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人力资源制度内容摘要:

200 元 /月 800 注 :因公司目前尚 在组建、起步 阶段, 暂无级差工资, 以上公司工资 构成 暂 时为: 工资 =岗位基本工资 + 岗位津贴 +效益工资 +补贴 工资扣除项目 六 、定级比例 各景区一档比例旺季不可超过 60%,淡季不可超过 30%。 七 、评定依据 人力资源部制定统一的绩效考核积分制标准,各景区按照统一的积分制,从高分到低分评定员工级差工资标准。 各景区需强化内部管理,每月 对员工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同时做好游客服务质量跟踪卡,以工作表现和服务质 量作为评级的主要依据。 八 、升降级程序 员工升级 ( 1)升级时间:每季度评定一次,从评定的下月起发放新的等级工资。 ( 2)升级工资评定负责人:景 区经理、人力资源部 ( 3)升级评定条件: A、 员工季度综合评定达到分数要求 B、能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升级前一季度无任何违纪受罚记录。 C、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 D、有重大贡献或受到公司及上级表彰奖励者。 E、超比例员工升级需征得总经理同意。 员工降级: ( 1) 降级时间:凡员工 违纪 ,景区经理可书面通知降级,从通知下达的下月起发放新的等级工资。 ( 2) 降级评定负责 人:景区经理 、人力资源部 ( 3) 降级依据: A、 员工季度综合评定达到降分要求 B、当月违纪违章达二次以上(含二次)或前一季度累计违纪违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此处违章违纪以书面通知为依据) C、严重违纪违章受到处罚 三级员工等级工资下浮后按试用期员工待遇发放工资或按处罚办法发放 生活补贴,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后须根据表现恢复等级或 解 除 劳动合同。 九 、新进员工工资说明 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 工资按 600 元 /月标准发放。 新员工实习 期满, 部门经理写实习期鉴定、 人力资源部核准转为正式员工 ,如未 合格,转正期顺延, 超过三个月 应转正或辞 退。 特殊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可由总经理批定报董事长同意后另行确定。 第二节 年终奖 年终奖标准:根据当年公司完成经济指标情况制定; 年终奖档位:正式员工分为三个档位,档差由总办会议制定。 年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 15 天、旷工超过 3 天无年终奖。 试用期员工、临时工无年终奖。 受到公司严重纪律处分的员工无年终奖。 产假员工,产假期间无年终奖。 发放时已离开公司的员工无年终奖。 第三节 福 利 节日费: 元 旦: 400 元 春 节: 400 元 端午节: 400 元 中秋节: 400 元 劳动节: 400 元 国庆节: 400 元 注: 以上节日费 试用期、实习期 员工发放标准为 25%、半年期员工 50% 三八节: 100 元(女员工) 高温费: 200 元 每年 ,发放日期为 8 月份。 防寒费: 200 元 每年,发放日期为 12 月份。 伙 食补贴:按早餐 3 元,中、晚餐 6 元的标准补发至食堂。 卫生补贴( 女员工): 20 元 /人月 凡服务杰出、表现优良,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 将颁发奖金或以其他形式进行奖励。 公司为员工提供入职培训、专业技能 培训、岗位培训、上岗前的专业技能培训、上岗后的综合业务知识培训、深造、委派学习等。 保 险 员工按劳动法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主管以上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 劳动管理 一、 工作时间 根据行业 特殊性 ,实 行 综合计算 工时制度 , 每星期工作六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二、休息休假 (一) 请假类别:公休假、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产假、婚假、哺乳假、丧假等。 公休假:员工每月可享受 4 天 休假。 遵照旺季少休、淡季多休的原则,本月未休完的公休假在部门(景区)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可累休,周未二天非特殊情况不充许休假。 法定节日: 法定假日非特殊情况不充许休假。 公司未能补休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病假:员工请病假需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病假证明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十五天以上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安排好有关工作方可请假。 事假:凡在全年 59 天( 48 天公休假加 11 天节假日)以内的事假、病假均计公休。 59 天以外的休假均按事假计算。 其它未涉及假期规定均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三、假期待遇: 公休假、婚假、丧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产假、哺 乳假期间发放岗位基本工资。 病假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 事假扣发事假期间工资。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按出勤计。 工伤凭医生证明请假,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不扣发工资。 四、值班、加班规定 (一)加班规定 : 景区如因接待工作的需要,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领导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理。 原则上景区延时加班归口营销部负责通知。 景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 10 人以上的,景区应电话报公司营销部,营销部接景区电话后,问清需要加班情况(有旅行社的问清旅行社及导游名称),酌情决定加班与否。 B、 10 人以下一般不予加班,景区应向导游及游客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C、特殊情况 10 人以下需要加班的,由营销部统一通知。 景区加班, 原则上不发加班工资, 可根据景区营运情况安排补休。 (二)值班规定: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安排人员值班。 节假日值班人员应按工作实际需要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离岗或串岗。 值晚班人员应严守岗位,负责好本区域的公共设施、工作器材等 不受损坏,晚上定时巡逻、检查;文物景区应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五、 考勤 规定 公司每月 8 日发放 员工 工资,各景区考勤表于每月 1 日 — 2 日经景区经理审核后交到人力资源部(需附请假条、出差单、等级评定等)。 (一) 考勤范围:公司所有在编 员工。 (二) 考勤原则: 公司各景区必须有专人负责考勤, 总部 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司机考勤由行政部专人负责), 考勤根据签到情况、请假条、出差单计算。 考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 考勤内容: 必须严格遵守 上下班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做私事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请假基数为一天,不存在半天假。 销假:景区工作人员到各自所属景区经理处销假,总部 人员统一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并报各自所属部门负责人。 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按请假程序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公差:所有员工出差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出差单,签字审批后,“存根联”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以便考核管理,凭“通知联”到财务借支差旅费及报帐。 无故不填写出差单而去向不明者,以旷工处理。 ( 三 ) 考勤违章 处理规定: 迟到、早退 10 分钟 以内 扣除 本月 效益 工资的 5%,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 扣除本月 效益 工资的 20%。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擅自外出一次( 30 分钟内)作一天事假处理, 30分钟以上按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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