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环东路人行道、侧石和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同时一并在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本须知第 9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 15 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的;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电子标书封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不一致的; ; 、技术标准的要求; ;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编码与项目特征; ; ; 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一点智慧”计算机评标系统;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0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2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疑似围标串标,按废标处理。 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编制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 ; ,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2清标 16 清标可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也可以另行组建清标工作小组负责清 标。 清标工作内容包括: 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低的投标价格; 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根据本工程特点,重点对投标人在施工组织、劳动力和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以及各项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看其是否满足工程实施要求,并进行表决,如半数以上评委认为不可行者,则该施工组织设计为不可行,不再进行该投标人商务标书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设立 有效报价区间:由招标人根据标底和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最高限价 (H),开标后确定一个最低限价 (L), L~H 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区间,超出此范围的不进入分项详细评审。 最低限价的计算公式: L=[ (HC) K+ (GC) (100%K)] I+ C 其中: C为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暂定价和预留金总额; K 值按 20%、 %、 25%、 %、30%、 %、 35%,由各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 G为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I为调整系数,本工程取 90%。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 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 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 款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17 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 2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法 :评标基准价 =有效报价中的 次 低 价 ,得 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每上浮 1%扣 2分 , 每下浮 1%扣 1分 ,不足 1%按 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 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在评标过程中 ,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 若该投标价中标,则应增加履约保证金数额,增加额为中标价的 5%。 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 2)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3)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 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通过合法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原中标人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中标结果在 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 公示,公 示 的时间为 两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结束后三天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并至如皋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否则,按《如皋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理办法》执行。 32 定标后,招标人在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18 、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单独委托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中标公示期满 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至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_10_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者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及中标差额保证金的,则 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 3履约保证金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3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项和本须知 款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0项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存款)。 若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的发生。 本工程将对中标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中标注册 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 4 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若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中标注册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500元的罚款; 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小时以上 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200元的罚款; 中标注册建造师或中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 19 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 1)没收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到场履约保证金; ( 2)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 3)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订立书面合同 7 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 息。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如皋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如皋市建设工程网上给予公布。 3特别提醒: ( 1)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生成时所填的工程编号与单位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 2)投标单位在刻录完投标文件后,可用光盘中的数据查看功能检查所刻录的文件是否刻入光盘。 ( 3)投标人在生成投标文件之前,请先做“材料对应”检查(如有甲供或甲定材料设备)。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如皋市丁堰镇环东路人行道、侧石和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如皋市丁堰镇 20 工程内容: 人行道、侧石和绿化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承包范围: :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工程质量标准:。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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