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0. 投标书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 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 投标书的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0xx 年七部委第 12 号令) )等法规、文件规定进行评标工作,评标程序为: ( 1) 评标准备; ( 2) 初步评审; ( 3) 详细评审、评分; ( 4) 提交评标报告。 : 初步评审时,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 废标 ,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 1)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 3) 投标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4)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保招代〔 20xx〕 13号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 ( 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6)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不一致的; ( 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 性要求的。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书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书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估和比较,其中详细评审分为技术、商务两部分。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和比较,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 应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得分并列时,商务部分审查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 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 1) 工程基本情况;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保招代〔 20xx〕 13号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6 – (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3) 开标记录; ( 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5) 废标 情况说明; ( 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 ( 7) 评分比较一览表; ( 8) 经评审的投标人顺序; ( 9)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 10) 澄清、说明、补充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由评标委员会记录在案。 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向招标人 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32. 投标书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 调整或修正投标书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保招代〔 20xx〕 13号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7 – ( 六 )合同的授予 33. 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至 款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34.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 中标通知书 3个工作日后,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书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若中标人为省外入滇施工企业,由项目建设单位协助到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安全和质量监管部门办理备案后签订合同。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第 款的规 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的罚款。 本工程 以中标人的综合单价签订合同,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 中标人 若因报价过低致使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 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7. 履约担保 本工程不适用。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保招代〔 20xx〕 13号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 –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 项目 工程地点: 昌宁县卡斯镇卡斯村 工程内容: 图纸范围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保水 [20xx]66 号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及项目法人自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 计划 开工日期: 20xx 年 2月 10日 计划 竣工日期: 20xx 年 7月 10日 合同工期: 184 日历天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保招代〔 20xx〕 13号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9 –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县级自检后一年,保修金为工程费的 5%)。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招标人办公地址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招标人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传真 }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保招代〔 20xx〕 13号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 – 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廉 政 合 同 (略) 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保招代〔 20xx〕 13号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DBJ 153120xx)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774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GB/T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 501889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5026597)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8698) 堤防工 程设计规范 (GB 50288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 1278)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 (SL 18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 72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JT/J 02189) 公路涵桥设计通用标准 (LY/J 00287) 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xx)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xx)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xx)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27420xx)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7420xx)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 S。昌宁县松山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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