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久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摘自中人网内容摘要:

第八条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 一、股东会 散发人性道德光辉 沉淀人类管理智慧 分享中人网共建中人网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行使如下职权: (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投资方向; ( 2)决定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财务负责人、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 3)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与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公司注册资本增减方案; ( 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5)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与清算方案; ( 6)修改公司章程。 本公司股东会有两位股东,股东会作出各种决定,必须经两位股东都同意为前提。 二、执行董事(兼经理) 公司只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届任期两年。 任期届满, 可选连任。 执行董事(兼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1)负责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定; (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注册资本增减方案、合并、分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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