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市政公用工程知识点内容摘要:

(三)支撑与支护 2.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 3. 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 ~。 6.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三、地基处理与安管 (一)地基处理 1.管道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2.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 150mm 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槽底地基土壤含 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 3.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扰动深度在 lOOmm 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扰动深度在 300mm 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4.设计要求换填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 5.柔性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搅拌桩等复合地基。 1 柔性管道 回填 压实 (一)回填 1.根据每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 500mm 范围内的回 填 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 入 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圆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 入 槽内,不得集中推 入。 3.需要拌合的回填材料,应在运 入 槽内前拌合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合。 4.管基有效支承角范围内应采用中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6.管道回填时间宜在一昼夜中气温最低时段,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 同时夯实。 7.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 500mm 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 500mm 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200mm。 (二)压实 1.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 500mm 范围内胸腔夯实。 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 300mm, 2.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3.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4.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接上一款规定回填 21. 开工前测量 准备工作 1.内业计算准备。 2.对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计量检 定 3.根据 项目 特点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测量方案。 4.办理桩点交接手续。 5.开工前应对桩点进行内业、外业复核。 复测报告。 22. 苗木选择 1.苗木长势好、观赏性好,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枝条茁壮、组织充实、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发达、顶芽健壮。 3.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4.起重及运输机械能达移植树木的现场。 23. 招标依据 1.政府关于项目批准建设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项目业主、建设资金已落实。 3.招标人及招标计划已批复。 4.招标条件已具 备。 投标依据 1.招标商务条款的规定、国家规范标准。 2.招标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资料)、答疑纪要,。 24. 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 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5.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一)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 (二)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三)准确、合理地记录索赔事件和计算工期、费用。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二)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三)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四)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 26.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 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 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lOO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 (3)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4)可能 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5)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专项方案编制 (一)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 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二)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 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应出席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专家组成员应当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 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时,须察看施工现场,并听取施工、监理等人员对施工方案、现场施工等情况的介绍。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四)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四、专项方案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三)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 “ 办法 ” 第八条规定重新审核,并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7. 交通导行 二、交通导行方案设计原则 (一)施工期间交通导行方案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 组成部分,必须周密考虑各种因素,满足社会交通流量,保证高峰期的需求,选取最佳方案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 (二)交通导行方案要有利于施工组织和管理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顺利通过施工区域;且使施工对人民群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交通导行应纳入施工现场管理,交通导行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设计交通导行方案。 (四)交通导行图应与现场平面布置图协调一致。 (五)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保证交通流量、高峰期的需要。 三、交通导行方案实施 (一)获得交通管理和道路管理部门的批准后组织实施 1.占用慢行道和便道要获得交 通管理和道路管理部门的批准,按照获准的交通疏导方案修建临时施工便线、便桥。 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围挡,严格控制临时占路范围和时间,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顺利通过施工区域。 3.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临时交通导行标志,设置、路障、隔离设施。 4.组建现场人员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 (二)交通导行措施 1.严格划分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范围。 2.统一设置各种交通标志、隔离设施、夜间警示信号。 3.严格控制临时占路时间和范围。 4.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应与作业队签订 《施工交通安全责任合同》。 5.依据现场变化,及时引导交通车辆,为行人提供方便。 (三)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按照施工方案,在主要道路交通路口设专职交通疏导员,积极协助交通民警搞好施工和社会交通的疏导工作;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交通堵塞现象。 2.沿街居民出人口要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必要处搭设便桥,为保证居民出行和夜间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28. 柔性管道 三、质量检验标准 (一)回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条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铺筑 lOOOm2,应取样一次,每次取样至少应做两组测试,回填材料条件变化或来源 变化时,应分别取样检测。 (三) 柔性管道的变形率不得超过设计要求,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变形率应不超过2%、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应不超过 3%。 管壁不得出现纵向隆起、环向扁平和其他变形情况。 检查数量:试验段 (或初始 50m)不少于 3 处;每 lOOm 正常作业段(取起点、中间点、终点近处),每处平行测量 3 个断面,取其平均值。 四 、 变形检测与超标处理 (一)变形检测 柔性管道回填至设计高程时应在 12~ 24h 内测量并记录管道变形率。 (二)变形超标的处理措施 变形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 1.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变形 率超过 2%、但不超过 3%时,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超过3%、但不超过 5%时: (1)挖出回填材料至露出管径 85%处,管道周围内应人工挖掘以避免损伤管壁; (2)挖出管节局部有损伤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3)重新夯实管道底部的回填材料; (4)选用适合回填材料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 条的规定重新回填施工,直至设计高程; (5)按本条规定重新检测管道的变形率。 . 2.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的变形率超过 3%时,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超过 5%时,应挖出管道,并会同设计研究处理。 1 道路基层施工 ( 1)材料与拌合 石灰、水泥、土、粉煤灰、石料等粗骨料、拌合用水等原材料应进行 质量 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材料配比设计。 应采用初凝时间应大于 3h,终凝时间不小于 6h 的 级、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水泥贮存期超过 3 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根据原材料含水量变化、骨料的颗粒组成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 混合料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含水量。 城区施工应采用厂拌(异地集中拌合)方式,不得使用路拌方式 , 宜用 强制式拌合机进行拌合。 应做延迟时间试验,确定混合料在贮存场(仓)存放时间及现场完成作业时间。 ( 2)运输与摊铺 1. 拌成的 混合料 应及时运送到铺筑现场。 运输中应采取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扬尘措施。 2. 应在春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 5℃以上,并应在第一次重冰冻( 3~ 5℃)到来之前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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