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盆一中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 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全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推进温州教育现代化建设,必须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高素质现代化教师队伍。 根据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 1997 年 8 月 7 日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精神,结合温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认真学习、掌握和的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 自觉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做到爱岗敬业,提倡奉献精神,科学全面地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思想情操、道德修 养、文明言行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不传播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第三条 热爱学生,谆谆善诱。 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做到严格要求,耐心教诲,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正确引导,激励学生。 根据学生不同的心理特征和身体发育情况,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热心关怀后进学生,对表现和成绩差的学生要耐心教育和帮助,积极做好转化工作。 不单纯以分数来评价学生,不讽刺、挖苦和歧视后进学生,不采取简单、粗暴的做法对待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尊重学生 人格,敢于同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学生的利益。 勇于承担在教育中的失误,乐意接受学生的正确意见。 第四条 钻研业务,严谨治学。 努力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积极接受继续教育。 要有开拓。 创新精神,大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指导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业务进修活动,做到备课、上课、批发、辅导、考核五认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 尊重他人,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他人。 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 中的威信。 同事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协作。 搞好新老教师之间的协作关系。 新教师应虚心向老教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师德修养。 老教师应主动关心帮助年轻教师,重视培养年轻教师。 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经常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提倡家访,积极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的教育方法,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对家长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第六条 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树立高尚的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思潮的侵蚀,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严格执行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带生、有偿辅导和校外兼课的规定,严格审批制度。 不准对自己任教班级的学生搞课外有偿辅导、补课,不准在晚上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辅导补课。 必须严格按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收费,不准自立项目乱收费。 不滥订、滥印、滥发复习资料、练习册,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实事求是,表里如一,讲求实效。 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 奖励和处罚。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要经常进行师德 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实施本意见,全南提高我市教师的整体素质。 对模范遵守本实施意见的教师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实施意见的教师不能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并视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待聘、解聘、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附则。 各县(市、区)根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本实施意见由温州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 训 厚德 博学 励志 创新 乐清市 盐盆 第一中学 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条一条 为推进依法办学 ,依法治教,使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乐清市 盐盆 第一中学 第三条 学校标志: [设计说明 ] 校风: 求真务实 团结进取 教风: 敬业 关爱 合作 创新 学风: 勤学 好问 惜时 竞争 领导干部作风:开拓 廉明 团结 奉献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公办全日制半寄宿 初中,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宗旨: 促进 学生发展 教师发展 学校发展。 办学理念:以 人为本,不断创新,追求和谐,全面发展。 第二章 办学目标与任务 第六条 学校培养目标: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完成初中三年的教育教学任务,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掌握初中阶段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劳动技能,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步的审美能力、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新生,为社会输送有较高素质的劳动后备力量。 第七条 学校工作目标:把 象阳镇第一中学 办成教育思想端正、办学方向明确、环境优美、校风优良、质量优秀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 、学会创造、学会做人。 (以上简称“三优四学会” ) 第八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九条 学校规模: 18 个班 级,走读、寄宿并存 的学校。 办成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 温州市 级 现代化 示范初中。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学校由乐清市教育局主管,校长由乐清市教育局聘任。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 校的法人代表。 校长有如下权利: (一)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策权。 (二)人事权。 有权按规定的 程序提名 副校长,任免其他行政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不聘、缓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在学校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内,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从市内外引进优秀教师。 (三)财经权。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和学校校产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四)招生权。 在完成划定学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任务的前提下,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可以 招收市内外择校生。 (五)具有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德育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建设好学校而奋斗;为人师表,清正廉洁,按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开展继续教育,引进人才;保证教师福利待遇不断得到改善,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四)保证校园校舍、教 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得到改善;必须采取有力安全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副校长二至三人,副校长受校长委托管理学校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学校设立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和办公室 、寄宿部 ,各处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教务主任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 政教主任是校长领导德育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德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德育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 总务主任是校长 领导总务工作及勤工俭学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管理总务工作、勤工俭学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 教科室主任可由教务处副主任兼任,是具体负责 组织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推广实施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 办公室主任是学校行政的参谋,具体负责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 寄宿部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寄宿生寝室安全、卫生及就餐等管理的行政负责人员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校长要依靠党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听 取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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