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xx年农村公路县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二期内容摘要:

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 下同 ) , 施工业绩以 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 或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为准 (应能说明是项目经理本人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 注: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下同)。 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具有 近 一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3 1. 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 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 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 14 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应否决其投标。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 投标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被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且处于处于有效期内;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 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5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款的相关要求。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 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项和第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 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 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项和第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 术性错误修正 16 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 高于招标控制价 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 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 对于本章第 项 (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项和第 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 对于本章第 项 (2)目所 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 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 40%。 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 (6)图纸; (7)技术规范 ;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 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17 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不需要确认的除外)。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不需要确认的除外)。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函;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 进行投标报价。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 固化清单 ,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随招标文件一起在网上下载)。 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 18 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 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复制在一个光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 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 书面工程量清单 ,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项和第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 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 1)调 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 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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