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内容摘要:

章: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十六条 考核形式: 任期内工作述职; 上、下级考评; 同级同事考评; 外部(业主、甲方)考评。 第十七条 考核方 法: 直接面谈评议法; 无记名打分投票评议法; 记录查询法。 重点查看员工任期内出勤档案和奖惩记录; 述职报告评议法。 主要适用于对经理级员工、专业管理员工的考核。 由被考核对象向公司员工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任期内述职报告,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对其述职报告进行综合评议; 民主座谈评议法。 根据不同考核对象,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公司领导、项目领导、专业管理员工和普通员工逐个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全面评议,上述人员比例原则上控制为15%: 25%: 35%: 25%; 信函征求外部(业主、甲方)评议法。 主要适用于对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部门负责人的考核。 第九章 考核职责分工 第十八条 根据公司实际,员工绩效考核职责分工如下: 公司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经理的绩效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专业(技术)管理员工及普通员工的绩效考核由所在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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