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设立资金结算手册。 中心在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在中心银行存款账户下建立单位分户,实行分户核算、电算化管理。 统 一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代理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处理 ,实行集中核算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一名报账员。 报账员应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具有一定的财会工作经验。 报账员由单位推荐,卫生局审定。 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本单位日常财务管理,搜集、整理本单位有关原始凭证,随时向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报送各类会计资料,汇报本单位财务管理情况、报送办理报账手续;负责提供本单位个人信息采集和编制职工工资花名册以及各类数据的统计工作。 统一编制综合财政预算。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基预算。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于每年 12 月底前,结合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全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财政预算。 统一办理经费收支。 纳入统一核算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收支统一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分户核算。 (三) 会计 工作移交 单位在实施会计 集中 核算前应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在中心确定的结账日前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债权、债务的清理。 单位接到中心正式移交通知之日,应将库存现金存入银行,然后将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中心指定账户,由中心记入单位分户账和资金结算手册。 建立新账。 中心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 化的要求,结合集中核算的特点和实际,设置会计科目,登记(录入)各单位会计科目和科目余额,以 2020 年度的资产清查资料为依据建立新账。 5 卫生局纪检和财务对移交前单位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 审查。 主要审查单位在会计移交过程中有无突击花钱,有无转移资金,账户撤 销 是否彻底,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四)报账审核程序 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关财务支出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津贴补贴项目及其标准的审批制度。 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的签名笔迹和印章样式应报中心备查。 报账员应对初审原始凭证和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然后填写支出报账单,携带单位资金结算手册到中心审核报账。 中心收到单位支出报账单(证)后,由核算中心会计对 报 账员所报单(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 “审核专用 章 ”,并在支出报账单上签字,超过审核权限范围的要经过卫生局主管领导审核。 会计复核无误后,在支出报账单上签字,开具支票付款。 付款后,登记单位资金结算手册,在支出报账单上加盖“付讫”或“转讫”印章,并根据支票存根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审核内容 ( 1)审核单位是 否有报账的资金,专款是否专用; ( 2)审核票据的使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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