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太平戴维斯装修手册内容摘要:

布置方案,电源接驳位置。 其它厨房设施布置方案。 厨房排烟 /通风布置图(经营餐饮商户) 厨房各加工间通风换气量、温度设计参数,排烟罩吸气速度 /补风设计参数。 厨房排烟风道材质、管径,防火阀安装位置。 厨房油烟过滤设备安装方案及位置。 厨房噪音设计参数。 5 成品保护 根据施工材料的进入路线,对所经过的公共区域进行成品保护。 对大厦内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成品进行保护。 公共区域成品保护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检验合格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必须按物业管理 公司指定地点接驳。 运送超长、超高建材或物品时,必须在建材或物品两端或边角用软质材料包裹保护。 运送任何施工材料或设备设施,必须由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电梯或楼梯运输,无论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不得使用非指定电梯运输。 施工过程中公共区域成品保护材料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新。 对保护不利造成成品遭到损坏者,须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支付赔偿金额 15%的行政管理费。 客户区域内消防烟感探头,消防喷洒头、空调风机盘管等设施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前,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物业管理 公司填写《特别行为申请表》同时递交改造方案及图纸。 施工中,拆卸下的大厦内原有设备设施应交还至物业管理公司。 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消防、空调用水。 6 一般规则 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客户必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将装修公司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个人资料(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施工出入证》,并须及时按照人员实际情况补充或更改以保证大厦整体安全。 在施工前,客户须投保火灾、水浸或所雇装修公司及其雇员引致个人损伤等保险,保额应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万元;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的保额应不少于人 民币二百万元。 在一切施工开始前及整个施工过程中,客户必须在施工区域内按市消防局有关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 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物业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所选设备、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 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全部由客户负责。 装修应满足高层建筑防火及室内装修规范的各项要求,装修材料应采用 A级,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客户应在装修施工前预先获得所有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批准。 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电力增容及然气系统的施工 ,必须由物业管理公司指定施工单位进行。 施工前及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必须在商铺明显位置张贴由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噪音 /异味排除协议书》,以便于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装修过程中不可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防火门、紧急疏散指示灯及消防栓。 客户在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特别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地板、柱和结构墙,以及与相邻客户共用之隔墙。 任何施工程序,包括凿刻、钻洞等均不许危及墙壁及地板的结构。 如果发现有任何违例,客户有责任自行支付修复损坏部分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将马上停止该 户的一切装修工作,直至对所有损失做出全面评估且客户或装修公司支付修复费用为止。 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如果装修过程中产生违反规范或大厦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应法规、管理规定并得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确认为止。 喷淋系统喷头位置改变要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必须事先报请消防局审批同意。 一般情况下,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 米但亦不能超出 米,喷头与隔墙或隔墙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2 米或超过设计喷头距离的一半,以短者为准。 在整个单元内的所有喷头扩散器水平线以下必须 经常保留至少 米的空间。 所有电气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范。 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先获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所有客户均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客户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设备。 所有的门不得伸展到一般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户门不得向外开启。 严禁改装商铺大门。 所有外墙(包括走廊、电梯厅等外墙)不许装设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室内装饰不能凸出公共走廊。 客户区域内独立房间应考虑装设空调送风及回风过滤装置。 除得到物业管理公 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使用较轻和干式结构的品种,例如金属框架,如果采用木框架或板墙,必须要刷三遍防火涂料。 吊顶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装修,局部使用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所有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阻然材料或刷三遍防火涂料。 不得改变防火门、消防疏散前室、疏散楼梯间、防火卷帘门的功能及位置。 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必须在每一个水管闸门及每一个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 不得在幕墙玻璃上钻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物件。 一切装置不得触及外墙玻璃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 单元内的间隔墙亦不得固定在外墙玻璃及附属结构上。 物业管理公司如发现装修公司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督促装修公司进行整改。 客户应确保所聘用之工程装修公司不会对大厦内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失,如有任何损坏,不论内外与否,将由物业管理公司修理,而所有修理费用将再加上 15%的行政费,均由客户负责支付。 所有因客户的装修工程及之后使用所造成公共区域的破坏、损伤及其影响等(包括大厦以内及以外),完全由客户负责赔偿。 客户在装修施工期内应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负责,客户必须对所雇装修公司和其所雇的施工人员的行为 负责并加以约束并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需要动火或电焊前,必须事先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无论任何时间,如需在公共区域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先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 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区域内,不得阻塞、占用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所有发出噪声、震动或可能发出异味的工程,材料、废物的运送及运出,必须有条理地在 22: 00 至次日早上 6: 00 内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客户。 所有单元内的废物必 须于 22: 00 至次日早上 6: 00 指定时间内进行清理,废弃物应袋装,不得遗洒,运送至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 如需携带危险品入场(如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稀料等)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限量入场。 装修期间,客户区域内所有回风口、空调风机盘管必须封闭,大门亦须关闭。 所有装入贵单元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 一切在贵单元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该工作可能会影响其他用户,必须在正常办公时间外或由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时间或地点完成。 客户所雇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及施工现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绝对禁止赌博、饮酒及随地大小便。 客户所雇的施工人员应与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发生矛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解决,严禁在大厦内发生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在单元内禁止使用任何火源煮食,严禁住宿。 客户应对贵单元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空调通风或其它系统的情况遭到破坏,物业管理公司并不负有上述任何责 任。 客户的装修方案一经付诸实行,不论其为全部或部分,皆视作客户同意接受本装修手册所订立的一切条款。 7 广告管理 客户单元和商铺任何招牌的设计(如字体、颜色、规格等),必须预先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审批。 而所有橱窗的照明设计,必须在大厦开放时间内保持足够的照明度,任何未能达到合理的照明度之设计,物业管理公司将不予批准。 商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 原则。 广告内容严禁涉及以下情形: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8 违约处理 客户之工程装修公司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情况下,私自在大厦内承包其他商户工程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不通 知客户情况下,要求客户之工程装修公司立即停工,并追究其所引起之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在未取得物业管理公司之书面批准前,客户及所雇用之工程装修公司均不得进行未经批准之工程项目,如发现此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将要求客户立即停工,补办相应手续及处理善后事宜。 所有违反北京市所规定的消防规范之工程或行为,客户及所委托之工程装修公司一律不得进行。 所有违反物业管理公司所确定客户单元和商铺装潢规则之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客户及所委托之工程装修公司支付违规之赔偿。 客户及所委托工程装修公司,在接到物业 管理公司的违规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若不听劝阻,物业管理公司将采取包括停工、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大厦内的一切措施,其所造成的相关损失一律由客户负责。 装修《施工许可证》应张贴于施工现场入口明显位置,如有未张贴者,扣款¥ 50 元。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将施工出入证佩戴在本人胸前左上方显眼地方,以便保卫部随时检查,违者扣款¥ 30 元。 违反装修规定,接到《违章通知单》而未予及时纠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将作以下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 e)赔偿经济损 失; f)根据有关规定处以 2020 元以下违约金 以上几种违约处罚可一并执行,物业管理公司不会对因纠正违章而采取以上行为所引起的损失及后果承担责任。 装修公司要在其施工区域内放置适量的、有效的、合格的灭火器(按消防局规定),施工现场内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严禁动用明火及摆放易然物品,违者将被扣款人民币 300— 1000 元。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路线进出施工现场,违者扣款人民币 50元。 施工人员仅限在其施工区域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它区域,违者扣款人民币 50 元。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扣款人民币 50 元。 施工人员不得在商场以及施工区域内喧哗大叫,粗言秽语,赤身露体及做出不文明举动,违者扣款人民币 50— 500 元。 未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擅自用、放、断水(电)者,扣款人民币 200— 1000元。 非专业人员随意接驳电源者,扣款人民币 100— 200 元。 工程废、污水严禁倾倒,违者扣款人民币 100— 300 元,并须负责相关清理、维修费用。 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严禁携带易然、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进入大厦。 违者扣款人民币 200— 1000 元。 施工人员严禁在大厦内留宿, 违者扣款人民币 100— 500 元。 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客用电梯,违者扣款人民币 50 元。 施工人员每日清场后,须从速离开大厦,严禁在大厦范围内闲逛、游荡,违者扣款人民币 500 元。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违者扣款人民币 50— 100 元。 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单元内或公众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将会被扣款人民币500 元,并驱逐出大厦。 装修公司需将每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到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建筑垃圾房内。 施工垃圾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域,违者扣款人民币 500— 1000 元。 施工车辆及物料、设备等均须按保安部所指 定的行车路线,卸货区域及货梯进出大厦,大量的物料运送需于 24 小时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电梯使用申请,如车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扣款人民币 50 元。 对保卫人员例行检查拒绝配合者,扣款人民币 100 元。 严禁随意移动、遮挡或挪用大厦的消防器材、设备,严禁使用消防水施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违者视情节轻重扣款人民币 200— 5000 元。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对影响楼宇设施、结构、外观的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在限定期内未更改或还原的,物业管理公司会安排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由装修客户承担。 以上规定,客户及客户 所聘用之装修公司应自觉遵守。 9 装修资料 附件一 装修工程委托申请表 附件二 室内装修工程承诺书 附件三 单元装修工程资料清单 附件四 施工噪音异味排除协议书 附件五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申请表 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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