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嘉汽配专卖店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实守信,热爱汽配行业,具有一定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 ; 有长期的发展眼光和宏观的视野; 能亲自参与经营管理,具备领导统筹技术; 第 3 页 共 5 页 需要具备充足操作品牌和运作市场的资金实力; 拥有独立的地处当地行业优质品牌商圈内的门店(实用面积:市级为 20~ 80平方米,省级为 150~ 300 平方米); 专卖店经销商在签订《锐嘉汽配专卖店合同》后 7 天内一次性交纳保证金,省级专卖店为 伍 万元,市级专卖店为 贰 万元。 如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对锐嘉汽配 品牌价值观认可,主动执行锐嘉公司总部相关政策,愿意接受总部监督和管理 ; 专卖店不得销售非锐嘉汽配 系列产品。 1能完成销售指标。 1专卖店经销商在符合上述条件时,只可开设一家专卖店,如在授权区域开设第二家或以上“锐嘉汽配专卖店”,必需向锐嘉公司总部另行申请。 六、专卖店加入程序 专卖店经营是以特许权向市场辐射,企业将规范的管理方式和独具特色的经营技巧及知名的品牌通过知识权的授予占领市场,而不受资金、地域、时间等方面的限制,是一种无形资产转让的经营方式。 申请受理机构 “锐嘉汽配专卖店”的加入申请受理机构是锐嘉公司客户部。 当申请人有加入锐嘉 汽配的意向时,可以向该部门了解“锐嘉汽配专卖店”的有关情况以及申请加入的条件,并索要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 02367708911 传真: 02367705611 申请程。锐嘉汽配专卖店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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