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成制度内容摘要:

费用管理细则 工作人员出差费用标准 序号 职务 交通工具 住宿费(元 /天) 市内交通费(元 /天) 出差补助(元 /天) 通讯费(元 /天) 备注 1 一般工作人员 火车 80 15 20 5 2 部门主管人员 飞机 /火车 100 25 20 5 3 公司副总 飞机 150 30 20 10 4 总经理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往来交通工具均为火车硬座, 如果连续乘坐时间超过 8 小时,可乘坐火车硬卧。 往来交通费凭实际有效票据核报。 特殊情况下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公司副总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交际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发生的招待费、礼品费,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单次在 500 以上的费用,必须经过公司副总或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取得合法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所有招待费、礼品费的报销需提供证明人或者宴请人名单。 私人应酬或与业务无关的所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通讯费:合同工期安装期间,相关人员通讯费按标准的 2 倍范围内据实核报。 住宿费:工程安装期间,若工 期超过三 个月, 要求所有 现场管理人员 在施工 地 附近租房。 项目合作费:考虑到项目合作人的地域、人际优势,为便于业务的实施操作,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原则上同意给予项目合作人一定的项目合作费。 费用比例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合作人的本身优势,提交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予以确认。 否则事后不予确认。 项目操作如未成功,则与此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 支出应计入相应业务人员的其他成功项目之中。 五、 奖惩制度细则 4 (一)提成 制度细则 I、工程安装或采购合同 提成 对象及比例规定: 提成 金额 =工 程决算 总价 *90%*奖励比例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序号 参与提成 人员 提成 比例 奖励金额 备注 1 业务人员 3% =工程决算总价 *90%*提成 比例 2 项目经理 /现场管理人员 0. 5% 3 设计部 效果图部分 0. 25%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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