是否符合标准,验 收是否及时,有无虚假或后补情况; ②检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内容是否齐全,主控项目材质内容与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相符,各种试验、实测数据是否填入,验收结论是否确切,签字是否齐全; ③经返工修整的检验批工程是否已重新验收,验收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④分部工程划分是否符合规定,所含分项工程是否齐全无遗漏,验收是否全部合格,验收记录是否符合标准,签字是否完全;涉及安全和作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和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如通风与空调分部),抽样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⑤各分部工程是否均已按规定验收合 格。 涉及安全和使用的分部工程抽检资料是否完整,对主要使用功能抽查是否合格。 ( 3)工程观感检查(“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①由项目监理部组织专业配套的检查评定小组; ②检查内容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验记录表”,为避免个人水平不一,应有三人以上同时检查; ③各项检查内容应采取事先随机取样的方式。 室外工程及屋面全数检查;室内工程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 包括附属房间和楼道 ;进一步细节的划分可由检查小组做决定; ④等级标准的评定见有关规范。 ( 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分别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20)》中的附录 D、 E、 F、 G。 ( 5)总监理工程师写出监理评估报告。 初验工作结束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①、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参加验收; ②、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组成工程竣工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③、通知工程质监部门到场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④、工程竣工验收小组按 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报告书,并加盖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公章; ⑤、由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⑥、备案部门同意备案并发给“工程使用许可证”,工程可投入使用并进行竣工结算。 ⑦、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施工单位向 建设 单位 移交 竣工 工程 ,工 程进 入保 修阶 段。 竣工 验收 流程 申报 否 可 申报 否 旁站监理制度 监理部根据本“监理大纲”所初步确定的本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细化旁站监理措施,分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并抄送工程质量监督站;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以便安排人员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在总监指导下实施。 砼搅拌、浇筑会签制度 此制度在本工程施工监理中的建立与实 施,旨在保证混凝土搅拌、浇筑的质量和各安装分部工程所需的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块件工作的落实。 混凝土搅拌前,督促施工方认真做好材料送检合格、试配送检合格,钢筋制安、模板制安检验批验收合格、预留、预埋施工按图施工报验合格、机具检查合格、施工及质检人员到位等准备工作。 由施工单位填写砼搅拌、浇注会签单,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量员检查无误后,各责任方人员签署“会签单”完备后,方可开盘搅拌、浇筑。 砼搅拌、浇筑会签流程 工程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发生事故后,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级处理: ( 1)一般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应立即( 8 小时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书面报告,由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方案交设计单位研究,同意后出设计文件,由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并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项目监理部监督执行。 ( 2)一般工程事故 根据建设部( 1989)第 3 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及建设部( 90)建建工字第 55 号(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凡 造成重伤 2 人以下,直接损失在10 万元以下, 5000 元以上为一般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 8 小时内)报告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部组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有关主要领导( 36 小时内报出书面报告),必要时还应通知劳动、环保、检察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各方共同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方案。 对于工程问题的处理同一般质量问题,关于对伤亡人员的处理,监理部原则上不介入。 ( 3)重大工程事故 重大事故(有人员伤亡,直接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应按建设部( 1989)第 3 号令的规定处理。 工程问题的处理同一般质量 问题,对伤亡人员的处理,监理部原则上不介入。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如事故非常严重,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时,按工程停工、复工程序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注:在质量事故中出 现人身伤亡时,监 理单位不参加伤 亡事故的处理。 事故非常严重,需 要停工时,按“工 程停、复工程序” 执行。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组织实施,监理组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及在每周例会上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突出重点,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施 工 阶 段 进度 控 制流 程 申报 否 可 申报 否 可 否 可 投资监督制度 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概预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并加强对月进度工程款的审核控制。 对重大变更设计而增加较大投资的工程,总监应及时掌握并报业主,以便加强投资控制。 月支付工程款程序 审查合同内项目: 审查合同外项目: ,商洽是否有文件依据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 本工程项目每月应编制《监理月报》报送建设单位及公司本部。 《监理月报》的编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本 专业部份的编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阅把关。 监理部人员分工协作,在每月的 25 日后编写,每月 30 日前报送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 月报须把握其完整性、真实性;有分析、有比较、有总结,有下月安排。 工程例会制度 为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功能作用,由总监主持定期召开有各方共同参与的工程建设例会。 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会签。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 2)检查分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面的情况; ( 3)解决需要协调处理的的问题。 项目监理总结制度 为总结经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在项目监理工作完成至一定阶段或全部完成后,以及对某项重要问题处理完毕以后,项目监理部均应编写总结材料报公司(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各有关单位),并归入监理档案。 阶段及竣工监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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