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工程资料收集内容内容摘要:

4) 注:用于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移交检查。 当前一专业工程施工质量对后续 专业工程施工产生直接影响时,应进行交接检查。 如支护与桩基工程完工移交给结构工程,设备基础完工移交给机电设备安装等。 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23.工序交接检查记录 用于必须对工序交接、工种交叉作业交接做文字记录时。 ※钢结构工程施工记录,参见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的相应内容。 七、施工试验记录 1.钢筋连接 应备资料 —— ( 1)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 2)钢筋 连接工艺检查(评定)报告; ( 3)焊工岗位证书(有效期内); ( 4)预测混凝土构件焊接(班前模拟试件焊接)试验报告; ( 5)采用机械连接(锥螺纹连接和冷压连接等)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形式检验报告(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 挤压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 ( 6)结构工程中主要受力钢筋接头试验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资料。 试验批量―― ( 1) 电阻点焊:每批不超过 200 件或 200 个接头; ( 2) 气压焊、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 、预埋件钢筋 T 形接头埋弧压力焊:每批不超过 300 个接头; ( 3)混凝土构件:每个楼层为一批,且不 少于三组。 ※每批应为同一焊工、同批钢筋、相同的焊接形式。 ( 4)钢筋机械连接:每批不超过 500 个接头(连续 10 批抽检合格,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2.电焊接桩: 应备资料―― 焊缝探伤检查报告。 试验批量―― 接头总数的 10%。 3. 回填土 :包括素土、灰土、砂和砂石地基的夯实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夯实以及其他回填夯实。 应备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编辑实务 12 ( 1)回填土试验报告( C65)(应分层分段分步进行); ( 2)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C64)(设计文件有密实度要求时)。 试验批量―― ( 1)柱基:抽查 10%,但 不少于 5 点; ( 2)基槽、管沟、排水沟:每层 20~ 50m 取一点,但不少于 1 点 ; ( 3)基坑:每 50~ 100 ㎡取一点,但不少于 1 点; ( 4)灰土、砂和砂石、土工合成、粉煤灰地基等: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 1000 ㎡以上的工程每 100 ㎡至少有 1 点, 3000 ㎡以上的工程,每 300 ㎡至少有 1 点。 ( 5)挖填方、地(路)面基层:每层 100~ 500 ㎡取 1 点,但不少于 1 点; ( 6)场地平整:每 100~ 400 ㎡取 1 点,但不应少于 10 点。 4.砌筑砂浆: 应备资料―― ( 1)分层、分段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C68); ( 2)冬期施工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强度试验报告(分别用于检验各龄期强度和转入常温 28 天的砂浆强度); ( 3)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C69); ( 4)强度未达到要求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要有处理结果和有关资料,涉及承重结构砌体强度,需检测的应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应有设计人的签认; ( 5) 有见证取样资料; ( 6)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C67); ( 7)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试验批量―― ( 1)每一检验批或 250m3砌体为一个取样单位; ( 2)干拌砂浆每 400t 为一批; ( 3)每台搅拌机 应至少抽检一次; ( 4)用于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时,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每批应强度等级相同、配合比相同、原材料相同) 5.混凝土(包括商品混凝土) 应备资料―― ( 1)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C610); ( 2)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 3)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纳入施工物资资料); ( 4)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C611):按规定留置龄期为 28 天标养试块和相应数量同条件养护试块 ; ( 5)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C612); ( 6)强度未达到要求 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应有处理结果和有关资料,涉及承重结构需检测的,应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应有设计人的签认; ( 7)需要进行评定强度时的评定记录和强度计算; ( 8)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和料等材料的碱含量和碱活性矿物成分的检测报告(纳入施工物资资料) ( 9)冬期施工应增设不少于 2 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 28 天的混凝土强度; ( 10)防水混凝土的抗渗试验报告 ( C613) ; ( 11)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耐火、耐酸等)应 有专项试验报告; ( 12)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编辑实务 13 ( 13)现场生产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有经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现场加工钢筋混凝土构件报审手续。 注: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施工试验资料系指在施工现场所做的部分。 不得以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的资料代替。 试验批量―― ( 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为一批,单项工程不足 100 m3的,试验不少于一次; ( 2)每一层(或每一流水段)至少试验一次; ( 3)每一工作班至少试验一次; ( 4)用于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时,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 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 5)同一分项工程的预拌混凝土,连续供应量大于 1000 m3时,每 200 m3为一批; ( 6)抗渗试验每 500 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不少于两组; *每批应强度等级相同、配合比相同、原材料相同、抗渗等级相同、生产工艺相同。 6.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 应备资料―― 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 试验批量―― ( 1)每单位工程不少于 3 点: 1000 ㎡以上的工程,每 100 ㎡至少应有 1 点, 3000 ㎡以上的工程,每 300 ㎡应有 1 点; ( 2)每 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 1 点,基槽每 20 延米应有 1 点。 7.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应备资料―― ( 1)承载力(或强度)检验报告; ( 2)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 3)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 4)抗渗混凝土的抗渗试验报告。 试验批量―― ( 1)总数的 %~ 1%,但不少于 3 处; ( 2)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 %~ 1%,但不少于 3 根。 8.静力压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 等工程桩 应备资料―― 承载力检验报告 试验批量―― 不少于总数的 1%,且不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少于 2 根。 9.桩基使用的混凝土 应备资料―― ( 1)配合比通知单; ( 2)强度试验报告; ( 3)抗渗混凝土的抗渗试验报告。 10.锚杆、土钉(用于锚杆及土钉支护工程) 应备资料―― 锁定力(抗拉拔)试验报告。 11.预应力工程 应备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编辑实务 14 ( 1)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 2)后张法有黏结预应力工程灌浆用水泥浆的性能试验报告; ( 3)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承载力检验报告。 12.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 用于有必要对某项目进行施工试验时,如设计、建设(监理)要求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而专用施工试验用表又不适用的情况时。 ※( 1)试验批量,以同一批量中情况相同者为准(指等级、配合比等),情况不同时,批量应另计; ( 2) 每一个试验批量均应提供一份试验报告; ( 3)钢结构施工试验,见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的相应内容。 八、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分项 /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表 B27) ( 1)本表用于各分项 (或分部及各子分部) 工程完成后向建设(监理)单位的报验; ( 2)分项 (或各子分部) 工程名称参阅规范表; ( 3)建设(监理)单位审定为不合格时,应有整改后重新填写的报验表。 2.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 包括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表 C71)、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表C72)和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记录(表 C73)。 ( 1)对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可采用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为检验依据的方法,并应有相应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 2)应进行有见证取样检测; ( 3)每个强度等级都应留置试件; ( 4)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以及钢筋保护层厚 度不合格时,应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1)检验批的项目划分与分项工程的项目划分相同。 ( 2)每个检验批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 《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 3)返工重做或加固补强的应有重新填写的验收记录; ( 4)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可在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 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1)分项工程的项目划分参阅规范; ( 2)分项工程完成(即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已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和 《分项 /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5.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1)子分部的项目划分参阅规范; ( 2)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报《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和《 分项 /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 3)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共同验收并签认; 建筑工程资料编辑实务 15 ( 4)验收应在基础掩埋前进行; ( 5)深基础或有地下室的工程可分次验收,基础最后完工时,应进行总验收; ( 6)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监督部门提出意见时,应有处理后的复验记录。 6.达不到合格标准或监督抽测不合格的,应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7.基础处理采用重做做法时(如钢筋混凝土、防水等),应有重新进行的材料试验、施工试验、隐 检、质量验收等相关项目的记录; 8.需加固 补强者应有附图说明及试块试验记录。 九、子分部与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分部代号 01) 子分部工程:(前面为子分部工程代号 ) 01 无支护土方 工程 :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分项工程; 02 有支护土方 工程 :包括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等分项工程; 此子分部应单独组卷 03 地基处理 工程 :包括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 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村地基 等分项工程 ; 复合地基应单独组卷 04 桩基工程:包括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等分项工程; 此子分部应单独组卷 05 地下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复合式衬砌、地下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等分项 工程; 06 混凝土基础工程: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等分项工程; 07 砌体基础工程:包括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等分项工程; 08 劲钢(管)混凝土工程:包括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等分项工程; 09 钢结构工程:包括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等分项工程。 此子分部应单独组卷 第 二 节 主体 工程分部 一、施工技术资料 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A1 监) 用于施工方案、深化设计等文件的报审。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应有时 限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施工合同或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自的报送和审批工作。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报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 ※( 1)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编制、报审完成。 施工中可调整,但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 2)可在此前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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