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中索赔与反索赔的毕业论文内容摘要:

方式解 决,不要轻易付诸仲裁或诉讼。 因为后者不仅需要花费巨额的仲裁或诉讼费用,而且往往时间也会拖得很久,另外过多的仲裁或诉讼历史对合同方的名誉也有所影响。 现如今,建筑工程倡导将伙伴合作关系引入工程合同范本之中,伙伴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 7 XXXXXXX学院 毕业论文 上的组织之间为了获取特定的商业利益,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而做出的一种互相承诺。 例如 2020年,英国咨询建筑师协会出版了 “项目伙伴关系合同标准文本 ”,这是第一份以项目伙伴关系命名的标准合同文本,它把在项目中建立伙伴关系的理念以合同的 形式固定下来,促进了伙伴关系管理模式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因此,从上述可见,合理的工程索赔需要处理好与伙伴合作关系战略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市场拓展阶段,有时侯工程的利益需要服从企业市场战略,需要结交当地有优势的工程群体,而此时把牺牲索赔利益充当市场拓展的必要手段就显得非常明智。 8 XXXXXXX学院 毕业论文 2.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 ,使用权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它包括工期延长延误的索赔和因施工中断功效降低提出的索赔。 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 工期延长和延误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方面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 因施工中断和功效降低提出的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的功效降低,特别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 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 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索赔: ( 1)人工费用的增加; ( 2)设备费用的增加; ( 3)材料费用的增加;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 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 损失两个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点是索赔对建设单位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 因此,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现这些证据。 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9 XXXXXXX学院 毕业论文 2.. ( 1)人工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功效降低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期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 2) 材料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蓄费用等。 ( 3)施工机械使用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功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 4)分包费用。 分包费用索赔是指分包人的索赔费。 分包人的索赔应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总额以内。 ( 5)工地管理费。 工地管理费是 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它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索赔。 ( 6)利息。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力争;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和利率。 ( 7)总部管理费。 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 8)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引起的索赔施工单位可列入利润。 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单元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的利润。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 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根据上述原则可以看出,索赔金额是用于赔偿施工单位因索赔事件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支出的额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润) ,而不考虑利润。 所以索赔金额计算的基础是成本,用于索赔事件影响所发生的成本减去事件影响时所应有的成本,其差值为赔偿金额。 10 XXXXXXX学院 毕业论文 计算出工程索赔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 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工程变更或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变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 本。 凡此种种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会引起争议,遇到障碍,故一般不常用。 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用权结果更趋合下,修正的 11 XXXXXXX学院 毕业论文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勘查施工现场,搜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 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列入生产效率,把工程成本与投 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 这样,在 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时,可引入效率降低来论证索赔的根据。 在索赔谈判中,如果没有生产效率降低资料,则很难说服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索赔无取胜可能。 反而可能被认为,生产效率的降低是承包商施工组织不好,没达到投标的效率,应采取措施提高效率,赶工期。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 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 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 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像或录像。 又如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格(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补差,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其次,在施工 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 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二十四小时,四十八小时,七天,十四天,二十八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 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应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 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 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 ,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 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 ”才能走四方, “有据 ”才能行得端, “按时 ”才能不失效。 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不行。 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 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 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及合同条款, 使之真正成为索 赔的依据。 施工企业中标后,应及时,谨慎地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 应尽可能的考虑周详,措词严谨,权利和义务明确,做到平等,互利。 合同价款的最好采用可调价格方式。 并明确追加调整合同价款及索赔的政策,依据和方法,为竣工结算时调整工程造价和索赔提供合同依据和法律保障。 在工程开工钱应收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情况, 12 XXXXXXX学院 毕业论文 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水,电价格是否超过预算价。 地下水位的高度,土质状况,是否有障碍物等。 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 互相交流,找出图纸中疏漏,错误,不明,不详,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等问题。 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遇到灾难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软基础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明显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 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 “谈判纪要 ”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特别要对业主脱责任的条款要注意。 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 如果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协议时不谈判清楚,承包商就很难有索赔机会。 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如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以后,有的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使承包商有口难言。 “索赔通知书 ” 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发出 “索赔通知书 ”,过期无效。 承包合同通常规定,承包商在发出 “索赔通知书 ”后每隔一定时间( 28天)应报送一次证据资料,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 28 天内报送总结性的索赔计算及索赔论证,提交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材料,因此,承包商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就要求承包商注意记录 和积累保存以下资料,并可随时从中索取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 主要有关( 1)施工日志,( 2)来往信件,( 3)气象资料,( 4)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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