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内容摘要:

旦货物在装车、运输、卸车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中《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填写《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 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要求投标人就《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付款方法和条件: 14 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技术资料 安装、操作、使用、维护技术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说明、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检修维护手册等图纸文件资料。 制造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质量保证书等文件应随货物装箱提供。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技术服务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卖方有责任继续免费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 卖方在货物质保期内,负责因货物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货物安装、调试 合同所定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及时进场进行安装调试。 卖方人员在买方进行安装调试期间,费用由卖方负责。 卖方人员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 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延期 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验收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货物的设计技术标准、安装调试验收标准和方式、安装技术规范要求。 货物到达买方后,卖方须会同买方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货物验收。 卖方根据投标时承诺的安装调试验收标准和方式、安装技术规范要求 负责安装,安装调试符合 设计技术标准 后,卖方会同买方及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货物和服务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验收合格证书。 相关 验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1质保及维修 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1保证金 卖方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交纳履约 保证金。 合同签订满一年后 5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退还。 退还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须出具退还保证金的 15 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及本项目合同复印件,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相当于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遭受的损失。 1其它 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询标答疑纪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和市采购办各执一份,同等生效。 违约及其处罚按经济合同法及本 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16 第五章 合同格式 采购人: (以下采购人称甲方 ) 中标人 : (以下中标人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 月 日下午 : 时第 号招标开标会上,经公开招标,并经双方同意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 合同金额 物品 品牌 型 号 配 置 数量 金额 物品品牌 型号规格: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商务报价一览表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技术规格文件 设备数量(单位): 17 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内容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三 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招标采购的货物、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 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五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和 的约定处理。 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入; 履约保证金相当于违约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8 七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执行。 八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货款以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支付。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以人民币付款。 付款方法 : 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货款。 九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执行。 十 安装、调试和验收 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执行。 十一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乙方在货物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货物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 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部分),每逾期 — 天偿付违约金 500 元。 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违约 19 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逾期交货达到 30 天仍不能交货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十三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 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 仲裁与起诉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五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方可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和市采购办各执一份,同等生效。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2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1 第六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信证明 文件 投标承诺函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 )授权 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包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为此: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 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技术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 商务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 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 全部 文件; 由采购中心开具的金额为 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商务报价表。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遵 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 条款。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将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2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90 天内有效。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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