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人事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准重新核定工资,如该工资标准低于原 标准 ,仍按原 标准 执行。 (二)对降职者,其工资 标准 按《薪酬管理 办法 》规定的程序进行薪资调整审批,并从 新岗位报到 日开始 , 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九 、 本制度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 开始执行,由 集团 综合管理部 负责解释。 X 集团 2020 年 1 月 1 日 人事权限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各职能部门、各 公司在人事任免、异动、薪资福利、职级、人员编制等人事工作中的管 理权限,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 集团 及集团所属各公司。 三、职级规定 集团总部员工划分为以下四个行政层级 (一)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集团董事长、集团 执行 总裁 、 执行董事、 总监 、董办主任、董事长助理 、各公司总经理。 (二)中层管理人员: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 经理; 各分公司 副总经理及有一定管理权限的 中 、高 级 专业技术人员。 (三)主管级人员: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专职主管和各 公司部门经理 、部门主管及 有一定管理权限的 专业技术人员。 (四)普通员工:上述三个职级以外的员工。 四、各职级具体人事管 理权限 (一)普通员工的管理权限 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直属主管提出建议,经集团 综合管理部 考查合格后,报集团 执行 总裁 审批 ,最终由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执行。 (二)主管级管理人员: 由部门负责人提建议,经集团 综合管理部 考查合格后,报集团 执行 总裁审批,最终由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 中层管理人员: 由集团 执行 总裁提出建议,经集团 综合管理部 考查合格后,报 集团 董事长 签字确认后执行。 (四) 高级管理人员: 由集团 董事长直接授权 , 集团 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薪资权限 (一)集团、各 公司所有员工的薪资均须按照《 薪酬管理 办法 》和批准的《薪资级别表》执行。 (二)新入职或晋升人员的薪资调整。 新入职员工或晋升职务员工的薪资,原则上执行相应职级的起薪标准,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该职级封顶工资标准,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六、福利项目增减 集团及集团所属各公司的福利项目严格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如拟调整,需提交申请,由 集团 执行总裁审核 后,报董事长审批。 七、组织 架构 /编制 集团 及集团所属各公司,凡涉及组织 架构 调整或编制增减均需提交申请,由集团 综合管理部 初审,经集团 议事小组 办公会研究后,报董事长审批。 八、执行及解释权限 本制度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开始执行,由集团总部 综合管理部 负责解释。 X 集团 2020 年 1 月 1 日 员工的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目的 集团通过 对 员工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当前以及未来工作所 必备 的知识和技能,实现员工与集团的共同发展。 二 、培训种类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 综合管理部 安排大约 60— 120 分钟的入职培训,主要介绍集团概况和员工享有的各项福利以及应该遵循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使新员工了解集团的历史、文化理念、组织 架构 、政策规定及发展规划,增加新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企业的凝聚力。 (二)上岗培训 新员工正式上岗就职之前,要接受部门为其安排的专业技能培训,以便 更快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三)业务培训 由 综合管理部 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求,统一制订规划,提供支持和服务,并进行跟踪检查,由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四)在职培训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和目前管理中出现带有较普遍性的问题, 综合管理部汇同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在职培训,以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同时 综合管理部 对员工个人还要提供培训 扶持 计划,增强企业核心员工的工作能力。 三、培训的时间和效果奖惩 集团所有员工,必须参加集团组织的培 训活动。 集团 综合管理部 每年统一规划不少于 3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评。 一般员工和主管级员工 全年参加培训不少于 20 个小时; 中层管理员工 不少于 10 个小时; 高级管理人员 不少于 8 个小时。 培训考试的结果是员工奖励、晋升、调 薪 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均要补考,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者视为绩效欠佳,将在月绩效工资总额中体现 1530%减免。 四、 本制度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开始执行,由集团总部 综合管理部 负责解释。 X 集团 2020 年 1 月 1 日 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集团各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劳动政策,结合集团考勤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二、考勤管理 考勤计算起止时间:每月 1 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福建区周一至周六 福建区办公时间: 8: 00— 12: 00、 14: 00— 17: 30 北京区办公时间: 8: 30— 12: 00、 13: 30— 17: 30 考勤规定 ( 1)员工上班必须亲自进行指纹考勤,不可由他人代打,如由他人代打,双方均视为旷工 1 天; ( 2)员工如有忘记进行指纹考勤,必须由直属上级核实 ,所在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转呈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填写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各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由集团总裁签字确认; 每月忘记考勤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不含)的给予 50 元处罚 . ( 3)员工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前和下班时间之后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和下班打卡前外出办理私事。 ( 4)所有员工须先 到公司打卡进行登记并填写《外出申请表》,直接主管签字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 备案,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提前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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