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内容摘要:

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 处以 5000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复 核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当事 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专案稽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日常稽查 不予处罚 市城管局综合科(法制) 电话: 3079291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13— 21] ( 不按规定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 )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 依法处罚。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弃听证或 要求 结 案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8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 八 条,《河南省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第三十 四条 : 责令其恢复原状,可以并处100 元 — 5000 元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复 核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 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专案稽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日常稽查 不予处罚 市城管局综合科(法制) 电话: 3079291 听证 超期未提出 综合科 组织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14— 22] ( 在城市主要干道临街建筑物房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杂物 ) 结 案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8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河南省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第(十四)项: 处以 100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指出违章事实、讲明处罚依据及罚款数额,讲明其所享有陈述权和申辨权利。 不少于 2 人 听取违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作出处罚决定 市城管局综合科(法制) 电话: 3079291 注: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适用的项目包括:《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中的 序号 2 2 2 26。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15— 23]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 ) 注: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适用的项目包括:《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中的序号 2 2 2 26。 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指出违章事实、讲明处罚依据及罚款数额,讲明其所享有陈述权和申辨权利。 不少于 2 人 听取违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在 20元以下的,可当场收缴罚款并开据罚款票据。 在规定时间内将罚没款额上交指定银行 报局法制科备案 市城管局综合科(法制) 电话: 3079291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16— 24] ( 运输液体、散装物不作密封、包扎、履盖造 成泄露、遗撒的 )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 依法处罚。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弃听证或 要求 听证 超期未提出 综合科 组织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 人 3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复 核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3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专案稽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日常稽查 不予处罚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第(六)项:处以每车 30 元罚款或每平方米 10 元罚款,但实际执罚的金额不得超过 1 万元。 市城管局综合科(法制) 电话: 3079291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17— 25] ( 在露天场所和垃圾容器内焚烧树枝(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的 ) 结 案 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指出违章事实、讲明处罚依据及罚款数额,讲明其所享有陈述权和申辨权利。 不少于 2 人 听取违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在 20元以下的,可当场收缴罚款并开据罚款票据。 在规定时间内将罚没款额上交指定银行 报局法制科备案 市城管局综合科(法制) 电话: 3079291 注: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适用的项目包括:《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中的序号 2 2 2 26。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18— 26] ( 牲畜或者宠物的携带者对牲畜或者宠物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 ) 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的 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指出违章事实、讲明处罚依据及罚款数额,讲明其所享有陈述权和申辨权利。 不少于 2 人 听取违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在 20元以下的,可当场收缴罚款并开据罚款票据。 在规定时间内将罚没款额上交指定银行 报局法制科备案 市城管局综合科(法制) 电话: 3079291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 [19— 27] (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 依法处罚。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弃听证或 要求 听证 超期未提出 综合科 组织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复 核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 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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