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区别内容摘要: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十三项基本原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维持不变并加以修改补充的会计原则 可靠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 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即真实性,又称客观性。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由此可以称为可靠性。 会计制度规定:在旧准则的内容上增加了现金流量的反映。 相关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 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这一原则规定也是财务报告的目标,作为相关性强调了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 会计记录 可比性和一致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 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将会计处理方法改为会计政策,这比会计处理方法的口径更宽,并且强调了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和不同企业同一时期会计政策的选择应当保持一致, 会计制度规定:与旧准则规定相同,强调为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及时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明晰性 旧准则规定: 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围绕着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强调了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的服务。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谨慎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重要性 旧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 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