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妇联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组织予以理解、支持的问题,采取的决策措施有可能引起群众误解和非议的问题,以及有必要事先与组织沟通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户口农转非、招工招干、参军、工作调动、职务提拔、出国出境定居、公费或自费留学和公费旅游等情况。 (六)本人认为需向组织部门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报告处理程序 (一)属于上述需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本人在作出处理前一个月内,应主动向机关党委书记提交书面报告;若属不可预见 性的事项,发生后必须按规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机关党委视报告的情节轻重,及时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同时上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三)报告重大事项需答复的,由纪委转达有关领导审核、审查。 受理审核、审查的领导,应在一个月内答复报告者。 (四)凡无故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7 拒收“三礼”制度 为切实加强县妇联领导干部及机关干部的廉政建设,严肃廉政纪律,确保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制度精神,现将实行“三礼”拒收制度情况制定如下: 一、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个; 外商、私营企业主; 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对上述第一条所列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因无法当场拒收,事后仍无法送回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报请上级纪检部门给予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或者责令辞退、免职、解聘、辞退 等组织处理。 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上述第二条处理。 四、向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轻重,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18 有关 会议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 妇联领导班子和 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程序,建立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有效地开好各类会议,更好地推进新时期妇女工作的发展,现结合 妇联实际,特制定有关会议制度。 一、 妇联党组会议 妇联党组是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妇联得到贯彻落实的核心力量。 党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落实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 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和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 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确定 妇女工作的方向、规划、政策、重大部署、改革方案和措施。 ( 2)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求报告等。 ( 3)研究指导 妇联党支部的工作意见,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工作。 ( 4)研究 妇联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培训,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考核奖惩等工作。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如遇特 殊情况由 征得同意后 由党组成员 主持召开,会务工作由党组秘书负责,党组成员 因故缺席,可由秘书将会议精神通知本人。 党组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在会议两天前将讨论的内容由党组秘书通知党组成员进行准备,特殊情况例外。 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 2次。 二、 县妇联执行委员会会议 县妇联执行委员会是全县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 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并确定议题。 如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可视情邀请其它人员列席,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的半数方能举行。 县妇联执委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超过应到传授半数通过有效,表决结果当场 宣传。 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在全县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县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 ; 定期向上级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 讨论并决定全县妇联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事项 ; 审议党委会的工作报告和其它决议。 三、 常务委员会会议 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可以决定召开。 常委会的议题由主席办公会议提出。 会议期间如有半数以上常委联名提出新的议题,可以列入本次常委会议题。 常委会由主席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列席。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 常委到会方能进行。 常委不出席会议,应事先请假,并将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告诉会议主持人。 常委会决定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每次常委会议均作记录。 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执行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主要职权: 讨论决定妇女联合会的重大问题的重要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 ; 讲座决定以县妇联名义下发或上报的重要文件 ; 负责召集县妇联执委会,审议决定执委会议题,审议提交执委会通过的有关文件 ; 审议主席办公会议提交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 主席办公会议 主席办公会议原则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决定召开。 会议 议题由县妇联主席确定。 牵涉到分管工作,副主席可以建议增减议题,是否增减仍由主席决定。 会议 19 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党委和部门负责人列席。 主席办公会议决定问题,应当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充分讨论。 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担任记录。 主席办公会议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其中要职权:、 传达和讨论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 研究全县妇女工作的重大活动、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 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处理各部门提出的工作问题以及乡镇妇联、县直属单位妇委会、各团体会员向县妇联请示的问题,研究决定需采取的措施与方法 ; 研究决定突发性事件和临时工作,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 落实和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 ; 决定常委会会议召开日期及议题、审议提交常委会讨论的文件,组织实施常委会确定的各项决定 ; 研究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五、 妇联机关工作会议 妇联机关工会会议由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由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召集,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领导 机关重要文件、会议内容、批示、决定;( 2)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各科室当月的工作汇报;( 3)部署下月重要工作;( 4)研究、决定其它工作。 六、 乡镇妇女工作例会 乡镇妇女工作例会,由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召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各乡镇妇联主席或专干参加,视情可邀巾帼建功联络员或村级妇干或先进代表参加。 乡镇妇女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委度举行一次。 例会可以结合现场会交流会等内容,在形式和内容上予以创新。 会议主要内容(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听 取各乡镇当季工作汇报;( 3)布置下季度主要工作任务。 七、 会议组织工作 县妇联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工作。 会议的举行时间、地点、议题、列席人员,由办公室请示主持会议的领导后确定,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有关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或事先征得主持会议的领导同意后,改由其他人员出席。 全县妇女代表大会的后勤准备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其它有关会议的后勤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有关领导讲话材料的准备工作,由办公室催办、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20 年度考核办法 为了加 强县妇联机关干部的管理,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国家公务员考核的规定,结合本机关的实际,制定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重要考核政治、思想及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考核标准: 经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为基本依据。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 15%。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办法: 在县妇联主席室 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机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分别在德、能、勤、绩四个项目中进行。 每个项目分为优秀( 85分以上)、良好( 75— 84分)、及格( 60— 74)、不及格( 59 分以下)四个档次,由考核者掌握。 四个项目评价分所占的比例分别为 35%、 20%、 20%、 25%;测评由群众评价、部门负责人评价、考核工作小组评价三个层面进行,每个层面分别占评价分 30%、 35%、 35%,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比例折算成总评价分,最后由主席室 根据每个工作人员平时表现和总谰价分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的基本程序: ( 1)被考核人写好个人总结,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群众测评: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均在测评表中对所有工作人员以不记名方式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打分。 打分时要根据职位、职责,掌握好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考核标准的区别,避免一般干部总分偏低的现象。 在测评过程中,如发现对某一被考核者的分数明显不符合实际的,或不符合评分标准的,由考核小组裁定是否计入总分或适当修正。 ( 3)部门负责人评价: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的工作人员分别从德、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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