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手册-专项督查(定义、意义、程序、要求)内容摘要:

,主要内容包括: 工作回顾 、 存在 问题、 下一步措施、 意见 和建议等。 请于 X 年 X 月 X日 上午下班前 ,将反馈内容 通过内网办公系统 发送至 XX 督查室。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 XX 地税局 督查室 (办公室) X 年 X 月 X 日 示例 3 督查通知单 XX地税局 督查室 X 督转 XXXX年- XX 号 领导批示 XX 局长批示: XX、 XX 两位局长,请了解北京市的有关情况,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重点,研究我局的应对措施,结果报我。 3 月 4 日 内容摘要 《 北京地税信息》普刊第 34 期 外部信息参阅 主办单位 XX 地税局 主办领导 XXX 督查人员 XXX 9 协办单位 XXX 地税局 协办领导 XXX 督查人员 XXX 列督日期 3 月 4 日 限结日期 3 月 10 日 通知日期 3 月 4 日 办理要求 ,由承办单位形成办结报告,并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发送至 XX 地税局督查室; ,由督查人员电话通知XX 地税局督查室并说明理由。 联系电话: XXX 承办单位 领导批示 承办部门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办理记录 领导签字 督查人员签字 (四)组织协调 一般情况下, 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 由两个 或两个以上部门、 单位共同承办的专项督查事项, 具体办理过程中的组织 协调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 对于 在办理过程中各 承办部门或单位之间存在 分歧的 事项 , 督查部门要 进行组织协调。 开展组织协调工作的目的在于 进一步 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应该承担的任务, 明确 主办和协办 单位或部门的责任,明确 办理督查事项的具体 措施 ,从而 达成共识,推动专项督查事项的贯彻和落实。 有些问题一次协调不成, 应 组织多次协调,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组织协调过程中督查部门应注意以下 两 点:一是要着眼大局,严格要求 ,不能事必躬亲 代行职能, 要 由具体负责的单位或部门完成 专项督查事项 ,各单位或部门之间的关系由督查部门来联系和协调。 二是要注 重沟通和协调 的 技巧, 不能一味施加压力,不能越俎代庖干预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的业务,要 认真听取各方 10 面意见, 灵活 调配各方面资源 ,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 确保专项督查 事项 保质保量完成。 督查部门协调不 了的,必要时可请领导 出面。 由领导 出面协调时,督查部门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五)承办 专项督查事项的承办单位接到 督查通知或《督查通知单》 后, 应 按照要求迅速组织人员,抓紧贯彻落实。 专项督查事项的办理, 应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 处理问题 意见 和 建议切实可行。 在督查事项办理过程中, 相关单位或 部门 应 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认真听取督查事项所涉及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切不可互相推诿、敷衍塞责。 事项办理完成后 , 承办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结果。 一般情况下,由多个单位共同 负责 的督查事项,由主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专项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向督查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部门初审,督查部门初审后转报 主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审批。 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督查工作的领导或督查部门应在一定的时限内审核批复承办单位,批复时,应明确督查事项的具体完成时间。 (六)督办检查 专项督查事项下达后,督查 部门的 工作人员 应 定期与承办单位联系,及时掌握 督查件 办理情况,加强具体督办检查工作。 规定期限的专项督查事项,必须如期办结;未规定具体期限的事项,也应 抓紧办理,尽早办结;确实难以如期办结的,督查部门应要求承办单位及时通报进度情况。 在督办检查过程中, 督查人员可采取督查调研、 跟踪检查、实地督查、电话、传真、发函等多种督办形式进 行及时的检查催办。 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 专项 督查事项按时落实。 督查部门在督办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实际情况,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推动决策和工作的落实。 二是要统筹规划,措施得力,连续督办,一抓到底,确保专项督查工作收到实效。 三是 督 办检查的 过程要作 好 记录。 11 (七)审核评估 承办单位办理 专项督查事项的办结报告 应 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报告 应 讲清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起草的办结报告应先送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经其同意后再报 送 至督查部门。 督查部门对办结报告, 也应 认真审核。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 领导批示精神,是否符合 办理要求,是否符合政策,是否 行文规范, 是否 文字准确。 对不符合要求的,督查部门 应将办结报告 退回承办单位进行补办或重新办理,重新上报。 (八)情况反馈 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专项督查事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经审核,符合办理要求的,督查部门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材料。 通过督查反馈(见示例 4)的形式 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结果。 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客观的反映事实,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为上级领导服务,也就是承办上级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时,情况反馈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向本单位领导反馈办理结果,由本单位领导审核;二是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向上级机关或上级督查部门写出办理报告 ,通过督查专报的形式向上报送。 (九)情况通报 对专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定期通过督查刊物进行通报。 刊物的内容一般包括:督查部门完成的反馈报告、督查部门针对某一具体问题作出的分析报告、各单位落实某项具体工 作的情况等。 依据专项督查事项涉及内容以及具体的工作需要,督查刊物可以分为普刊和专刊。 普刊集中刊登各单位对领导关注的某项具有普遍意义事项的办理情况,例如各单位开展某项主题活动的有关情况。 普刊的发送范围除了主要领导,还可以包括各相关单位。 专刊 又称为领导专刊,主要用来 刊登 领导关注的某一具体事项的办理情况,往往涉及单位范围较窄,或者内容为敏感或保密。 因此,专刊的发送范围也只有相关领导。 (十)整理归档 专项督查事项办结后,应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 做好督查案卷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保存、移送工作。 督查部门应将 专项 督查事项办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上级来件、领导批示、督查通 12 知 ( 单 ) 、催办记录、承办单位上报材料、向上级机关呈送的办结报告、编印的督查刊物排列顺序,立卷归档, 按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妥为保管。 专项督查事项的 电子档案也应该定期备份 保存。 五、专项督查的要求 督查只是一种手段,督查的目的是落实,是解决问题。 因此,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中, 应 始终把督查的结果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通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从总体上来看,专项督查工 作的要求就是要保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意图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 从督促和检查两个方面来看,督促注重的是效率,而检查则注重的是质量。 首先,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办理时限不宜过长,承办单位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办理工作,督查部门的督查工作一定要跟得紧,就是说 应该 提高效率。 其次,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重要性决定了领导对办理工作要求很高,领导的意图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就是说 应该 提高质量。 所以,专项督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保证和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在关注办理效率和质量的同时,还 应该 注意在专项督查工 作中妥善处理好效率和质量的关系。 如果为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工作,只追求速度,忽视了质量,未能领会批示的真实意图,对办理工作缺乏研究论证,提出的工作方案或意见往往不够科学,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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