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为单位,小数位后保留 4 位。 【 110】企业中心纬度,以度为单位 ,小数位后保留 4 位。 【 111】企业废水排放口总数。 【 112】企业废气排放口总数。 名称 代码 特大型 1 大一型 2 大二型 3 中一型 4 中二型 5 小型 6 15 【 118】填写项目环评审批时间,没有环评的填写开工时间。 对于有新改扩项目的填写最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时间。 【 201】~【 204】同【 101】~【 104】 【 205】填写所测企业污水排放口名称。 【 206】所测排放口代码,可以” WS”开头,从 1 开始顺序编码,如“ WS1”等。 【 207】排污口经度,以度为单位,小数位后保留 4 位。 如北纬 120度 25 分 44 秒,可换算为: 120+25/60+44/3600= 度。 【 208】排污口纬度,以度为单位,小数位后保留 4 位。 度分秒和度的换算同上。 【 209】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按表 310 填写: 表 310 排水去向类型代码表 排水去向类型代码 排水去向 A 直接进入海域 B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C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D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 E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F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 G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 H 进入其它单位 K 其它 【 210】【 211】 受纳水体 指接纳企业废水的水体。 对于排水去向类型(参见表 23)为 A、 B、 C、 D 的填写河流名称与代码,河流名称代码 填写 2 个,一是国家代码: 采用《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中《全国环境河流名称编 码》( 见附录 2)。 二是浙 江省代码:采用《浙江省纳污水体编码系统》(见附录 7)。 对于排水去向类型为 E 的,填写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排入的河流名称与代码,对于排水去向类型为 F、 G、H、 K 的,填写所在地的流域名称与代码。 16 【 212】【 213】对于排水去向类型为 E(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处理厂)的,填写污水厂名称与代码。 其它排水去向类型,不 填。 【 214】受纳水体功能区类别指 GB38382020 中依据水域功能和保护目标进行的分类,参见表 311, I~ V 类分别填写 “ 1”、“ 2”、“ 3”、“ 4”、“ 5”。 表 311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表 水域功能区类别 适用水域 I 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 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子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III 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IV 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 215】安装相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的填写“是”,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填写“否”。 【 216】指排放口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代码,如“ GB89781996”、“ GB35542020”,代码填写时不要有空格。 目前常用的废水、废气排放标准参见附录 4。 地方排放标准要严于国家排放标准,对于要求执行地方标准的填写地方排放标准(包括代码和名称)。 【 217】指排放口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名称,如“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218】指根据该排放口对应工段建设时间确定的标准执行时段,如《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92)中的时段: 1989年 1 月 1 日之前、立项的,填写“ 1989 年 1 月 1 日之前”; 1989 年 1月 1 日至 1992 年 6 月 30 日之间立项的,填写“ 1989 年 1 月 1 日至1992 年 6 月 30 日之间”; 1992 年 7 月 1 日起立项的,填写“ 1992 年7 月 1 日起”。 【 219】标准级别可填写“ 1”、“ 2”或“ 3”等。 如《纺织染整工业 1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92)中规定排 入 GB3838 中规定的 III类水体的执行一级标准,可填写“ 1”;排入 GB3838 中规定的Ⅳ类、Ⅴ类水体的执行二级标准,可填写“ 2”;执行三级标准的,可填写“ 3”。 【 220】除了标准代码、名称、控制时段、标准级别外,其他用于判定执行标准的条件。 如《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说明工艺类别,具体来说,包括:“制浆、制浆造纸 — 木浆 — 本色”;“制浆、制浆造纸 — 木浆 — 漂白”;“制浆、制浆造纸 — 非木浆 — 本色”;“制浆、制浆造纸 — 非木浆 — 漂白”;“造纸 — 一般机制纸、制版”,共五种类型的工艺。 废水现行主要排放标准判定 标准限值的其它条件参见 表 312。 表 312 废水现行主要排放标准判定标准限值的其它条件 标准名称 标准代码 判定标准限值的其它条件 兵器工业 弹药装药排放标准 — 兵器工业 火工药剂排放标准 产品 兵器工业 火炸药排放标准 类别,产品、原料、工艺、规模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1984 — 纺织染整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GB155801995 (缺水区、丰水区) 钢铁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GB134561992 行业、生产工艺、工艺分类、级别、(缺水区、丰水区)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49141985 — 航天推进剂排放与分析方法标准 GB143741993 —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82020 规模、产品 磷肥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GB155801995 企业类别、产品类别、规模 柠檬酸工业排放标准 GB19430- 2020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8212020 工业类别 肉类加工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GB134571992 加工类别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GB155811995 企业类别(并区分烧碱、聚氯乙烯)、生产方法、废水类别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4312020 — 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6202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使用范围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20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20 医疗机构类别 造纸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GB185962020 工艺类别 【 221】【 222】污染物名 称代码暂采用《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 3 18 卷中的污染物名称与编 码 ( 见附录 5)。 根据监 测方案,对于一个排放口监测多项污染物的,在填表时每项污染物内容占用一行,填写污染物名称、代码及浓度标准等数据,【 201】【 218】项同时复制填写即可。 【 223】填写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 224】填写污染物排放量标准限值。 【 225】填写污水排放量标准限值。 【 301】~【 304】同【 101】~【 104】。 【 305】填写所测企业废气排放口名称。 【 306】所测排放口代码,可以” FQ”开头,从 1 开始顺序编 码,如“ FQ1”等。 【 311】废气类别填写“燃烧废气”、“工艺废气”。 【 312】二氧化硫控制区填写“二氧化硫”,酸雨控制区填写“酸雨”,不属于两控区的不填写。 【 313】指 GB3095 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参见表 313,一~三类分别填写 “ 1”、“ 2”、“ 3”。 表 313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 功能区类别 适用水域 一类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 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类 特定工业区 【 314】安装相应污染物的在线监测设备填写“是”,否则填写“否”。 【 315】指排放口执行的排放标准代码,如“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32232020”(《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代码填写时不要有空格。 目前常用的废水和废气排放标准参见附录 4。 地方排放标准要严于国家排放标准,对于要求执行地方标准的填写地方排放标准(包括代码和名称)。 19 【 316】指排放口执行的排放标准名称,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317】同【 216】。 【 318】标准级别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可填写“ 1”、“ 2”、“ 3”。 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规定排入GB3095 中规定的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可填写“ 1”,依此类推。 【 319】同【 218】类似,即除了标准代码、名称、控制时段、标准级别、排气筒高度外,其他用于判定执行标准的条件。 现行主要废气排放标准判定标准限值的其它条件参见表 314。 表 314 现行主要废水排放标准判定标准限值的其它条件 标准名称 标准代码 判定标准限值的其它条件 船舶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42861984 工段、炉子种类等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污染物来源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炉窑类别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20 锅炉类型、适用区域、基灰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20 锅炉类型、其它条件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1996 炼焦炉类别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20 生产过程、 生产设备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20 规模 对于执行地方排放标准的,请参照上述要求,填报判定标准限值的其它条件。 【 320】【 321】污染物名称代码暂采用《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 3卷中的污染物名称与 编码( 见附录 5)。 与废水排放口属性表类似,对于同一排放口监测多项污染物的,每项污染物填写一行。 【 322】填写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 323】填写排气筒排放速率标准限值。 【 324】填写污染物排放量标准限值。 20 ( 3) 重点源监测数据填报 【 401】~【 404】同【 101】~【 104】。 【 405】~【 406】同【 205】~【 206】。 【 407】、【 408】、【 409】分别填写监测取样的年、月和日。 【 410】填写企业新鲜用水量。 【 411】~【 414】分别填写企业主要产品名称、代码、设计产量和实际产量。 各行业涉及的产品名称、代码采用国家统计局的产品名称代 码( 见附录 6)。 产品设计 产量和实际产量按照一小时量计,具体单位严格采用产品名称代码表中的单位。 单个行业涉及多种产品时,填写主要产品相关数据。 【 415】工况负荷为实际产量与设计产量的比值,保留 3 位小数。 【 416】【 417】 同【 221】【 222】。 【 418】为排放口污染物日均浓度,污染物实测浓度低于检测限的,填写检出限值后加 L,如检出限为 ,则可填写。 【 419】排放口污染物日排放量。 【 420】排放口污水日排放量。 【 421】和监督性监测同步记录的在线监测设备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值,如果未装该项污染物的自动监测设备,填写“ 1”。 【 51】【 516】 同【 41】【 416】。 【 517】按照排放标准规定应为废气污染物排放小时浓度均值,污染物实测浓度低 于检测限的,填写检出限值后加 L,如检出限为 ,则可填写。 【 518】所测废气污染物 1 小时排放量。 【 519】废气 1 小时排放量。 【 520】同步在线监测污染物浓度均值,如果未装该项污染物的自动监测设备,填写“ 1”。 21 ( 4) 城市污水处理厂数据填报 【 601】 ~【 606】同前类似。 【 607】填写污水处理级别代码,一级、二级、三级处理分别填写“ 1”、“ 2”、“ 3”。 【 608】填写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其中一级处理包括:自然沉淀、一级强化处理等;二级处理包括:常规活性污泥法、脱氮 A/O、脱磷A/O、奥贝尔型氧化沟、双沟 DE 型氧化沟、鼓风曝气型氧化沟、 CAST、DATIAT、水解酸化 好氧活性污泥法、 AB 两段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其他生物膜法等;三级处理包括:曝气生物滤池( BAF)、其它三级处理等。 【 609】【 610】 填写受纳水体(河流、湖库等)的名称与代码 ,采用《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中《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 》填报 (见附录 2) ;【 626】 采用《浙江省纳污水体编码系统》(见附录 7)。 【 611】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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