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内容摘要:

文 本 四川 省新视野城乡 规划 研究 设计有限公司 5 第 五 章 土地使用强度及建、构筑物规划控制 第二十七条 控制指标体系 地块控制指标详见附 则六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二十八条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配建停车泊位控制 、建筑密度控制 规划分为以下几类控制标准: 高层住宅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22%; 多层住宅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35%;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 ,建筑密度 ≤ 40%。 幼儿园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35%; 派出所、社区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容积率 , 建筑密度 ≤3 5%; 农贸市场容积率 ,建筑密度 ≤ 5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35%;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35%;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容积率 , 建筑密度 ≤30% ; 中小学用地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30% ; 科研用地 , 建筑密度 ≤3 0%; 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 ,建筑密度 ≤ 35%。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40~ 50%。 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35%; 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35%;容积率 控制上限。 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40%; 控制上限。 有特殊要求的工业项目, 容积率 应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和眉山市的相关规定。 如涉特殊工艺要求,在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工业建筑密度可下调 5%。 2. 建筑高度控制 本区内的工业用地 内工业生产、厂房建筑等的特定结构不受 限高规定 控制,工业用地内的行政办公和配套服务设施需受限高规定控制。 高层住 宅 建筑不超过 60 米,多层住宅建筑不超过 24 米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建筑不超过 24米。 幼儿园建筑不超过 15 米,派出所、社区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建筑不超过 24米,农贸市场建筑不超过 15米。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建筑不超过 45 米,文化设施建筑不超过 45米,中等专业学校建筑不超过 30米,中小学建筑不超过 20米,科研用地建筑不超过 45米,医疗卫生用地建筑不超过 24米。 商业建筑不超过 80米。 工业用地建筑不超过 24米。 物流仓储用地建筑不超过 15米。 控制 规划分为以下几类控制标准: 高层住宅用 地 ≥ 40%,多层住宅用地 ≥ 35%。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35%。 幼儿园 ≥ 35%,派出所、社区中心、卫生服务 ≥ 30%,农贸市场 ≥ 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 用地≥ 40%,文化设施 用地≥ 40%,中等专业学校 用地≥ 40%,中小学 用地≥ 40%,科研用地 ≥ 30%,医疗卫生用地 ≥ 40%。 商业 服务业设施用地≥ 10~ 35%。 工业、 物流仓储用地 ≤ 20%。 4. 停车泊位 配件停车位控制详见附则五:停车泊位配建表。 第二十九条 出入口控制 本规划规定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至道路交叉口 红线交点 距离按下面要求进行通眉山金象化工产业 园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四川 省新视野城乡 规划 研究 设计有限公司 6 则式控制。 主干道交 叉口 ≥70 米; 次干道交叉口 ≥50 米; 支路交叉口 ≥30 米。 第三十条 建筑间距规定 建筑间距执行《 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建筑物退让规定 建筑物必须退让道路红线、河道蓝线、 铁路边线、 用地边界。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必须符合各等级道路缓冲带和《 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的规定; 建筑物退让必须同时满足间距、消防、抗震、防汛等安全要求。 建筑退线范围用于布置硬地和绿化。 第三十二条 各地块开发的用地性质、用地规模、绿地率和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规划范围内所有地块上的改建、扩建和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应不超过图则及控制要素总表中的控制数值,绿地率应不低于图则及控制要素总表中的控制数值。 如有行业特殊要求,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准,可个案处理。 第三十四条 已出让的土地,现状合法的土地开发强度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开发强度使用;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因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而被占用了部分用地面积的地块,应考虑容积率补偿。 第 六 章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第三十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理顺规划区与 眉山中心城区、 象耳镇场以及金象 工业园区交通 的关系。 结 合 不同的客货交通需求结构 ,合理确定 道路结构及断面布置形式 , 达到系统完整、结构简洁、功能明确。 充分结合自然地形高程,兼顾现状区域和现状道路。 第三十六条 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区东侧有成乐高速过境,在规划区内 规划 有连接出入口; 规划区西侧有成眉快速通道过境,连接 成都 市; 规划区北侧有省道 106 过境; 规划区南侧有万仁路过境,并与成乐高速互通。 第三十七条 道路网络布置 规划在片区形成 “三 横 三 纵 ” 的道路交通主骨架。 “ 三 横 ” : 北部的金象大道 中部的金桥大道 南部 的仲辉大道 “ 三 纵 ” : 东部的 象尔大道 中部的 工业大道 西部的工业西路 第三十八条 规划区道路红线宽度及机动车道宽度组织具体如下: 主 干路: 40m=+4m+2m+21m+2m+4m+ 25m=+16m+ 24m=3m+18m+3m 次 干路: 20m=4m+12m+4m 支 路: 16m=3m+10m+3m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 园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四川 省新视野城乡 规划 研究 设计有限公司 7 12m=+7m+ 8m=8m 规划道路一览表 类别 长度( km) 面积( hm178。 ) 备注 40m 道路 其中 面积按半幅路计算 25m 道路 其中 面积按半幅路计算 24m 道路 20m 道路 其中 面积按半幅路计算 16m 道路 16m 道路(弹性) 12m 道路 8m 道路 合计 注:规划范围周边道路面积折半计算。 第三十九条 道路技术指标 道路平曲线最小半径: 100 米 道路交叉口最 小切角值: 干路 — 干路 米 干路 — 支路 10 米 支路 — 支路 10 米 道路纵坡:规划道路 主、 次干路最大纵坡控制为 %,支路最大纵坡控制为 %。 考虑到排水因素,道路的最小纵坡一般控制为 %。 道路长度及密度: 公里, 公里 /平方公里。 道路广场面积: ,占建设总用地 %。 第四十条 停车规划 根据眉山市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配建准则,结合工业区一般规定,提出该片区停车配建标准: 建筑性质 分类 地区 建筑面积 单位 机动车 住宅 别墅 泊位 /户 普通 住宅 老城区 ?120 平方米 泊位 /户 ?120 平方米 泊位 /户 其它城区 ?120 平方米 泊位 /户 ?120 平方米 泊位 /户 1 宿舍 停车位 /100m2建筑面积 旅馆 停车位 /客房 饭店、娱乐场所 停车位 /100m2建筑面积 2~ 办公楼 老城区 停车位 /100m2建筑面积 其它城区 商业场所 老城区 停车位 /100m2建筑面积 其它城区 工业建筑 办公、宿舍 停车位 /100m2建筑面积 厂房、仓库 在 墓地附近 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为 公顷。 第四十一条 结合居住用地 设置 一处 公交 首末站 ,占地面积 公顷 ; 结合工业区设置一处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 公顷。 第四十二条 在居住区中心规划一处广场, 占地面积 公顷。 第四十三条 共设置 4 处加油站、 1 处加气站,占地面积为 公顷。 第 七 章 绿地规划 第四十四条 绿地系统 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分为公 园 绿地、防护绿地。 公 园 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 公顷。 公 园 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 —— 居住小区集中绿地 —— 带状绿地等三类。 居住区公园: 位于 生活区的中心区域 ,作为象耳生活区的绿心, 规划为 满足居民不同游憩需求 的 综合公园。 居住小区集中绿地: 结合各规划道路和小区公建所形成的景观节点设置小游眉山金象化工产业 园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四川 省新视野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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