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经济学第九章城镇供水工程经济评价内容摘要:

”。 “水费标准应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和当地水资源状况,对各类用水分别核定 ”。 “农业水费所依据的供水成本内,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部分的固定资产折旧;工业水费可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资(包括农民投劳折资)计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资 4%~ 6%的盈余核定水费标准。 水资源短缺地区可略高于以上标准;城镇生活用水水费,其标准可低于工业水费。 由上述可知 ( 97) 影响水价的几个因素 ( 1)固定资产及折旧基金 在供水水价中无论供水成本[见式( 94)]或其利税额[见式( 96)],均与固定资金密切有关。 过去,供水工程主要依靠政府无偿拨款兴建,工程建成后进行清产核资时不计施工期资金的积压损失。 现在,供水工程投资主要靠贷款,在施工期内要计入逐年偿还贷款的利息,因此工程建成后固定资产内应包括有关部分的投资及其贷款利息。 每年从水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量的基本折旧费,其目的在于当固定资产折旧期满后按原规模进行重置更新,这对一般工厂企业是可以作到的,但对水利工程不可能在原址进行重置更新,而水资源的开发难度愈来愈大,加土物价不断上涨,使将来供水工程的重置价值不可避免地大大高于原定的固定资产价值。 因此应根据水资源开发条件变化及物价因素,合理估算每年应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 2)供水成本的组成 根据原财务规定,成本包括基本折旧费和年运行费两大部分。 根据动态经济评价,认为企业成本应包括经营成本与资金成本两大部分,经 营成本指年运行费,与上述相同;所谓资金成本应是固定资金的本利年摊还值,参见公式( 98)。 ( 98) 式中 K′——包括施工期贷款利息的固定资产; i——贷款利率 n——折旧年限; ? ——资金回收因于或称本利摊还因子。 ( 3)供水量的变化 如果城市供水的水源是水库,由于入库径流的随机变化,枯水年份供水量少而需水量多,丰水年份可能恰好相反,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影响水费的正常收入 .。 因此,当供水水价是按多年平均供水量核算时,则由式( 74)和式( 97)所求出的水价可能偏低,应乘一调整系数 β1( β1> 1)。 此外,有些部门要求供水高保证率(例如 P=95%),有些部门则要求较低,对于前者的水价应再乘上一个调节系数 β2( β2> 1)。 有些部门不注意节约用水,不愿投资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当超过额定用水量时,应执行超额累进水价制,超额愈多,惩罚系数 γ愈大。 如果核定水价时按多年平均供水量计算而某部门要求较高的供水保证率,而且又不注意节约用水,当超过额定供水量时,则对该部门征收的水价为 ( 99) 如其他部门要求供水保证率不高,则 β2=0;又注意节约用水不超过额定值,则 γ=0。 其他情况类推。 总之,所制定的水价既要符合价值规律,又要考虑供求关系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 ( 4)水资源费 水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特别在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不足,已影响工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促进合理用水与节约用水,无论引用地面水或地下水,都应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相当于采矿要征收资源税一样,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现以引碧供水工程为例进行水价分析。 例 引碧供水工程是以工业、城市生活用水、兼顾农业灌溉的远距离供水工程,主要承担近 期( 2020 年)水资源调配与输水任务。 水源为北距市区 150km 的碧河水库,该水库于1986 年建成,总库容 亿 m3,多年平均净调节水量 亿 m3,其中供城市生活及工业用水 亿 m3,供农业灌溉用水 亿 m3,此外尚有市区水源工程。 当引碧供水工程建成后,工业用水量占 %,城市生活用水量(包括公共市政用水)占 %。 北段供水工程是从碧河水库下游引水,用暗管道向南自流输水到受水池,全长 72km,沿途设 7个分水口,以便引水灌溉 10 万亩。 北段供水工程投资 61740 万元,年运行费 1863 万元。 南段供水工程是由受水池扬水后用钢管向南输水并分送各净水厂,专供城市生活及工业用水,全长80km,投资 67304 万元(不包括净水厂,下同),年运行费 3079 万元。 现分别估算在不同情况下的供水水价。 解 投资与年运行的费分摊 ( 1)北段供水工程投资与年运行费可按工农水用水量比例分摊,其中城市生活及工业用水部门承担 ,农业用水部门承担。 由此可求出北段供水工程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部门分摊的投资 52541 万元 , 年运行费 1585 万元/年,农业用水部门分摊投资 9199 万元,年运行费 278 万元/年。 ( 2)南段供水工程的投资为 67304 万元,年运行费为 3079万元/年,全部由城市生活及工业用水部门承担,连同北段供水工程共分摊投资 119845 万元,年运行费 4664 万元/年。 供水成本计算 ( 1)设供水工程固定资产形成率为 ,则工业及城市生活部门分摊的固定资金为119845=107860万元,假设所需的流动资金为 2 个月的运行费用即 778 万元,则单位工业或生活供水量的资金占有量 J 工 =( 107860+ 778)/ 37700= 元/ m3(其中固定资金 元/ m3)。 北段供水工程分摊给农业用水部门的固定资金为 9199=8279万元,设所需的流动资金为 46 万元,则单位农业供水量的资金占有量 J农 =( 8279+ 46)/ 6600=/ m3(其中固定资金 元/ m3)。 ( 2)设供水工程的综合折旧年限 n=40 年,则基本折旧率 a1=%;根据公式( 94),工业及城市生活单位供水量的成本 C 工 1=( 107860%+ 4664)/ 37700= 元/ m3;农业单位供水量的成本 C 农 1=( 8279%+ 278)/ 6600= 元/ m3。 ( 3)本供水工程的水源来自碧河水库,设水库管理处,是另一个财务核算单位。 它在水库下游出售原水给本供水工程管理处,源水水费(包括水资源费)已由有关领导部门确定为工业用水 C 工 2= 元/ m3 ,生活用水 C 生 2= 元/ m3 旅业用水 C 农 2= 元/ m3。 这部分向水库管理处支付的源水水费,对供水工程而言是供水成本的一部分。 ( 4)供水总成本应为上述两部分成本之和,即工业供水总成本 C工 =C工 1+ C工 2=元/ m3, 生活供水总成本 C 生 =C 工 1+ C 生 2= 元/ m3,农业供水总成本 C 农 =C 农l+ C 农 2= 元/ m3。 供水水价计算 如果供水水价等于供水成本,没有盈利,则对于企业而言,只能实现简单再生产,缺乏自我发展能力,这不符合水利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要求。 根据公式( 714),供水水价 P 水 =供水成本 C 水+供水资金占有量 资金利税率。 ( 1)根据国务院国发 [1985]94号文的精神,资金盈利率(利税率):工业供水为 6%,生活用水为 2%~ 4%,农业用水为 0。 由公式( 714),可 求得: 工业供水水价 P 工 =C 工+ J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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