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内容摘要:

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人员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 3 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 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第六条 设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七条 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处理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新 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接待组等八个工作组,分别由相关部门组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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