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用的干 部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讨论决定。 召开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中层领导干部的任用。 需上级审批的拟任职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8 (七)任前公示。 (八)任职谈话。 (九)发文任用。 交流(或离任)的干部,发文后,应在 7个工作日之内接任(移交)工作。 五、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本职位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能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懂业务,熟悉申报岗位的管理情况,有基层工作经验,具备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 知识。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4.勇于开拓、敢于负责,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 5.事业心强,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有奉献精神。 (二)任职资格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资格: 1.年龄要求: 平级任用的,必须 能任满 2 年以上,即男同志 1950 年 6 月30 日(不含 6 月 30 日,下同)后出生者 ,女同志 1955 年 6 月 30日后出生者。 提拔使用的, 必须 能任满一届( 4 年)以上,即男同志 1952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者 ,女同志 1957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者。 9 2.新提拔使用 的干部,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教务、科研、研究生等专业性较强的机关行政领导职务,正职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职称。 教学单位的行政正职应具有正高职称,副职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提任教学、教辅、科研等单位的正职领导职务 一般应当在教学、教辅、科研单位或机关部门担任过副职领导职务两年以上;提任教学、教辅、科研单位的副职领导职务 一般应当 担任过教研室主任或在管理岗位任过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5.担任学校党政机关领导职务,由副处级提任正处级的,应当在副处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级提任副处级 的,应当在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6.担任党内领导职务者,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龄符合党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7.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0.具备党和国家规定的职务晋升资格条件。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409614 8409681 84096813。 (二)报名方法:个人申报应填写《广东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组织推荐的应填写《广东商学院中 10 层领导干部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表》;个人推荐的应填写《广东商学 院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及资格审查表》(有关表格可在校园网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 (三)报名时间: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5 日。 七、时间安排 (见附件 1)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教学院(系、部) 和国际学院 的行政正职 一律 进行校内外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另定)。 (二)在同一领导职位上连续任职满两届( 6 年)者, 必 须交流轮岗;在同一部门任正副职和任非领导职务 10 年以上者,必 须交流轮岗。 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0日。 (三)属于管理系列的党政干部,本次换届因年龄原因不能参加应聘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者, 学校视其届满考察结果,安排非领导职务。 (四)现在岗干部,如未重新聘任,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回专业技术岗位,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可应聘其他工作。 (五)提任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职务的,应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选举。 (六)本届任职年限为 4 年,提拔使用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1 年。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者,正 11 式任用,不胜任者,免去其试任职务。 九、纪律要求 干部换届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而严肃的工作 ,各单位和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纪委和组织部受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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