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粮食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内容摘要:

管理办法 》《 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 》。 第四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 实施。 局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 4 次,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第五条 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局 党 组 每年举办讲座不少于 2 次。 讲座内容要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 粮食行业的重要 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 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第六条 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式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第七条 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 按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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