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意见和建议, 质量分析 联席会议的内容必须记录在案。 质量分析联席会议对企业内部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有最终的决定权。 (五) 建立质量信息报告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将本企业食品的进料情况、生产情况、检验情况、销售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质量信息向当地 的乡镇(街道、开发区) 汇报,汇报频次原则上每月一次,与财务统计报表同步上报 ; 如有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 (六) 建立人员 教育培训 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全员教育培训计划。 特别是对质量控制关键点的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质量管理人 员更要加强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七) 完善进销台账 溯源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对购进的原材料、辅料和添加剂等必须全面索证索票,并建立规范台帐 , 做到手续、资料齐全,相关票证完整。 做好票证档案,做到不合格原料不进厂。 同时,要完善销售台账,明确出厂食品的流向,保证原料、产品的可追溯性。 (八) 完善 产品 出厂检验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食品检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并确保检验设备在控、有效。 同时,要对出厂销售的食品,按标准规定的批次要求进行检验,做到不合格食品不出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标准。 由质监部门结合 我市 实际,制定《嵊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量化评价规则》。 (二)自我完善。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嵊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量化评价规则》,对企业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进行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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