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容摘要:

口 肉类 签证兽医官。 签证兽医官 应 达到如下条件:从事肉类等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 5年以上,熟悉 进口 肉类 检验检疫要求,具备识别国外卫生证书真伪能力,具备丰富的 肉类 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 ㈡ 配备与日常 进口 肉类 检验检疫 和 监管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检验检疫人员,至少 3 名。 专业人员应具备与兽医、食品检验、公共卫生等与检验检疫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 进口 肉类 检验检疫法规和相关标准,掌握 进口 肉类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要求。 经直属局培训并考核认可。 专业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㈢ 具备国外官方卫生证书甄别和保证 进口 肉类 符合“四原”(原货、原证书、原柜、原封识)的查验能力。 ㈣ 具备开展常规病原微生物等检测业务的资格,应通过国家认监委 CNAS 认可评审,配备与承担检测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 能够开展一般残留物质检验项目的初筛,所 在地直属局具备疫病病原检测能力和残留检测确证技术手段。 可以满足进口 肉类相应检测鉴定要求。 附件 4 进口 肉类 检验检疫原始记录单 报检单号 : 许可证号: 集装箱数: 40′ 20′ / 空运: 件 集装箱号 / 空运提单号 原封号 CIQ封号 品名 国外注册厂号 查验时间 箱内 查验情况 查验方式 现场查 验情况 正常 /异常 口岸 /冷库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口岸 /冷库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口岸 /冷库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口岸 /冷库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口岸 /冷库 正常 /异常 一、 是否已经防疫消毒:□是 □否 二、 现场记录: □ 合格: 经审单、 核对、对每个集装箱 /空运提单抽取 件货物进行现场包装及标识、感官、规格查验,该批货物各方面符合要求 ,且货证相符,无异常发现。 □ 不合格: 经审单、核对、对每个集装箱 /空运提单抽取 件货物进行现场包装及标识、感官、规格查验,发现异常情况如下: 三 :实验室检测项目及实验室检查情况 样品编号 送检项目 结果评定(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 实验室结果返回日期 : 四、不合格处理 最终处理结果 : 销毁 退货 无害化处理 其他 处理日期: 查验人员 1 查验人员 2 记录日期 附件 5 鲜冻肉类采样室管理基本要求 一、采样室防疫制度 ㈠ 采样前应开紫外灯进行消毒; ㈡ 专用橱柜存放刀具、食品级采样袋、灭菌手套、消毒液、酒精灯等物品以及高温高压消毒设施; ㈢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出采样室; ㈣ 进入操 作间, 应 穿戴好鞋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如使用推车,推车车轮 应 经过消毒; ㈤ 采样时,应防止样品被人为污染。 需要进行微生物学检验的样品,其采样工具、容器 应 经灭菌、消毒处理,并按无菌操作要求进行采样;在不同批次的样品采集过程中不相互污染;采样完毕, 应 对接触过的工器具、台面再次进行清洗消毒,防止对下一批样品产生污染; ㈥ 每天结束采样工作时, 应 对采样室进行全面清理、消毒; ㈦ 采样室工作人员 应 经培训合格后方 可上岗;每年定期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 ㈧ 及时填写 采样室常规防疫工作记录表; ㈨ 需销毁的留样应统一做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填写 留样处理记录。 二、采样操作流程 ㈠ 采样前用紫外线灯对采样室照射 25 分钟; ㈡ 采样人员进入操作室前,穿戴好鞋套、工作服、 工作帽、口罩,清洗双手; ㈢ 采样前,对相关工器具、台面执行清洗消毒程序,保证清洁卫生且没有消毒剂残留(用酒精再消毒后,不需再次清洗消毒剂残留);准备好采样袋、标签等; ㈣ 送检货物到后,先进行外包装消毒,搬一件消毒一件; ㈤ 戴灭菌手套(或用 75%酒精棉球擦洗消毒),按以下原则实施采样: 、随机性;若怀疑有可能受病原体污染者或者带有病原体者,应进行选择性采样; ,应使用工具在内包装袋外进行敲击,尽量避免内包装袋损坏,不得在地面摔打; ;采集的样品应当保持在与运输环境近似的温度下,以保持样品原有的性状; 样品量的需要。 ㈥ 将同一批货物的样品混合,制出多份混样,分送检测项目涉及的各实验室(如:微生物、理化、动物毒理)。 ㈦ 在盛装样品的容器或者样品袋上应当加贴标签,标明样品名称、报检单号、来源、数 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日期等,并出具《抽 /采样凭证》。 样品封口后装入大袋中,放入冷冻或冷藏柜内保存; ㈧ 采样完毕,对接触过的工器具、台面执行清洗消毒程序,保证清洁卫生且没有消毒剂残留; ㈨ 做好 采样工作记录。 附件 6 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重要风险预警信息表 填表单位: 年第 号 产品名称 HS 编码 制造商名称 是否卫生注册 企业注册编号 进出口商、经销商或总代理 地址 电话或传真 原产国 数量 包装规格 重量 入境时间 入境口岸 批号 /标识 品牌 金额 卫生 证书编号 现场监督情况记录 危害描述 现场检疫情况 种类 □化学 □物理 □生物 □其他 检 测 方 法 判定依据: 检 测 结 果 处理意见: 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电话: 传真: 注:本表内的检验结果要将实验室检验报告复印件附后 23 附 件 7 进口 肉类 存储冷库备案工作指南 一、存储冷库备案申请材料 (一)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申请表 (附表 1) (二) 冷库平面图(标明拟备案库位、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区域)及有关图片 (三)法人资格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 (五)食品仓储资格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六)出入库管理制度 (七)防疫卫生制度 (八)其他冷库管理制度 二、申请备案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 (二)向所在地直属局提交随附材料。 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交验原件; (三)直属局审核材料的完整性 和真实性,并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成为进口肉类备案存储冷库; (四)直属局向总局上报备案存储冷库名单,由总局统一发布。 三、备案申请条件 (一)交通、运输便利、位于指定进境口岸辖区范围内,具备有方便搬运的运作空间,冷库总容量达 3000 吨(肉类加工企业自备的冷库、冷藏库除外)。 (二)应当位于在远离污染源,周围环境清洁卫生,不得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环境卫生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库区内不得兼营、生产、 24 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它产品;库区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 (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等 ), 路面平整、易冲洗,无积水。 (三)冷库内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地面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墙壁、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库房密封,有防虫、防鼠、防霉设施。 (四)冷冻库库房温度应当达到 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 1℃;冷藏库库房温度应当达到 4℃以下。 (五)冷库内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库房应定期消毒,定期除霜。 (六)应当设有温度自动记录装置,库内应当配备 非水银温度计。 (七)备案存储冷库须提供视频监控等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八)建立与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相适应的完善的冷库管理制度。 附表 1: 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申请表 25 附表 1 进口 肉类 存储冷库 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主 管 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26 申 请 须 知 ㈠ 申请企业应认真填写《申请表》 一式三份,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楚。 ㈡ 申请企业应按《 进口 肉类 存储冷库 备案程序及要求》、《进出口 肉类 产品检验检疫 监督 管理办法》等进行自查自验。 ㈢ 申请企业提交《申请表》时 应 随附如下材料 (一式三份,全部使用 A4纸,并装订成册): 法人资格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 食品仓储资格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冷库平面图( 标明拟 指定存储库 位 、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区域 )及有关彩色照片 (大门、环境、冷库、办公、 视频 监控等 )、出入库管理制度、防疫卫生制度 及 冷库其他的管理制度 等。 ㈣ 申请企业 应 接受并配合检验检疫 机构的审核。 ㈤ 审核通过后报总局统一公布。 ㈥ 获得公布的企业(获准企业)每年 应 接受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年审。 年审不合格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㈦ 对于监管货物,接受并积极配合 口岸机构 的检疫监管。 此类货物未获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前 不得放行出库,如有违反,将取消备案资格。 27 企业全称 中 文 英 文 地 址 邮 政编码 电 话 传真及电 子邮箱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电 话 食品仓储资格证明 证号 发证机关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 册 号 经 营 范 围 业务管理部门 部门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存储( 加工 ) 产品类别 28 指定存储( 加工 )库位 指定存储( 加工 )库位 面积 存储( 加工 ) 能力 (吨) 提交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