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校车服务协议内容摘要:

性能要保证完好,要定期进行维护、检测,每日出车前都要进行安全例检。 车内的安全锤、急救箱、安全带、灭火器等相关安全设施要配套齐全。 4. 乙方应当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5. 乙方除从事学生上下学的接送服务及其他经批准业务外,不得从事社会营运和农村短途营运,未 经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校车运营公司转让、转卖或出租。 6. 乙方应招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依法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稳定劳资关系。 乙方应当负责校车驾驶人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保证校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教育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饮酒驾驶、超员超载驾驶。 乙方应与校车驾驶人签订责任书。 7. 乙方应加强对每一辆校车行驶路线的监管,特别是汛期、雨冰冻等恶劣天气环境下更应加强观察 , 不能通过的坚决不强行通过。 8. 乙方按照甲方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要求,做到校车运行定时、 5 / 8 定点、定线、 定人、 规范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时间和路线(遇有交通管制、造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通行情形的除外)。 9. 乙方应与学校约定提供随车照管服务,要求安排随车照管人员,乙方并与随车照管人员签订责任书。 10. 乙方的校车应当每半年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不得“带病”上路,不得超员超速。 1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 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12. 乙方的校车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3.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校车投保校车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的各类保险。 14. 造成财产人员伤亡的 , 乙方应承担先期垫付相关款项的责任, 并 根据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认定责任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应制定校车安全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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