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档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摘要:

由于你们的经营业 务是销售文体用品,应缴纳增值税,所以应纳税经营额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 为便于管理,地税机关直接以国税机关核定的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域业户的平均收益率,得到收益额,并以此计征个人所得税。 至于你们应缴个人所得税额是否等于国税机关核定的应纳税经营额乘以百分之二,由于对你们的实际情况如应纳税经营额、平均收益率等不太了解,因而无法判断这百分之二的附征率是否准确。 但可以说明的是,地税机关的核定方法是正确的。 若要检验附征率正确与否,你们可以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收益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得出个人所得税额,再 将税额除以应纳税经营额,便可得到附征率。 虽然你们实行的是定期定额管理,也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经营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 再来谈谈下岗职工享有何种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1 999年 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国税发 [1999]43 号 )。 《通知》明确,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职工可享受到最长期限为 3年的税收优惠。 《通知》规定,凡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 ),因企 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而下岗的人员,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都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但前提是必须持有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下岗证明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社区居民服务业,主要包括以下 8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 (不包括出租车接送 );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增列项目,同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方面享有优惠政策。 具体如下: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或者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 60%以上的企业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年内免征营业税,但第一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 12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税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 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一年免税期满后同样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 1~ 2年。 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20]208号 )规定,对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 业人员在 2020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对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 (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 )可享受 3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对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享受 3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但增值税要照章征收。 此外,在 2020年底前,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还免收属于登记类、管理类的费用,即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时,可享受免收税务 登记证工本费的优惠。 同时,自 2020年 1月 1日起,国家还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增值税应税营业额的最高起征点调高至每月 2 000元~ 5 000元,营业税应税营业额的最高起征点调高至每月 1 500 元~ 3000 元。 自谋职业下岗失业人员的每月营业额如果达不到上述起征点的,就不需实际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营业税。 目前,相当一部分省、市、自治区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选定在高限,即月营业额 5000元和 3 000 元。 在那些未将起征点选定在高限的省、市、自治区中,有一些也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 业人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适用高限,即月营业额 5000元和 3000元。 这样,使得绝大多数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月营业额均处于起征点之下,没有缴纳增 值税和营业税的实体义务。 以上这些再就业税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不累加享受的原则.即:不能同时享受两项税收优惠政策。 但实际享受哪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应由纳税人选择,从优享受。 在纳税人选择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若纳税人还具有享受另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经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准后,则可开始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钟税官 7.免税品 商店免什么税钟税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 (国税发 [1998]122号 )规定,自 1 998年 8月 1日起,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其征收率由 6%调减为 4%。 对此我深感不解,既然是免税货物,为什么还要征税 ?免税商店到底免哪些税 ? 厦门某企业财务人员厦门某企业财务人员: 免税商店是指向已办完出境手续即将离境或尚未办理入境手续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主要设在出入境口岸的机场、车站、港口等地。 免税商品由免税商店从国 外购买,存放在海关指定的仓库、场所,并受海关监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税商品所免征的税种包括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并非免去所有环节的所有税种的税。 说它免税,仅仅针对进口环节而言,当其进入销售环节时,还应照章征税。 因此,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时应缴纳增值税。 钟税官 8.乡镇企业进进股份制改造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钟税官: 1 982年,黎福根等 5人在湖南浏阳达浒乡丰田村创建丰田化工厂, 1993年与浏阳市工商局劳动服务公司联营,更名为长沙丰田化工电源实业 有限公司,原丰田化工厂的资产以法人代表黎福根的名义入账。 1 998年,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长沙丰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仍为黎福根。 1 999年,税务机关对我丰日公司实施税务检查,共查出应缴未缴税款 164万元,主要问题如下: 1.税务机关认为,丰日公司已改为股份制企业,不应再享受乡镇企业 “ 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1 O%的社会性支出 ” 的优惠政策。 请问:这项政策所说的乡镇企业是以什么依据来认定的 ?丰日公司是不是乡镇企业 ? 2. 1 997 年税后利润分配,工商局劳动服务公司将所得 利润提取现金,原丰田化工厂的利润留作公司继续经营的资金。 由于此项利润增加了黎福根的个人资本金,故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51万元。 而我公司认为,该利润已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应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部门的答复是:从账面上看,此利润转给了个人,即应征个人所得税。 请问:他们的回答是否有政策依据 ?这笔利润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 5.为鼓励销售员及时收回贷款,并根据审慎性原则,我公司提取了一笔业务费作为奖励开支。 1998 年底,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 1 500万元的一定比例提取业务费 134万元,等销售员收回货款时再支付。 但税 务机关坚持把这笔费用转入利润,税务机关的作法正确吗 ? 湖南长沙丰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丰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来信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方面的问题,下面分别进行解答。 首先,关于你公司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后,是否继续适用乡镇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也就是说,乡镇企业改造成股份制企业后还算不算乡镇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以下简称《乡镇企业法》 )第二条的规定,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 (包括所辖村 )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 类企业。 这里所说的投资为主.其含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 50%,或者虽不足 50%, 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虽然经济类型发生了改变,但它仍由农民集体控股,其乡镇企业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因此,能够继续享受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94]财税字第 001号 )的规定,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 10%,用于社会性开支的费用,而不再执行所得税前提取 10%的办法。 各地对于乡镇企业的认定,除遵循《乡镇企 业法》的一般原则外,还考虑了一些实际因素,因此,你公司是不是乡镇企业,应该由公司所在地的乡镇企业管理局予以确认。 其次,关于预提的业务费是否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没有规定预提的业务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业务费的开支没有很大的风险性,它完全司以在费用发生时据实支出,而不必事先提取。 因此,税务机关将此项费用并入利润的作法是正确的。 最后,关于黎福根获取的利润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 税的问题。 你公司认为,公司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就不应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按照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课税,而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来自境内、境外所得的课税,二者的纳税主体不同,这是两个不同的税种。 因此,你公司获取的利润除缴纳企业所得税外,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的,个人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信对企业利润分配的情况讲得不是很清楚,这里只能根据信中内容假设两种情况。 一是公司在账面上将利润分配给黎福根个人,黎福根获取了一定数额的利润,虽然没有提取现金,但仍作为个人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黎福根按持股率获得相应的转增股本,对于这种个人资本金的增加,同样应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钟税官 9.保险营销员如何纳税钟税官: 我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营销员,来信就有关税收政策问题进行咨询。 一、保险营销员收入超过 300元的,就要缴纳营业税,这样规定是否合理 ? 二、因业务需要,保险代理人常常要付出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 三、代理人的收入一般不稳定,有时几个月才收到一笔佣金收 入,是否可将收入按月平均后再纳税 ? 沈哲沈哲同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 [1997]103 号 )的规定.保险营销员 (非雇员 )为企业推销保险取得的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为公司提供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问题,《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是: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 200~ 800 元,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根据本地 区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营销员当月取得的劳务收入达到所在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起征点,则应按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 (非雇员 )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8]13 号 )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考虑到营销员为取得收入需发生一些营销费用,为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其收入在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后,可按其余额的一定比例扣除营销费用,再按税法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为营销员每月收入的 10%~ 1 5%。 具体扣除比例,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地营销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 钟税官 10.个人出租房屋应缴哪些税钟税官: 去年,我 在本市繁华地段购置了一套商住两用公寓,最近打算把它租出去。 听说出租房屋要缴好几种税,对此我不太了解。 请问出租房屋都要缴哪几种税 ? 读者小王小王同志: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20]1 25号 )的规定,从 2020年 1月 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 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 4%的税率征收;对个 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 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这一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负担将大幅降低。 房产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 4% (原税率为 1 2% )缴纳房产税。 营业税。 个人出租房屋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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