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内容摘要:

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分中心,档案工资由学校按原渠道拨给分中心 ,由分中心发放。 未聘教师连续工龄满 10 年以上,经分中心推荐到民办学校任教,并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原有教职工身份保持不变,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工资由聘用学校解决,其档案工 资作为调资、晋级、计算退休费等的依据,退休后按公办学校退休教职工相关政策执行。 未聘教师不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或因其他原因,托管 2年期满后,仍未在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就业的教师,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未聘教职工的党、团、工会组织关系自未聘期起接转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未聘教职工在托管期限内,第一年全额领取档案工资,第二年领取档案工资的 70%。 未聘教职工在托管期限内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 23- 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应由学校承担的部分应由原所在学校按规定缴纳。 未聘教职工在托管期内保留原 身份及档案工资(含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托管期间计算工龄。 第十章 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和因病退休人员处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和因病退休的相关规定: 为照顾部分年龄偏大,体弱多病,难以坚持正常工作又不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学校建立校内退养和因病退休制度。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 提前退休。 未聘人员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确因身体或能力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未能聘用上岗的原固定职工,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核准,取市人事部门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经批准办理提前 退休的人员,不占单位编制,纳入退休人员管理。 工资福利待遇按退休人员待遇对待。 内部退养:男 55 周岁,女 50 周岁(工勤人员 45 周岁),因身体或工作能力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 (单位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批准,可提前离职休息,其间连续计算工龄,工资福利待遇按病休人员待遇对待;在校内 - 24- 退养期间,有调资晋级时,按当时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并按照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继续缴纳个人养老、医疗、失业等项保险基金和享受相应的有关待遇。 到达学校因病退休年龄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因 病退休手续。 因病退休: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含女工勤人员),工作年满十年,因伤病等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由医院证明丧失工作能力的,经本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市工作能(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退休条件的,由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一章 教职工的培训 第四十四条 因各种原因待岗进修或下岗待聘人员,可以交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培训合格,推荐回原学校工作,个别情况特殊人员可以交流其他学校(单位)工作。 第十二章 人事争议仲裁处理 第四十 五条 若受聘者不能履行规定的职责或有严重违法行为影响恶劣者,有关年级或部门有权提出停聘或解聘意见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如有不同意见者可上书面报告报学校监督领导小 - 25- 组裁决。 学校与受聘人员发生聘用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在校内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规定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部门争议仲裁机构或相关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解决聘用争议,进行调解仲裁,应根据公正、公平、合法、及时处理的原则,充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 实行校内动态结构工资制的分配 构工资的构成 第四十六条 分配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与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效益优先 ,兼顾公平,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注重未来的原则; 坚持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原则; 坚持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积极向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第四十七条 工资的构成: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档 - 26- 案工资,凡是在职受聘上岗人员的档案工资全额发给本人;受聘人员的档案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政策确定,并作为正常晋升、调动工作和计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退休费等的依据;另一部分是动态的课时 (工时 ) 第四十八条 根据学校工作性质及工作需要,设教学岗位(指每学期教学岗位上任课教师 )和行政岗位 (指每学期在行政岗位上工作的没有任课的教师和行政人员 )。 教师兼行政工作,上课课时超过所任学科应上满课时 50%以上的,按教学岗位计算,不足所任学科应上满课时 50%的,按行政岗位计算。 第四十九条 离校工作一 年 (除上级委派 ),未转正的教职工和新调入学校不满一年者,不参加结构工资发放,按档案工资发放 (上级指令性委派到学校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不在此列 )。 第五十条 按云人工 (1994)26 号文件第三部分“津贴的实施”中有关精神,旨在体现津贴与工资数量、工作质量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寒暑假原则上不执行动态结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凡是享有领导职务津贴的人员,一律按行政人员计算动态结构工资。 既干行政工作,又兼任一定课时的人员,视其工作占双边工作量比例确定,如教学工作量超过每月满工作量的 50% (含 50% ),其动态结构工资按教学岗位人员计算。 反之,按行政岗位人员计算。 - 27- 第十四章 动态结构工资中干部兼课量,教学岗位工作量,教学、行政岗位系数规定 第五十二条 干部兼课计算规定:中层以上干部兼课一般每周不得超过 6课时 ,确有需要兼课超过 6课时的 ,每周最多只能以6 课时作为计算超课时津贴。 第五十三条 教学岗位工作量规定:语文、数学、英语各专业的专业理论课每周 10 节课为满工作量;政治、体育课每周 12节课为满工作量;写字、音乐、美术课每周 14 节课为满工作量;珠算专业、餐厅服务、客房服务、保安技 能、礼仪、形体训练等专业实作课、指法和“双元制”实训课每周 14 节课为满工作量;同学科不同教材的跨头均折算 1 课时,不同学科不同教材跨头折算 课时。 第五十四条 教学人员岗位系数 教师 (上课 )、 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系数为。 第五十五条 行政后勤岗位有关人员岗位系数规定根据其岗位工作性质、难易程度、技术含量、工作责任大小等确定岗位系数。 书记、校长岗位系数 ;副书记、副校长岗位系数 ;主任 (正职 )岗位系数 ;副主任岗位系数 ;主管会计岗位系数 ;人事干部、 财会人员、校医岗位系数 ;驾驶员、 - 28- 教务员、政教员、保卫干事、固定资产管理员、宿管员等行政人员岗位系数 ;勤杂工、卫生清洁员岗位系数。 第五十六条 教职工工作质量系数分为 A、 B、 C、 D、 E 五档 ,分值分别是 : 、 、 、 、。 第十五章 动态结构工资计算办法 第五十七条 每位在职在岗教职工的课 (工 )时结构工资按岗位类别、质量系数等项目来确定动态津贴,具体算法如下: 教职工动态津贴计算公式 : 其中: G1 为动态津贴, n0 为每月满工作量, n 为每月 实际工作量 (教师岗位为“节” ,行政岗位为“天”,但 n≤ n 0), w1值为常量(教师岗位基数为 850;行政岗位基数为 800;中层 (含中层 )以上干部基数为 825), w1 的取值为 w( 即结构工资基数)的三分之一, p1为教育教学质量系数, p 2为岗位系数, p 3为学生人数系数, d ,各类工作岗位的 n0、 w、 w d 按下表取值: 项目 岗位类别 n0 w w1 d 文化课、专业课 43 节 850 元 3211 01 ]2 )1([ pppdnnnnwGni  - 29- 体育课 51 节 850 元 实训课 60 节 850 元 行政岗位 21 天 800 元 中层 (含中层 )以上干部 21 天 825 元 275 p1为教育教学质量系数( (详见教职工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 p 2为岗位系数(详见第五十三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p 3为学生人数系数 (教师学生系数= R/ 45, R 为所上班级平均人数,行政人员学生系数= R/ 45, R=各校区在校生人数247。 在校生班级数 ) 教学岗位(含行政兼课)超课时计算方法: G2= w 2 p1( n n0) w 2按下表取值: 课程类别 每月为 43 节课满课时课 每月为 51 节课满课时课 每月为 60 节课满课时课 w 2 12 10 n0为每月满工作量, n 为每月实际工作量。 - 30- 教师临时代课课时费计算: 教师由教务处临时安排代课,每节课代课费为。 班主任补贴计算公式: G4=2X+230 F1 F2 G4 为班主任津贴, X 为班级人数, 230 为效益津贴基数, F1为质量系数, F2为难度系数。 教育、教学难度系数定为四级:分别是 、 、 、 ,教育难度系数到所 教班级毕业终止。 班主任工作质量系数确定为四级,分别是: 、 、 教研组长津贴计算公式 : G5= (30+5R) P 其中 :G5是教研组长津贴, R 是教研组实有人数, P 是教研组 年级组长津贴计算公式 : G6= (30+5R) P 其中: G6是年级组长津贴, R是年级班级数 ,P 是年级组长考 - 31- 第五十八条 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津贴发放根据昆教人字[2020]47 号文件精神,中层以 上干部的职务津贴为动态管理,津贴为全校动态工资当月的平均数的 40% 100%之间 (中层副职40%50%,中层正职 50%60%,校级副职 60%80%,校级正职80%100% )。 第五十九条 根据学校各部门管理工作的需要,学校聘任的教职工 (含中层以上干部 ) 第六十条 代课工资:外聘教师代课工资,按学校外聘教师 第六十一条 在工作期间,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公派出差、进修学习等半月以上 (含半月 ),拿教师岗位工资人员转拿行政岗位 第十五章 附 第六十二条 根据昆政复〔 1999〕 28 号、昆人劳通〔 2020〕119 号、昆教人字〔 2020〕 47 号、昆人通 [2020]58 号、昆教人[2020]31 号文件,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昆发 [2020]12号文件《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昆教改 [2020]2 号文件《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和昆教改 [2020]3 号文件《关于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昆明 - 32- 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本方案在实施中,国家和 上级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学校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第六十四条 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0 年 2月 7日 - 33- 附件一 关于成立昆明第二职业中专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昆明第二职业中专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经 2020 年6 月 15 日学校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昆明第二职业中专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万建国 何 周金秀 邵木才 组 员: 刘 青 宋海生 郭绍德 刘 波 谭文学 张瑞华 段志华 李振瀛 朱正明 潘凡辉 韦承昆 马 明 衷云萍 李俊楠 王熙燕 2020 年 1 月 27 日 主题词:成立 人事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 决定 - 34- 抄报: 抄发:学校各处 (组 ) 打印:冯林玲 校对:邵木才 (共印 30份 ) 附件二 关于成立昆明第二职业中专第三届聘任、监督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昆明第二职业中专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精神, 2020 年 6月 15 日学校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昆明第二职业中专第二届聘任、监督领导小组。 具体成员如下: 一、聘任。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