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定稿)内容摘要:

、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是否在场; (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 6)设有标底的,公 布标底; (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 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9)开标结束。 6. 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6 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 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外来建筑业施工企业和本市有欠薪记录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在进行建筑活动时,必须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管辖通知的实施意见》(泉政文〔 2020〕 347 号)管辖原则设立专户,在指定的银行账户预存工资保证金(详见泉建筑 [2020]13 号文)。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17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 3)评标委员会否 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 (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 标: (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 或压低投标报价; (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18 (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第 3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一 .总 则 1. 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7 部委局令第 30 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 7 部委令第 12 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14 号)、《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 本评标办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依法确定 中标人。 二 .评标委员会组成 4.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5.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 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三份之二。 .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或招标人指定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 招标人或者投标 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 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20 投标人的结论。 . 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通过。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 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三 . 评标程序 8.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评标前准备工作;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对商务、技术 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对商务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 对商务、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推荐中标候选人; 提交评标报告。 四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9.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的 、性质 、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10. 招标人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以及21 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 必要时将由招 标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五 .资格审查 资格文件提供完整并接规定签署和盖章 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条款规定的 ;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必须提供);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 有效期内的 水工 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 B 证,且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的技术负 责人 应具有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 C证; 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已按有关规定 的金额和方式 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开标时按要求时间提供所有原件核验,否则按废标处理,逾期不得补充、更换。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原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规定的 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 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六 . 响应性评审 22 评标委员会商务组评委 应当审查商务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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