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运用新劳动合同法解决劳动争议培训课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0元、代通知金 2500元以及 20xx年 9月份加班加点工资 3408元。 X豪厂不服,于 20xx年 12月 24日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20xx年 1月 12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X豪厂补发孟 XX20xx年 9月份工资 409元;支付孟XX经济补偿金 1250元、代通知金 2500元;驳回 X豪厂与孟 XX的其他请求。 X豪厂与孟 XX均不服,提出上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xx年 7月 29日作出 终审判决:判令 X豪厂支付孟 XX经济补偿金 2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1250元、代通知金 2500元。 23 案例四: 龙 XX于 1999年 5月 8日受聘于东莞宜 X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X公司) ,任职电木部员工,后调任工模部职工 ,月均工资 964元。 20xx年 1月 15日,宜 X公司以龙 XX“ 上班不认真、损坏模具”为由对龙 XX作出罚款处罚,龙 XX也予以确认。 同年 4月 21日,宜 X公司认为龙 XX上班散漫,对其作口头警告 (龙 XX未予确认 )。 同年 6月 20日,宜 X公司以龙 XX“ 干预上司管理、上班玩手机”为由对其记大过并停工 2天 ,龙 XX不服。 宜 X公司认为龙 XX在车间和厂区闹事,严重违反厂纪厂规, 6月 24日将龙 XX辞退。 龙 XX不服,遂提起仲裁,要求宜 X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加点工资等待遇。 24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于 20xx年 9月 4日作出东劳仲清溪分庭案字 [20xx]10号仲裁裁决,认为龙 XX在任职期间多次违纪受警告,仍知错不改,已达到违纪辞退的条件,故对龙 XX的仲裁请求均予以驳回。 龙 XX不服,提起诉讼。 东莞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 11月 10日作出( 20xx)东法民一初字第5044号民事判决,判令宜 X公司支付龙 XX经济补偿金 3856元、代通知金 964元等。 宜 X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xx年 6月 16日作出( 20xx)东中法民一终字第 281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5 广东省 劳动法 新法 预告解除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歇业 、 停业 、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因生产经营 、技术条件发生变化 ,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用人单位无法调剂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6 广东省 劳动法 新法 即时解除 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程序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会认为不适当的 , 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 法规或者劳动合同 , 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 , 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的帮助。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 , 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7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8 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广东省 劳动法 新法 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 18条、第 19条、第 21条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在住院治疗的;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 1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广东省 劳动法 新法 支付基数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 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原固定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助 1个月的工资。 但本人月工资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 6条、第 8条、第 9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 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支付年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 30 广东省 劳动法 新法 不满一年的处理 工作时间不满 1年的按 1年算。 6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按 1年计算;不满 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支付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 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 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1 案例五 :张 XX于 1992年 2月 13日进入东莞 XX达公司 , 20xx年 3月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 合同期限为 20xx年 3月至 20xx年 3月 31日。 20xx年 2月 28日 , XX达公司向张 XX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单 ,写明 “ 20xx年 3月 31日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将到期 , 公司决定与你终止合同。企业如何运用新劳动合同法解决劳动争议培训课件(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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