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技术规范书(12月23日修改)内容摘要:

购、安装、调试、管理和维修由发包方指定的用电接入点后至所有施工区输电线路、全部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装置。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 相关 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的其它承包方提供方便用电。 承包方按其自身需要,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配备一定容量的事故备用电源 , 承包方应自行负责其电力设备或备用电源出现故障所引起的损失。 施工供水 厂前区倒班宿舍区 24 米大道与倒班宿舍区沿海大道交界处有一个市政给水阀门井可供承包方接入 (港监楼 ),可满足施工用水需要;危险品仓库附近已有市政给水管网供接入,可满足施工用水需要。 广东平海电厂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 技术规 范书 第 13 页 共 84 页 在取得发包方或其代管人同意后,承包方负责连接其施工需要的供水管路。 施工用水按照已 有制度进行管理,水价 元 /立方。 施工照明 发包方不负责解决施工照明问题,施工期间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承包方 各 施工 区的最低照明度应符合 国家相关 的规定 ,并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弃土场地 发包方已经为承包方在厂区范围内提供了弃土场地。 承包方需按照发包方的规定进行弃土、石运输、堆放工作。 施工通信 电厂场地内已经有电信的通信接入点,由承包方自行与电信公司办理通信的接入。 发包方应提供的图纸 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 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 总平面 图、 各单体建筑图 等施工图纸, 将 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 7天提供 给承包方。 设计修改 1. 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的 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方。 若发包方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 7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方。 2. 发包方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 14 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 相关 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方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 图纸的份数 发包方 将 向承包方提供 6 份各类施工图 纸(包括设计修改图)。 承包方可根据施工需要向发包方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 发包方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 设计院出图专用章。 广东平海电厂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 技术规 范书 第 14 页 共 84 页 5 施工测量 综述 承包方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承包方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核。 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方的施工控制网自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承包方在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 若经双方协商同意,承包方可邀请监理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于计量付款。 承包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 线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防护栏杆。 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修复。 承包方应配备一位具有一定测量经验的工程师,并投入使用 J2 经纬仪或全站仪、水平仪、 50m钢卷尺、弹簧拉力器等测量仪器,所有的测量仪器应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才能使用,确保工程测量的精度。 本工程的测量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T897 的规定。 测量基准 1. 在发出开工通知前 14天 ,向承包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2. 承包方接收 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后,应与监理人共同校测其基准点 (线 )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 3. 承包方应以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 (线 )为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测设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并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 28 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轴线定位测量 建筑物的定位放线是确定建筑物平面位置和开挖基础的关键环节。 施测中必须保证精度,杜绝错误,认真熟悉建筑图和结构图。 首先对发包方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测及加固保护,确保施工过程中能随时对新设控制点进行校核。 根据基准点引测出新的控制点 加以保护,控制点设在不易被车辆及行人碰撞处,并设置明显标记,起到控制轴线的作用。 用角度交汇法确定建筑物互相垂直的控制主轴线交叉点的位置,经纬仪设在该位置。 用后方交汇法测出交叉点的现场实际坐标,与设计坐标比较。 在现场对初步测出设计坐标位置。 为检查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把仪器设于这个经过归化的坐标点,对其两个施工坐标点进行观测。 测出的夹角与理论的误差在规范的要求范围内,即满足要求。 平面控制点标桩的埋设方法:如是永久性的标桩则用直径 30mm 以上的钢筋,将上端广东平海电厂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 技术规 范书 第 15 页 共 84 页 磨平,在上面刻十字线作为标点,下端弯成弯钩,将其浇灌于砼 之中,埋置深度不得低于;如果是临时性的控制标桩则用木桩,木桩直径应在 100mm 以上,打入土中的深度根据现场的土质而定,一般不小于 80cm,木桩打入土中后,应将桩顶锯平,为保证其在使用期间不下沉和移位,可将桩四周浮土挖去,用砼或水泥砂浆围护。 当控制网与主轴线测定后应立即对桩位采取保护措施。 一般采取在桩上方立三角标或围栅栏等保护措施,并对其它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保护测量标志的教育。 当控制网测定并经自检合格后提请有关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部门,通知监理和发包方验线。 在收到验线合格通知后,方可正式使用。 每一次 轴线引测均进行自检及专人复核,减少测量中的偶然误差。 并完成书面记录,以供可追溯。 建筑物的测量控制 建筑物轴线的垂直引测 1. 基础施工阶段,依据控制线在建筑物的内部设置控制坐标,然后按照设计图纸利用电子经纬仪和钢卷尺进行轴线传递。 2. 基础施工完后,将控制线引到楼面上,设立内部控制点,依据内部控制点进行轴线传递。 3. 对投测到施工层的轴线控制网,应先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主要轴线用经纬仪进行放线,细部用钢卷尺配合经纬仪进行施测放线。 高程测量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将高程引测到相邻轴线控制网点上,并将单位工程的177。 引测到附近的固定位置永久标记加以保护,便于高程放样。 引测采用闭合路线,按二等水准观测要求进行,仪器使用 DS3 型水准仪。 竖向标高的引测传递采用吊钢尺法,即沿建筑物外墙用钢尺垂直向上引测标高。 沉降观测 按规范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 在结构拆模后,立即进行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并按规范要求测定其初值,以后定期测量其标高,前后标高的差值就是该段时间里的沉降量。 沉降观测每施工一层观测一次,如施工期间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前进行观测。 测量质量控制 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测量放线,中间不得随意 换人。 每次测量坚持自校,达到测量闭合,并定期进行检查校核。 建筑物的主要轴线的控制标高必须由测量员直接施测。 工程细部须经测量员复核签字后才可施工。 建筑物的轴线、标高、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必须经测量员检查填写误差记录,经质广东平海电厂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 技术规 范书 第 16 页 共 84 页 检员复核认可才可浇砼,测量成果入档。 每次测量均应做好测量记录,并及时整理,主要资料按规定入档。 广东平海电厂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 技术规 范书 第 17 页 共 84 页 6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安全保护 承包方的安全保护责任 1. 承包方必须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 相关 规定履行其安全保护职责。 承包方应在工程开工后 14 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爆破和炸药管理等的安全措施。 2. 承包方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应按 有关 规定编印安全保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 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 合格者才准上岗。 3. 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 若承包方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方应立即 (3h 内 )通报发包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24h 内向发包方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4. 承包方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 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 劳动保护 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 承包方还应按照有关的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照明安全 1. 承包方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 下 表的规定。 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 序号 作 业 内 容 和 地 区 照明度 lx(勒克司 ) 1 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 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 30 2 地下工程作业面 110 3 一般地下作业区和地弄 50 4 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 50 5 特殊的地下作业面及维修车间 200 6 竖井及斜井工作面 50 7 存在交叉运输或其它危险条件的运输道路 50 8 一般施工辅助工厂 110 9 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 50 2. 在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 地下工程照明用电应遵守《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L/T50991999 第 节的规定。 在潮湿 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 36V。 广东平海电厂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 技术规 范书 第 18 页 共 84 页 接地及避雷装置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 承包方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有害气体的控制 在地下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以及工人使用的防护面具。 一旦发现有毒气体,承包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监理人。 承包方应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监理人同意后,方可复工。 台风、 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承包方应根据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 防台、 洪水和气象灾 害的防护工作。 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台风、 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承包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 防台、 防洪和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信号 (1) 承包方应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须的信号装置,包括: 1) 标准道路信号; 2) 报警信号; 3) 危险信号; 4) 控制信号; 5) 安全信号; 6) 指示信号。 (2) 承包方应负责维修和保护施工区内自设或发包方设置的所有信号装置,并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信号装置。 安全防护手册 承包方应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 的安全防护手册,其内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 承包方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 15 天内将手册的复制清样提交监理人。 安全防护手册除发给承包方全体职工外,还应发给发包方、监理人。 安全防护手册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 (2) 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3) 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 (4) 炸药的储存、运输和使用; (5) 汽车驾驶安全; (6) 用电安全; (7) 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 (8) 灌浆作业的安全; 广东平海电厂港监楼、危险品仓库工程 技术规 范书 第 19 页 共 84 页 (9) 模板、脚手 架作业的安全; (10) 皮带运输机使用的安全; (11) 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 (12) 钢结构制造和安装作业的安全; (13) 高空作业的安全; (14) 机修作业的安全; (15) 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 (16) 油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17) 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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