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流程与具体操作内容摘要:

预评估: ( 1) 原材料来源,质量性能; ( 2)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采矿选矿废渣粒径 级配、粉含量、泥含量等质量指标的测定与控制; ( 3)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采矿选矿废渣的相关标准。 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电厂(机组): ( 1)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申报报表(可从 网上 下载);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 3)建设(或改造)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的批复和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 4)环保达标排放证明或环境监测报告; ( 5)并网调度协议; ( 6)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锅炉运行年度检测报告和入炉 燃料检验分析报告; 4 ( 7)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垃圾(含污泥)等供货合同及燃料来源证明;灰、渣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并提供相关采购销售合同; ( 8)锅炉使用燃料量季报在线记录数据;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认定审查 包括抽样检测、专家现场踏勘和评审。 (1)抽样检测 由市认定委员会委托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办公室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产品进行抽样编号,送予符合条件的指定专业检测机构(形成指定的固废掺加量专业检测机构库),对产品废渣掺入量进行测试。 1) 废渣掺入量检测方式 采用资料证明与现场抽样 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2) 废渣掺入量检测依据 本市相关标准,若地方标准尚未正式颁布,则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和方法。 3) 废渣掺入量检测机构要求 固废掺入量检测资质通过 CMA 计量认证 4)抽样检测的原理 通过测定产品及各原材料中氧化物的质量百分数,根据各原材料的掺量与其氧化物的质量百分数在产品中的相关性,计算出各原材料的掺量;若产品中含有特征组分,可采用特征值法测定该特征组分的掺量。 5)相关检测设备 XRD 荧光分析仪:分析样品的化学成分,可测定元素近 100 个,稳定性和精度较高。 ( 2)专家现场踏勘和评审 1)评审程序: ① 企业自我情况介绍; ② 专家提问与答疑; ③ 专家讨论评估。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