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华石油设备公司职能派驻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编制。 •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的其他人员的配置、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和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方案提出意见。 •参与审查单位重大经济合同和承包责任书。 •有权审阅单位内外承包经营合同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有关资料。 11 财务委派人员在任期间虽然认识关系在集团母公司,但必须承担被委派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履行职责中对所联签的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随意改变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虚列资产、负债的。 •虚列或者隐瞒企业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 •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的。 •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的。 •发现违反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事项不予拒绝或者纠正,违反会计法和国家有关办理会计事项的。 •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委派单位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12 董监事、高管派驻管理 财务经理派驻管理 职能派驻总体介绍 目 录 关于派驻人员的人事管理 13 母公司外派董事的职责要求 子公司董事除 《 公司法 》 和 《 子公司章程 》 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参与对子公司派出高管的评价、制定派出高管的奖惩方案; •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每季度对子公司进行实地查看,撰写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将集团公司的建议和要求落实; •董事、监事在子公司董事会表决之前,应当就拟在董事会上讨论的问题与集团公司事前沟通。 由公司部视情况需要牵头召开由集团公司董事、高管、派出董事、监事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董事会预备会议,派出董事有义务根据预备会议的精神在董事会上进行表决。 •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并把有关重要信息及时告知集团公司,公司部负责该类信息的转达与处理。 14 母公司外派董事长的职责要求 子公司董事长除应履行外派董事职责及 《 子公司章程 》 和 《 公司法 》 规定的董事长职责以外,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公司董事长直接对集团公司总裁负责,根据集团公司对外派董事长的授权,依照子公司章程履行董事长职责。 •子公司章程授权董事长决策,但本制度或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应由集团公司审核、审批的事项,子公司董事长应向集团公司汇报,履行相关程序后,方能最终决策。 •子公司章程授权董事长决策,同时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应由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出具专业性建议后,由董事长决策审批的事项,由子公司董事长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建议性意见后,最终行使审批权。 •子公司章程授权董事长决策,同时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由子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的事项,由子公司董事长自行处理。 •子公司章程授权董事长决策的事项,同时集团公司相关制度也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充分授权的,由子公司董事长视重要性程度决定是否报集团公司审核或审批。 •履行集团公司总裁的指令及临时界定的应由董事长履行的职责。 15 母公司外派监事的职责要求 子公司监事除 《 公司法 》 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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