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广客运专线箱梁生产工艺细则内容摘要:

、 Cl含量、碱活性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首次进 厂的细骨料,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进场细骨料,应经工地检验站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4. 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不得使用碱 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的碱 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 当所采用骨料的碱 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 %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 3Kg/m3,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 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5.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细骨料 400m3(或 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 400m3(或 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 日常检验项目为筛分、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 、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等。 6. 细骨料入仓前必须过筛,严禁有泥团、木棍等杂物混入,冬季施工中,严禁雪块混入。 第三节 粗 骨 料 1. 粗骨料应选用坚硬耐久的碎石,压碎指标不应大于 10%,母岩抗压强度与梁体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小于 2。 含泥量不应大于%,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 5%。 2. 粒径宜为 520mm,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25mm,且不得超过设计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 2/3 和钢筋最小间距的 3/4,并分两级( 510mm和 1020( 25) mm)储存、运输、计量。 使用时,粒径 510mm 碎石与粒径 1020( 25) mm 质量之比为( 40177。 5) %∶ ( 60177。 5) %;粗骨料的松散堆积密度应大于 1500Kg/m3,紧密空隙率宜小于 40%,吸水率应小于 2%(用于干湿交替或冻融循环下的混凝土应小于 1%)。 3. 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不得使用碱 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的碱 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 当所采用骨料的碱 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 %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 3Kg/m3,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 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4. 对于新选原料产地、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对颗粒级配、岩石抗压强度、吸水率、紧密空隙率、压碎指标、坚固性、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首次进厂 粗骨料时,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进场粗骨料,经工地检验站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6.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粗骨料 400m3(或 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 400m3(或 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 日常 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第四节 外 加 剂 1. 混凝土外加剂采用复合外加剂应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严禁使用掺入氯盐类外加剂。 2. 采用的复合外加剂,其性能应与所用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使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明显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 30min 减水率不应低于 20%,碱含量不得超过 10%,硫酸钠含量不应大于 5%,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 3. 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 6 个月者, 应对匀质性制标 、减水率、坍落度 保留值、常压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抗冻性、 Cl渗透 电量、对钢筋的锈蚀作用、碱 硅酸反应抑制效能、收缩率比、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批不大于 50t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混凝土外加剂为一检验批,不足 50t 时,也按一批进行验收。 日常检验项目为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 5. 阻锈剂应采用复合氨基醇类,且具有良好的均匀分散性、不降低水泥浆的流动度、不与其它外加剂反应、不降低对钢绞线束的粘结性能、不影响硬化水泥的性能,其性能指标应符合 YB/T9231 的要求。 第五节 掺 合 料 1. 混凝土矿物活性掺合料( Ⅰ 级粉煤灰、磨细矿粉)应符合GB15961991 和 GB/T180462020 的规定, Ⅰ 级粉煤灰需水量比不应大于 100%,磨细矿粉比表面积应大于 450m2/kg。 流动度比不小于100%,掺入的引气剂、保塌剂及其它改善混凝土性能的外加剂应符合 GB8076 的规定,其品种及数量由试验确定。 2. 粉煤灰: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 6 个月者, 应对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 Cl含量、活性指数等项 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进货时,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 120t 检验一次,不足 120t 按一验收批进行检验。 3. 磨细矿渣粉: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 6 个月者 ,应对比表面积、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 Cl含量、含水率、需水量比、碱含量、活性指数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进货时,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 120t 检验一次,不足 120t 按一验收批进行检验。 4. 掺合 料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杂,也不得受潮和污染环境。 第六节 拌 合 用 水 1. 拌制和养护混凝土用水应符合 JGJ63 的要求。 凡符合饮用标准的水,即可使用。 2. 拌合用水需要经过水质化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 拌合和养护用水严禁使用海水。 第七节 非 预 应 力 钢 筋 1. 非预应力钢筋(带肋、光圆钢筋及盘条),性能应分别符合GB149 GB1301 GB/T701 的规定。 对于 HRB335 钢筋尚应符合碳当量不大于 %的规定。 非预应力钢筋力学性能指标 牌号 公称 σ s(Mpa) σ b(Mpa) 伸长率( δ 10) 伸长率( δ 5) 弯心直径 d 试样直径 a 直径 不小于 Q235 235 410 23 d= HRB335 625 2850 335 490 16 d=3a d=4a 2. 钢筋进场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每批钢筋,按不大于 60t 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钢筋为一验收批。 3. 必须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表面的凸块和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带 肋钢筋为横肋的高度);测量本批钢筋的直径偏差。 4. 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在其上各截取 1 组试样,每组试样各制 2 根试件,分别作拉伸(含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当试样中有 1 个试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另取 2 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作第 2 次试验。 当仍有 1 根试件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筋应判为不合格。 第八节 混 凝 土 1. 耐久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应符合《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及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品质、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混凝土耐久性以及施工工 艺对工作性的要求,通过计算、试配、调整等步骤选定。 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除满足施工要求外,还应满足设计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2 选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以下基本要求办理: C35~C40 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易高于 450kg/ m3 C50 以上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易高于 500kg/ m3 3. 当骨料的碱 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在 %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干燥地区 ;潮湿地区 3kg/ m3;含碱环境必须换用非碱活性骨料的规定;当骨料的碱 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在%时 ,除了混凝土的碱含量满足上述规定外 ,还应在混凝土中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合料和复合外加剂,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附录 C 方法试验证明抑制有效。 4. 预应力混凝土中氯离子总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合料、粗骨料、细骨料、水、外加剂等所含氯离子含量之和)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含气量不应小于 %(干硬性混凝土除外)。 当混凝土有抗冻要求时,混凝土的含气量应根据抗冻等级经试验确定。 5. 在制定混凝土配合比、主要原材料或者搅拌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塌落度 、泌水率、凝结时间、入模温度、含气量等进行检测。 第九节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1. 预应力钢绞线采用 1 型钢绞线,其性能应符合 TB/T52242020 的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每批钢绞线的实际弹性模量值。 2. 对于新选厂家应进行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极限生产率、松弛率等项目进行全面检验。 生产中按每批不大于 30t 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绞线为一验收批,分别进行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进行检验,其质量符合 GB/T5224 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每批 钢绞线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进场后,外观检查合格后,再按 TB10210 的要求作力学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生产中按每批不大于 30t 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绞线为一验收批,分别进行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进行检验,其质量符合 GB/T5224 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 钢绞线应存放在干燥处,避免潮湿锈蚀,工地存放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要求,并及时进行覆盖。 钢绞线尺寸及拉伸性能指标 钢 绞 线 结 构 钢绞线 公称直径 mm 强 度 级 别 Mpa 整根钢绞线的最大负荷 KN 屈 服 负 荷 KN 伸 长 率 % 1000h松弛率, % 不大于 Ⅱ 级松弛 初始负荷 1Χ 7 标准型 1860 不小于 70%公称 最大负荷 80%公称 最大负荷 1860 259 220 说明: Ⅰ 级松弛即普通松弛级, Ⅱ 级松弛即低松弛级,它们分别适用所有钢绞线。 屈服负荷不小于整根钢绞线公称最大负荷的 85%。 第十节 锚 具 1. 锚具、夹具应符合 GB/T14370 的要求,采用的锚具、夹具应通过部级鉴定,并符合设 计要求。 2. 制造锚具钢材采用 45号钢和 40号铬钢,其材质应分别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69988)及《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307799)的规定。 3. 以 1000 套的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同号的锚具为一验收批。 初次选定厂家时,应对外观、锚固效率系数、极限拉力总应变、锚口摩阻、喇叭口摩阻等项目进行检验。 每批进场锚具外观检查抽取总数量的 10%,且不少于 10 套,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缝,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硬度检验:夹片每批抽 5%(不少于 10片)。 锚环每批抽 10%(不少于 3 件);硬度检验每个零 件测试 3 点,硬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取 3 套试件作静力锚固能力(锚固效率系数η a 和极限总应变ε apu)检验,要求η a≥ ,ε apu≥ %,对选定供货厂至少试验一次。 以上三项均合格,经工地检测站出具试验报告方可使用。 4. 锚具设专人保管。 贮存、运输均应妥善保护,避免锈蚀、沾污、遭受机械损伤或散失。 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应不影响安装操作的效果和永久性防锈措施的实施。 作好标识,防止混用。 第十一节 钢 配 件 1. 钢板、钢料采用 Q235,其技术要求应符合 GB700《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规定,支座板锚栓采用 45钢。 2. 钢板、钢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按施工图纸要求,并应进行渗锌、多元素渗透等相应的防腐处理,渗锌、多元素渗透厚度分别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 第十二节 防 水 层 1. 无 碴混凝土桥面的道碴槽内防水层采用 TQFⅠ 型防水层(改进型),防水层的材料包括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和 聚氨酯防水涂料。 无碴混凝土桥面的防水层宜 采用无需卷材的聚氨酯防水涂料。 2.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包括 N 类无复合层卷材和 L 类纤维复合卷材。 N 类防水卷材的厚度(不含花纹高度)规格为:。 L 类防水卷材的厚度(不含纤维高度)规格为:。 卷材宽 度最大不超过 1650mm,长度最大不超过 35m。 3. 防水卷材外观质量:表面应无气泡、疤痕、裂纹、粘结、孔洞。 颜色应采用除黑色外其他颜色。 N 类防水卷材的顶面压花成方格网状以增强防水卷材与混凝土的粘结强度,方格网状规格:纹高 ,误差 , 2530 块 /cm2。 L 类防水卷材应采用双面热融无纺纤维布。 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有关要求。 4. 聚氨酯防水涂料分为用于粘贴防水卷材的防水涂料和直接用于作防水层的防水涂料两种。 聚氨酯防水涂料的颜色应采用除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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