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内容摘要:

纠正性听觉障碍患儿进行相应的药物、手术治疗。 4 听力补偿或重建: ( 1)助听器选配:对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觉障碍患儿,应首选配带助听器,一般可在 6月龄开始验配并定期进行调试及评估,以达到助听器效果优化。 ( 2)人工耳蜗植入:对双侧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障碍患儿,应用助听器效果甚微或无明显效果,要进行人工耳蜗术前评估,考虑进行人工耳蜗植入。 听觉 言语训练。 社区 家庭康复指导。 五、质量控制 应建立并维护新生儿听力筛查 数据库,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信息管理工作。 数据库应包括下列内容: 基础数据; 听力筛查机构工作质量评估; 听力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估; 康复机构工作质量评估。 5 附件 4: 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访与管理技术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承担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的管理职能。 (二)人员要求 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中专以上学历,从事 医疗保健工作2年以上,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 新生儿疾病筛查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 儿童保健学相关内容; 心理学相关知识。 二、管理及职责 (一)追访要求 依托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建立追踪随访网络; 接到筛查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立即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筛查检测机构进行复查,并提供健康教育; 敦促并确保可疑阳性患儿在规定时间内(遗传代谢病在 7 个工作日内、听力障碍按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追踪要求)至确诊治疗机构就诊,尽早给予治疗及干预; 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须注明原因,并告采血机构及检测机构备案; 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 10年; 按筛查疾病的不同诊治要求,定期访视确诊患儿,给予长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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