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手册内容摘要:

品混用或重复。 ( 5) 产品的标识应醒目,在生产过程中应保持不变。 ( 6) 项目验收、交接时,验收、交接状态下的标识应全面、完整、准确。 检验和试验 质量检查点的设置:依据项目的特点、项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规定和对工程质量的重要程度制定三级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点,分别为 : A、 B、C,三级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的确定: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质量控制点 ,监理部审查后提交业主批准。 检 验和试验计划(详见各专业监理细则) ( 1) 施工前编制 ITP( Inspect and Test Plan)(含特殊和关键工序)。 ( 2) 在开工之前召开施工质量 预备会,与业主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共同确认 ITP。 ( 3) 检验和试验的程序  施工承包商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书面通知监理部检查。  监理部现场检查。  对于需要业主现场检查的质量控制点,在施工承包商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承包商提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业主。  业主现场检查。  所有的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满足要求的检查结果必须于当天签字认可。  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检查结果,由施工承包商制定纠正和修复措施,并报现场监理部审核后执行。  修 改后的检查点需重新执行检查程序。 (4) 检验和试验的记录  所有的检查结果由施工承包商按相应的表格记录。  签字完整的记录应上交承包商 QC 工程师以备交工。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 1) 施工承包商应编制《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办法》,提交现场监理部审批。 ( 2)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办法的制订应明确,以识别:  未作检验和试验 (“未检”)  检验和试验合格 (“检验合格”)  检验和试验不合格 (“检验不合格”)  等待检验和实验结果(“等待实验结果”) ( 3) 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应监督和指导施工承包商对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 态进行标识。 ( 4) 对于“检验和试验合格”、“未作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等待检验和实验结果”的产品要标识明确,以免造成混乱。 ( 5) 施工过程中,状态变化后,标识也应作相应的变化。 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为了确保施工承包商在项目施工中能正确地选择、使用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以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从而控制施工质量,要求对施工承包商使用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进行控制。 ( 1)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并实施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控制及维护的 书面文件。 ( 2) 施工承包商应提供用于该项目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清单,经监理部 确认后方可使用。 ( 3) 施工承包商应对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做到有效、合理使用,并由合格的检验人员从事检验工作。 ( 4)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承包商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控制工作。 保存施工承包商提供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清单。 不合格品的控制 ( 1) 施工承包商应对其所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试验。 监理部专业工程师进行及时的跟踪检查和监督。 ( 2) 一旦发现不合格品,施工承包商应立即通知承包商 QC 工程师和悬挂“不得使用”和“不能继续施工”的标识。 并对其进行隔离。 ( 3) 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工作,并建立评审、处置 记录。 ( 4) 不合格品的分类: 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报废 ( 5) 施工承包商在接到处置记录后应制订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方案,并报现场监理部和质量部审核、批准,重大的返工和返修方案需报业主工程师批准 ( 6) 施工承包商应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返工或返修,并做好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返修状况、处理等的记录,并交 QC 工程师保管、归档。 ( 7)不合格处理程序 施工中产生的不合格品 质量事故处理 ( 1) 由于工程不合格和质量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 2) 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以书面形式迅速报告XXXXXXXX 现场项目监理部并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上报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 ( 3)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 XXXXXXXX 现场项目监理部验证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 ( 4)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 由施工承包商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 XXXXXXXX 现场项目监理部;对大的质量事故,由施工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 XXXXXXXX 现场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承包商填写质量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 XXXXXXXX 现场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 XXXXXXXX 项目部批准后,施工承包商方对不合格品进行 标识、隔离 XXXX 发出不合格品通知 承包商报送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调查记录 专业工程师组织承包商有关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并签认 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并记录 情况 项目 总监 签字执行 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承包商 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查。 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其工作流程见附图所示。 施工承包商 自检、专职检 不合格 初验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图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承包商自检、专职检,初检合格后填报工序施工完毕 通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 会同现场检查 试验室检验 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进行下道工序 返修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检查验收。 工程变更和处理 ( 1) 对设计变更的要求可能来自业主或专业工程师,也可能来自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商。 在各种情况下,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管理。 承包商检查合格并有质检人员签字的隐检记录 有关质量控制工程师审查隐检记录及现场检查 并进行现场随机抽查核验 批准隐检 、 质量控制工程师在隐检记录上签字认可 签字 承包商取得隐检认可后进 行下道工序施工 否 如有必要质量控制工程师 到现场与质检员复检 (2) 现场项目监理部对设计变更的管理流程为 特殊过程控制 ( 1) 项目实施前与承包商就项目的某种施工过程其结果不能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的过程进行确认; (如 :焊接、热处理、检验等施工过程 ) ( 2) 特殊过程施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  承包商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 承包商特殊过程施工人员上岗合格证和资格证书,必要时应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 3)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跟踪、 监督和测量,并做好记录。 提出设计变更 有关专业工程师从控制质量投资进度角度审查签字 通知施工承包商进行费用及工期的估算 专业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核定施工承包商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减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设计变更 重大变更与项目总监磋商并取得业主认可 专业工程师核定的费用及工期书面通知业主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通知施工承包商 实施设计变更 ( 4) 当发现承包商在特殊过程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与相应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或施工合同的要求不相符时,应监督承包商进行返修 ,直至合格; ( 5) 承包商应按规程和规范规定的操作方式,对特殊过程的施工质量和功能,进行监视和测量,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参与监视和测量。 ( 6) 特殊过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商进行测量、验收; (必要时设计、业主可参加 )。 ( 7) 特殊过程控制程序 确定特殊过程 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 确定规范、法规、要求 监理跟踪、监督、检查 人员、资源配备 确定特殊过程控制目标 审查承包商人员资质 审批承包商开工报告 测量、验收或再测量、验收 承包商进行施工 再确认 施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分项、单位工程验收 凡分项、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承包商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请。 其流程见附图所示。 返 修 合格。 N Y 分承包商提出分项、单位工程验收申报表、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报监理部 , 验核质量验收单 会同现场检查 实验室检验资料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签署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项目中间交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见附图 9 所示。 不合格 合格 同意验收。 N Y 分承包商 土建工程竣工、设备试车调试完 分承包商 工程技术资料 质量签证 工程结算 (含竣工图) 文件 资料 监理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初验 总监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质量监督站认证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工程交接 使用,保修 支付工程款 处理工程索赔 审核结算书 ( 1) 竣工验收由总监组织业主、施工承包商和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 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业主,业主应在不迟于接到通知的 10天内到现场检查。 ( 2) 施工承包商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资料和记录。 ( 3) 工程中间交接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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