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学校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产经营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六、八、九、十条各款的要求。 食堂内外干净整洁,操作规范,餐饮具消毒、食品贮存符合要求。 食堂、商店采购食品应索证、索票,采购的包装食品应具有 QS 标志,建立食品进货、领用台帐。 4.学生饮水设施齐全,生活用水龙头足够(生活用水龙头与教学班数量相等);饮水符合安全要求,每季度有水质检测报告单。 有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卫生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及商店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学校分管校长定期督查,建立检查周记和督查记录,确保无“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 C.政教处(责任人:欧林其、刘蔚华) 责任范围:牵头“创卫”工作。 负责 健康教育和卫生室的建立、疾病预防、环境卫生及各种资料的归口 (一) 健康教育和卫生室的建立 1. 成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校健康教育研究室,有专人负责指导和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2.开展多种 形式健康教育;在校园内或教学楼正厅设置一块以上不低于 2 平方米的健康教育专栏,每月更换宣传内容;学校以板报、画廊、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形式普及传播卫生知识,组织开展学生防近周、学生营养日、控烟日、爱牙日、爱眼日、防艾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设健康咨询、心理咨询室(或信箱),开设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每学期 35 次。 每年 3 月、 9 月为健康教育活动月,开展卫生行为习惯、血吸虫病、性病与艾滋病、结核病预防等专项教育。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