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xx(报批稿)内容摘要:

efficient 考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系数( SC),其值为外窗的遮阳系数( SCC)与窗口的建筑外遮 阳系数( SD)的乘积。 即, SC= SCC179。 SD。 室外管网热输送效率 efficiency of work 管网输出总热量与输入管网的总热量的比值。 耗电输热比 ( EHR) elr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hert quantity ratio 设计工况下,集中供暖系统循环水泵总功率( KW)与设计热负荷( KW)的比值。 符 号 气象参数 HDD18——采暖度日数,单位: ℃ ?d; CDD26——空调度日数,单位: ℃ ?d; Z——计算采暖期天数,单位: d; te——计算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单位: ℃。 建筑物 S —— 建筑体形系数,单位 1/m; qH——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单位: W/m2; K ——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单位: W/(m2?K); R —— 热阻,单位: m2?K/W; R0—— 传热阻,单位: m2?K/W; ε——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无因次。 供暖系统 η1 —— 室外管网热输送效率,无因次; η2 —— 锅炉运行效率 ,无因次; HER —— 耗电输热比,无因次。 5 3 建筑节能计算参数 冬季室节能计算用气象参数应符合表。 表 建筑采暖期计算用气象参数 6 4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一般规定 建筑群的总体布置宜通过模拟程序计算确定室外风环境的相关指标。 单体建筑的平、立面设计应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和夏季自然通风,外门窗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建筑的主体朝向宜朝南。 建筑物不应设有三面外 墙的采暖房间。 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 规定的限值。 当体形系数大于表 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 断。 建筑的南向窗墙面积比不应小于。 建筑的东、西、北向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本标准表 ,且不应大于表 大值。 当大于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 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2 计算阳台开间处的窗墙面积比 ,按阳台与直接连通房间之间的隔墙和门窗(洞口)计算。 3 计算角窗的窗墙面积比,分别按角窗所在的不同朝向计算,各朝向洞口水平尺寸取一边洞口住宅建筑的层高大于 时应按照本标准 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楼梯间、外廊与室外连接的开口处应设置门窗,其外墙和门窗的热工性能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第。 围护结构保温做法应选用与其配套的材料和系统技术。 围护结构所采用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防火构造设计等,应符合国家 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 ,周边地面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 限值的规定。 当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热阻不满足表 ,必须按照本标准第 性能的权衡判断。 2 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必须小于、热阻必须大于表。 表 外围护结构热 工性能限值 当屋面坡度大于 45176。 时,其平均传热系数按本标准表 (外窗)取值。 2 屋面、外墙和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为平均传热系数。 3 周边地面的热阻仅为保温材料层的热阻。 8 2 当变形缝外窗的遮阳系数( SCC)不应小于 ,且最小不应小于。 当小于 ,必须 按照本标准第。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和屋面的 平均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 B的规定计算; 2 窗墙面积比应按建筑开间计算; 3 周边地面是指室外窗的传热系数应根据设计要求,按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计算; 5 外窗的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C=SCB(1FK/FC) ( ) 式中: SCC —— 外窗的遮阳系数; SCB —— 玻璃的遮阳系数,可按附录 C选取; Fk/Fc——窗框面积比, PVC 塑钢窗或木窗窗框面积比取 ,金属窗窗框面积比取。 建筑门窗的气密性等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7106,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 7级; 2 分户门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 4级。 当利用平行坡屋面的窗采光时,采光窗的窗地面积比应小于 1/11,其窗的传热系数与遮阳系数应符合本标准表。 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及外门窗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均应进行保温处理。 9 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 外墙外保温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减少混凝土、金属等挑出构件及附墙部件。 当外墙有挑出构件及附墙部件时,应采取隔断热桥或保温措施; 2 外墙外保温饰面宜选用涂料装饰; 3 外墙外保温节点应加强密封防水构造措施。 屋面保温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面应加强保温,屋面保温宜采用干做法; 2 保温屋面有挑檐时,屋面保温层的铺设应延伸至外墙皮。 外门窗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 门窗的透明部件除采用真空玻璃之外均应具备两个或以上封闭气体间层的构造,气体间层宽度宜为( 9~ 20) mm; 2 外门窗框与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发泡聚氨酯等高效保温材料填堵,其洞口周边缝隙外墙采用外保温时,外门窗宜靠外墙主体部位的外侧设置,外窗台应采取防渗、防水措施。 居住建筑设置凸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北向不应设置凸窗; 2 东、西、南向不宜设置凸窗,当设置凸窗时,凸窗凸出(从外墙面至凸窗框外表面)不应大于 400mm,且其不透明的顶板、底板、侧板的传热系数均不应大于本标准。 3 当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窗面积和凸窗所占的墙面积应按凸窗相对应的洞口面积计算。 封闭式阳台的保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应设置隔墙和门窗; 2 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封闭栏板和封闭窗的热工性能应符合本标准 的规定,且北向阳台外封闭窗的面积不应大于阳台外封闭总面积的 60%; 10 3 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不设置门窗时,应按 能的权衡判断。 公共管道井 、电梯井、通风井、设备间等非采暖空间与采暖空间的隔墙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m2178。 K),当截面积小于。 地下室、半地下室外墙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室外墙应根据不同用途,采取合理的保温措施; 2 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外墙保温层应与室外地坪以上外墙保温层衔接; 3 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本标准表; 4 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下沉庭院)外墙保温层厚度应与室建筑夏 季防热设计 建筑遮阳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东、西向主要房间的外窗(包括封闭式阳台的透明部分)应设置活动式外遮阳; 2 南向房间的外窗宜设置水平或活动式外遮阳。 注:在外窗封闭气体间层的外侧空腔中置入可调节的遮阳产品,可视同于活动式外遮阳。 东、西向开间窗墙面积比大于 的房间,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SC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墙面积比 ≤, SC 不应大于 ; 2 窗墙面积比> , SC 不应大于。 注: SC=SCCSD,SD按附录 D计算。 当采用活动式外遮阳的遮阳板的透射比小于等于 ,可认定满足本条要求。 屋面和外墙中的承重结构层宜采用重质材料。 夏季防热设计采用下列节能措施: 1 围护结构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2 平屋顶可采用种植屋面; 3 钢结构等轻型结构体系的居住建筑,屋面及东、南、西向外墙宜采用设置通风间层的措施; 11 4 低层建筑可利用绿化遮阳。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当设计建筑围护 结构热工性能全部满足本标准第 、 、 、 ,可以不进行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即可判定该设计建筑符合本标准的节能设计要求。 当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不能全部满足本标准第 、 、 、 ,应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当计算得到的该设计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小于或等于本标准第 条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限值规定时,可判定该设计建筑符合本标准的节 能设计要求。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以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判据,并应符合表。 表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W/m) 2 设计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 qH——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W/m2); qHT——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 式中: qHq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内通过墙的传热量 (W/m2); qHw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内通过屋面的传热量 (W/m2); qHd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内通过地面的传热量 (W/m2); 12 qHmc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 A0 式中: qHq——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 式中: qHw——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 A0 式中: qHd ——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13 1) A0 Cmci =179。 179。 SCc179。 SD () 式中: qHmc —— 单位建筑面积上单位时间 —— 窗(门)外表面采暖期平均太阳辐射热 (W/m2),应根据本标准表 ; Cmci —— 窗(门)的太阳辐射修正系数; SD —— 窗的外遮阳系数,按本标准附录 D计算; —— 3mm普通玻璃的太阳辐射透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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