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操作手册格式模板-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内容摘要:
非由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将该条项目记录驳回。 此功能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税管员均可使用。 窗 口提示 对操作中所有必填而未填的内容,点击【保存】按钮时,系统将会自动检索并弹出对话窗提示操作用户进行填写。 . 土地使用权项目 功 能描述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在签订《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通过本系统进行土地信息登记。 并于数据提交成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审核、备案。 税管员使用此功能实现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信息的登记管理 操 作准 备 项目已经开工但土地使用权尚未登记,或者已进行初始登记但税务局尚未审核的(土地使用权)项目信息需要修改。 操 作说明 功能菜单:项目登记 — 项目初始登记 — 土地使用权项目,如图示: 操作用户可以输入相关条件进行查询,可设置的查询条件包括“项目编码”、“项目状态”、“项目地址”、“承包方式”、“项目监控类型”、“登记日期”、“当前状态”等,也可以不输入条件直接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模糊查询。 登 记新的土地使用权项目 点击“土地使用权登记”首页页面右上方的【登记】按钮,进行对土地使用权的新增登记页面。 登记页面包 括两个输入表项“项目公共信息”与“土地使用权项目信息”。 “项目公共信息”表栏需要输入的项目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系统根据当前操作纳税人的注册资料自动填写省、市、区栏内相关内容,纳税人需要输入“镇街”、“村路”、“号”等内容。 其中,“镇街”、“村路”的输入可以点击栏项右边的 ,系统会弹出对话窗供点击确认即可,此两项内容为选填项。 但“号”栏的内容为必填项,否则保存时系统会给出提示信息提醒此项内容必须输入。 发票开票方式 :系统根据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设置的项目发票开票方式默认填 写该项内容,允许纳税人点击下拉菜单进行修改。 登记主体:系统默认的选项为“纳税义务人”,操作用户可以通过下拉菜单进行更改。 经营信息采集方式:系统默认的选项是“登记主体自报”,操作用户可以通过下拉菜单进行更改。 除上述内容需要操作用户进行手工输入外,“项目公共信息”栏内的其他内容均为系统根据纳税人注册资料自动填写,为不可编辑项。 “土地使用权项目信息”表栏需要输入的项目内容包括: 用地单位 /个人身份识别类型、身份识别码、编码、名称:系统根据项目公共信息中的登记主体类型的不同约束用地单位 /个人 信息的填写。 若登记主体类型为纳税义务人时所有信息与公共信息部分完全相同并且禁止修改,若登记主体类型不为纳税义务人时地单位 /个人信息可手工填写并且不能与项目公共信息中的纳税人为同一纳税人。 土地使用证号:必填。 以地块为单位,一块地一登记,土地使用证号只能输入一个。 合同签订日期:必填。 不能大于当前日期。 支付土地总价款:按交易方式的实际价款(元)填列。 必填,大于等于 0。 土地来源单位身份识别类型、身份识别码、法人代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当填写的身份识别类型为纳税人编码时所填写的纳税人在系统中必须 存在,否则填写的纳税人可以不存在。 当系统根据所填写的纳税人识别信息找到对应的纳税人信息时系统会自动填写相关的纳税人信息。 转(出)让方土地项目编码:系统据此在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和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项目的供应登记,或者和(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变更登记)之间建立双向关联。 点击右侧 按钮系统弹出帮助页面,如图示: 系统会根据土地使用证号,土地来源单位名称去搜索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列出来。 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屏幕右上面的【保存】按钮,系统将所输入内容进行保存。 此时操作用户还可以就所 填内容进行再次核对,如发现输入错误时可以点击【修 改】按钮进入登记页面进行修改编辑。 此外,还可以选择该条记录后点击【删除】按钮,将该条未提交的项目记录进行删除处理。 信息核对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按钮,等待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进行审批。 提交后的记录不允许操作用户进行修改、删除等编辑,如确需对已提交的记录进行修改,必须由税管员驳回。 业 务要点 系统根据转(出)让方土地项目编码在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和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项目的供应登记,或者和(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变更登记)之间建立双向关联。 只有当此土地使用权项目审批同意后才会建立双向关联,即保存,修改,审批不同意,转下一环节都不会去建立双向关联。 窗 口提示 当项目内容应填而未填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给出提示提醒操作用户返回并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 . 建安项目 功 能描述 纳税人或税务机关通过使用此功能实现对建安类项目信息的登记管理操作。 自开票纳税人应于项目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处审核、备案。 操 作准备 建安类纳税人签订了建筑业施工合同,或者虽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但是已经发生了 建安类项目的开工情况。 操 作说明 功能菜单:项目登记-项目初始登记-建安项目,如图示: 点击进入后系统显示的首页是查询页面,操作用户可以进行相关条件的定项查询,也可以不设置条件直接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满足无设置的模糊查询需求。 针对“建安项目”的操作,系统提供六个功能按钮,分别是:【登记】、【修改】、【明细】、【删除】、【分包项目确认】和【审批情况】,它们的相关释义如下: 【登记】 该【登记】模块包含两个表项内容,“项目公共信息”和“建安项目信息”。 该功能的填写操作可以通过手工方式逐项输入,也 可以通过点击【导入 Excel】按钮的方式来完成填写动作。 点击【导入 Excel】按钮后,系统会弹出一个对话框,点击【浏览】按钮后选择需要导入的 Excel 模板文档,然后点击【导入】按钮,即可完成通过导入方式完成填写的操作。 点击【取消】按钮返回登记编辑界面。 系统中所有“公共信息”表项的操作步骤与方式均基本相同,在此不再重复。 需要注意的关于“承包方式”的选择,系统默认的方式为“无”,操作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承包方式情况进行选择,系统的选择方式包括“无”、“总包”、“分(转)包”。 根据承包方式的不同,需 要注意的操作有:承包方式为总分包关系的建安项目,进行登记时必须先登记总包项目,总包项目登记并提交、审批通过产生了 21位数字组成的项目编码后,再进行分包项目的登记;分包项目登记时,必须关联总包项目编码;分包项目提交并审批通过后,总包项目需要再通过点击【分包项目确认】按钮,实现总分包项目的完整关联。 “建安项目信息”表栏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合同签订日期:建安项目合同的签订日期,选填; 开工日期:必填; 建安项目用途:下拉选择,必填; 项目预算:必填。 必须大于 0,单位元,保留 2位小数; 竣工日期:选填; 上级项目编码:仅对项目类型为“建安项目”,且承包方式为“分(转)包”时有效;当该条项目的“承包方式”选择为“分(转)包”时必须选择一个上级项目编码; 具体的操作是:点击“上级项目编码”文本框右侧的 按钮,系统自动弹出如下图所示的对话框,在此窗口中,可设置适当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检索满足需要的建安项目(即承包方式为 ” 总包 ” 的建安项目),在检索到的建安项目列表中勾选对应的项目记录即可(项目列表按项目编码升序排序),系统会根据所选择的项目自动填写包括建设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当根 据条件查询,选择一个项目并点击 [确定 ]按钮后,系统会根据所选择的项目自动填写要登记的项目的部分内容如下: 将总包项目的项目名称、建安项目用途、开工日期、资金来源、 否代扣代缴分包税款 等栏的内容填写在分(转)包项目的相应栏内,允许编辑、修改; 将总包项目的项目地址填在分(转)包项目的项目地址栏,禁止编辑、修改; 将总包项目的施工单位身份识别类型、施工单位身份识别码(或 施工单位 /个人编码 ,当施工单位身份识别类型为电脑编码时)、施工单位名称、等栏的内容填写在分(转)包项目的建设单位身份识别类型、建设单位身份识别码、 建设单位名称等栏,禁止编辑、修改。 当点击 [取消 ]按钮,系统关闭当前页面,并把以上填写的各个栏置空;点击 [返回 ]按钮,系统关闭当前页面,不做其它任何处理。 工程大类、工程小类:确定所要登记的建安项目所属的类别,必填。 建设单位身份识别类型:下拉选择,必填。 建设单位身份识别码:与建设单位身份识别类型相对应的识别码,必填。 建设单位名称:当建设单位身份识别类型选择“纳税人识别号”时由系统自动填写,并允许修改,必填。 否代扣代缴分包税款 :默认否,仅当承包方式为“总包”且 登记主体类型 为“纳税义务人”时有效,是指总 包人是否代扣代缴分包人税款。 施工单位身份识别类型、施工单位身份识别码、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 /个人编码 :当登记主体类型为“纳税义务人”时系统自动填写这几个栏目;否则由纳税人自行填写; 施工单位注册地址: 当项目监控类型不是零星项目 (即项目预算大于等于 50 万 )时为必填,否则为选填; 外出经营管理证编号、外出经营管理证发放单位(名称)、外出经营管理证发放日期:均为选填项。 施工许可证编号、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均选填。 是否土地一级开发:默认否,必填。 是指建安项目是否属于土地一级开发类。 土地 储备项目编码:仅当是否土地一级开发选择“是”时有效。 指与土地一级开发类建安项目相关的土地储备项目的项目编码,该土地储备项目的一级开发登记明细中 含有当前建安项目登记主体的开发类型为“施工”的单位 /项目登记信息。 在登记时 /税管员审核时,根据建设单位代码、项目名称、施工许可证号(若非空)搜索、查找土地储备机构(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土地一级开发登记信息 ,如 图 1: 点击【确定】按钮回填土地储备项目编码,点击【取消】按钮清空土地储备项目编码,点击 [返回 ]按钮,系统关闭当前页面,不做其它任何处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编码:仅当是否土地一级开发选择“否”时有效;与上述“土地储备项目编码”的处理类似,不同的是关联对象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期开发情况登记,如 图 示: 【修改】:项目已登记但未提交或者被驳回。 操作说明:点击项目管理 — 项目初始登记 — 建安项目登记 — 选择一条登记项目 — 修改,进入页面,由项目公共信息和建安项目信息两页构成(如 图 示)。 其中的操作请参照 登记功能。 修改后点击 [保存 ]按钮保存修改的建安项目登记信息, 点击【返回】按钮不会保存当前修改的建安项目登记信息,并且直接返回到建安项目登记列表页面。 【明细】 操作说明:点击项目管理 — 项目初始登记 — 建安项目登记 — 选择一条登记项目 — 明细,进入明细页面,由项目公共信息和建安项目信息两页构成(如 图 示): 其中在建安项目信息明细页面中的“是否一次性税源”默认为否,且在纳税人用户登记建安项目时不可见。 项目确认情况:只有在 当前建安项目为分包项目 时才可见。 在明细页面中有【修改】、【提交】、【打印】、【返回】按钮,只有当前的建安项目未提交或者被驳回才能修改;如果当前的 建安项目未提交或者被驳回重新修改后可以点击 [提交 ]按钮来提交当前建安项目;点击 [打印 ]按钮进入打印页面,可以打印当前页面(如下 图 示),点击【返回】按钮返回建安项目列表页面: 如上图,可以先点击【打印预览】,也可以点击 [打印 ]按钮直接打印,点击【导出excel】按钮可以将当前的项目信息导出到本地的 Excel 文件中,点击【返回】按钮直接返回到建安项目明细页面。 【删除】 操作说明:点击项目管理 — 项目初始登记 — 建安项目登记 — 选择一条登记项目 — 删除,如果当前的建安项目未提交或者被驳回,可以删除,否则不能进行删除 操作。 【 分包项目确认 】:对总包项目的分转包项目进行分包确认。 操作说明:点击项目管理 — 项目初始登记 — 建安项目登记 — 分包项目确认 ,进入 分包项目确认 页面,如 图 示: 分包项目 页面中列出的是当前纳税人登记的总包项目所对应的所有的分转包项目,也可以根据总包项目编码来查询某一个总包项目所对应的分转包项目。 选择一条分转包项目后点击 [明细 ]按钮,可以查看分转包项目的详细信息,参照建安项目列表中的【明细】部分说明。 选择一条分转包项目后点击 [分包确认 ]按钮,进入分包确认页面,如 图 示: 其中总包确认人、总包 确认时间由系统系统填写;总包确认结果默认为未确认,可以选择确认通过和确认未通过,总包确认意见最多填写 50 个汉字,且必填。 【审批情况】:建安项目已提交且税务机关已经审批的才能查看。 操作说明:点击项目管理 — 项目初始登记 — 建安项目登记 — 选择一条建安项目 — 审批情况,进入审批情况页面,查看当前建安项目的审批情况记录,如 图 示: 点击【返回列表】按钮直接返回到建安项目列表页面。 业。用户操作手册格式模板-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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