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鼎机械制造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奖惩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次视为小过一次,小过一 次视为大过一次,记大过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员工的行为在公司发生积极影响或重大经济效益, 不足以按上述归处理时,可酌情以实 物、现金或荣誉证书等方式进行奖励;员工的行为在公司发生严重负面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但综合考虑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予降职或留用查看之处罚。 降职应降薪,降薪可不降职; 留用查看期限 3 个月至 1 年,并处罚款 300 元; 违规行为严重或产生负面影响较大,但不足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可予 300 元以上 现金处罚; 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其离职之日由人事部门陪同处理交接手续并节清薪资、护送 离厂; 员工所犯错误给 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应予赔偿; 员工的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错误和不当行为属于过失所致,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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