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总经理批准同意,并告之总经办;总经理不在应口头报告。 所有员工一次迟到或早退每分钟罚款人民币壹元;月迟到或早退三次及以上者扣当月奖金;全年累计迟到八次者,扣年终奖金;累计迟到十次者,予以辞退或降低月工资标准壹佰元。 每月月底由总经办根据考勤卡及假条、外出人员登记表、出差申请单统计员工出勤情况。 公司总经办将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抽查,发现擅离职守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二)病事假制度 请病、事假 ,必须提前作出书面申请(请假条),不准电话请假,口头打招呼。 确有特殊情况,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病假 ① 员工患病应在生病当日当班前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 ② 病假 3 天以内(含 3天)由所在部门审批;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1 天以上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病假期间按员工月工资总额的 80%发放 ③ 病假 3 天以上、 10 天以下(含 10 天)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的;扣除绩效工资和奖金 ④ 病假 10 天以上、医疗期内,按基本工资的 60%标准发放。 全月病假超过 3 天者(含 20 天),扣发当月 奖金。 全年累计病假超过 20 天者(含 20 天),扣发年终奖金。 病假必须由公司县级医院出具的病历请假证明为据,按规定程序审批,否则视为事假。 事假 ① 严格控制事假。 员工因急事确需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 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 1 天)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 2 天以上(含 2 天)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副总审批。 3 天及上应由总经理审批。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一天内应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一天以上者报总经理。 ③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月事假超过 2 天者(含 2 天)扣当月奖金; 原则当月事假不得超过 10 天。 ④ 事假全年累计超过 10 天者,扣发年终奖金。 婚假 ①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需请婚假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同意后,携带结婚证到总经办办理请假手续。 ② 员工结婚享有婚假三天。 初婚男性 25 周岁以上(含 25 周岁),女性 23 周岁以上(含 23 周岁),另享有晚婚假 20 天(需报总经理审批)。 ③ 婚假期间全额发放工资,不享受当月奖金,逾期视旷工处理。 丧假 直系亲属死亡,享有丧假三天(不含路程天数),丧假期间发全额工资;超假按事假处理,请假人请假时直接在所属部门办理请假审批 手续,交总经办即可。 产假 本人分娩享有 90 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给,不享受奖金或绩效工资。 逾期经批准按病假处理。 配偶分娩享有产假 1 天,工资全额发放。 (经劳动安全部门认定,根据医院意见给出假期)。 因工伤事故造成伤害,且受害者本人无责任的,在治疗休养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 100%,不享受奖金或绩效工资。 因工伤事故造成伤害,且受害者负次要责任的,在治疗休养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 80%。 因工伤事故造成伤害,且受害 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在治疗休养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 60%。 因工伤事故造成伤害,且受害者本人负完全责任的,在治疗休养期间,享受基本的 50%。 (三)旷工处罚 旷工一天扣除叁天工资并扣当月奖金,旷工两天扣季度奖金,旷工三天者扣全年奖金,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三、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为强化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及时了解员工去向,方便工作,特对员工出差作如下规定: (一)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妥出差人员申请单(此单实行双联制,一联由总经办作考勤依据,一联由出差人员作报销用),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必须及时补填申请 单,并呈报综合办。 (二)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出差申请单,预支差旅费。 (三)出差人员应于出差返回后,依规定标准填写出差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同时一次交还预支的差旅费。 (四)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出差应事先报告分管副总或总经理。 (五)员工出差期间除患病或特殊事故外,不得任意逗留(转程),如因私逗留、转程或请假者,不得报销差旅费,具体由派遣出差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审核。 (六)员工如有违反规定虚报差旅费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 23 倍处罚。 (七)出差任务未能在预定日期内办 完,需要顺延时应先就地口头汇报上级,返回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负责人,然后到总经办补办手续。 四、出入公司的管理规定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人员出入 本公司人员 员工(副总及以上人员除外)因公出入公司时,必须填写《员工外出单》,经所属上级领导批准后,并在门卫处登记,门卫有责任不定期抽查并核实真实性。 员工上班时间因私请假出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车间完成任务提前下班,应在门卫处登记,并由班长签字说明原因,打卡后出公司。 非本公司人员 门卫应先问清其来公司的事由及要找的部门或人员后,再与公司相应的部门或人员联系,并经核实登记(必要时要检查其有效证件)后准许进入公司;出公司时应记下其出公司的时间。 车辆出入 厂商车辆 入公司 ( 1)交货车辆:门卫根据供应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车辆详细情况,经确认后让对方登记进入公司。 ( 2)提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门卫根据总经办提供的车辆特征,确认后让对方登记进入公司。 出公司 ( 1)空车出公司,门卫应让驾驶员登记后放行;如有其它非本公司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门卫在进公司时就要问明,并要求厂商写下有关物品的 详细清单,经确认后由收货人、门卫、厂商签字,车辆出公司时凭此单检验后并登记放行。 (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应凭提货单,门卫加以抽查后登记放行。 (二)本公司车辆 入公司时,货车如有物品带回,应先对照退货单检查确认后驾驶员登记,方可进入。 出公司时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若有货物随车出公司,则必须凭提货单(产品)或经所在部门经理及总经办保卫负责人确认的放行证明(除产品以外的其它物品)才予以放行。 小车出公司,驾驶员应将《车辆使用申请单》交门卫,门卫应登记其出公司时间,并记录其返回时间;每月月初门 卫将上月车辆使用申请单报总经办。 物品出入管理 非公司物品带进公司时应先在门卫处填清单,经双方确认后,出公司时作为放行的依据。 公司物品 公司员工因外出办事所需,携带公司物品外出的,必须提交提货单或放行证明(注明事由及归还日期),由所在部门经理及总经办保卫负责人签字后交门卫处,门卫每月月初将上月放行证明及物品归还与否情况报总经办备案;如若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公司,发现后将给予严惩。 四、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公司统一由门卫负责管理,公司门卫值班室不得放置任何非值班所需的用品,非因公任何人不得在值班室逗留。 第二编 行政管理制度 一、 办公制度 (一)办公大楼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二)文明办公,工作时间不串岗聊天,不大声喧哗,不搞影响办公的一切活动。 (三)凡属本职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应主动承担,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推诿、不敷衍塞责;遇到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并跟踪处理结果。 (四)对来公司办事和采访同志,要接待热情,说话和气,礼貌待人。 (五)注意保持办公楼卫生,不得随意扔垃圾和随地吐痰。 (六)爱厂如家,不得损坏 公共财物,爱护办公设备及办公楼内一切设施。 (七)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及危害公共安全和卫生的物品存放在办公楼内。 (八)做好文件的妥善保管、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留外人在办公室住宿。 (九)注意节约水电,杜绝浪费,不准烧电炉、电水壶等。 (十)办公大楼由门卫负责每晚 19: 00 锁门,早 7: 00 开门,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门窗及用电等安全状况,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总经办反映;因工作原因确需加班的办公人员,要事先报总经办,经批准后方可在办公楼内加班。 未经批准严禁晚 19: 00早 7: 00 私自 进入办公大楼。 (十一)各部门人员应相互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向总经办反映。 二、公司电话及个人通讯、交通费用补助管理规定 (一)公司电话 使用规定: ( 1)员工原则上不得利用公司的电话机打私人电话。 ( 2)公司各部门安装一部磁卡电话,并配备一定金额的用户卡,持卡使用。 ( 3)各部门要爱护通讯设备和器材,保持干燥清洁,使公司电话畅通。 ( 4)各部门人员在打电话时做到长话短说,注意节约话费。 ( 5)接听电话须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公司话机及话费管理规定: ( 1)用卡部门或个人需交付磁卡 押金每卡 10 元,磁卡实行专人保管。 ( 2)话费包干使用,节余续用,超支自付。 ( 3)各部门话机均已设置密码,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话机。 ( 4)个人或部门需使用长话,应个人申请,部门领导签字,经总经办登记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应登记通话时间。 话费定额(专指每月市话费)标准: ( 1)综合管理部门:共用卡 90 元 /月,门卫共用卡 10 元 /月。 ( 2)财务部门:共用卡 30 元 /月。 ( 3)供应部门:共用卡 60 元 /月。 ( 4)生产部门:经理 20 元 /月,副经理 10 元 /月,设计人员 10 元 /月,仓管共用卡 10 元。 ( 5)销售部门 :经理 90 元 /月,副经理 50 元 /月,业务主办 30 元 /月。 ( 6)研发部门:共用卡 60 元 /月。 ( 7)工程部门共用卡 60 元 /月。 (二)个人通讯补助规定 公司对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通讯补助。 公司通讯补助采取按规定标准实报实销的办法,超标准部分由个人支付。 补助标准如下: 总公司总经理: 700 元 /月 独立分(子)公司总经理: 400 元 /月 总公司销售副总: 600 元 /月 独立 分(子)公司销售副总: 250 元 /月 总公司副总: 400 元 /月 独立分(子)公司副总: 200 元 /月 董事及以上高管 : 200 元 /月 特殊部门中层: 200 元 /月 特殊岗位:如业务人员等依岗位不同另定 一般部门中层: 100 元 /月 通讯费用每三个月报销一次,在三个月报销期内的费用可相互调节使用。 如果通讯费含在薪资内,每月可报销冲抵。 (三)交通费用规定: 公司职工每月补助 30 元交通补贴,同 工资一起发放(实行绩效考核工资的已含在薪资内)。 中层以上任职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另外享有 30 元公务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 销售部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采购人员另外享有 50 元公务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 凡本月报销过打的票、公交票,一律不享有上述 3 两项中的补贴。 享受公司车辆接送和使用者,不享受上述 3 项的补贴 三、文印管理规定 (一)各部门如需要打印材料、查调电脑有关材料,需填写文印单,由总经办安排打印及查阅,并登记入账。 (二)设计用的电脑、打印机由设计人员专用,不得随意使用,注意 成果失密(窃)。 (三)使用传真机,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专人发送。 (四)属机密文件材料复印时,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否则不得擅自复印。 (五)文印人员要保证打、复印材料的质量,做到版面干净,字迹清晰,无差错。 (六)文印人员要做好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七)文印人员要做好文件纸张的使用、保管工作,节约用纸,杜绝浪费,降低费用用支出。 (八)文印人员对机密材料要做到保密,不准泄露,带有秘密的多余(或作废)纸张,应焚烧或粉碎后丢放垃圾箱。 (九)文印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文档制作质 量和工作效率。 (十)对外行文,应严格按照国家公文制作规范执行,以提高公司的社会形象。 四、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图书、文件档案等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管理 办公用品由总经办统一管理,实行按部门、按月统一申购,统一发放的办法。 各部门每月 25 日前把申购表报总经办;总经办进行统计、审批后于 30日前报总经理审批后,交供应部门进行采购;无特殊情况,平时不再办理办公用品领购。 不经常使用的物品,除特殊岗位外,一般都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购,若原有物品已损坏不能修复,需重新申购时必须以旧换新。 (二)办 公设备的管理 公司所有的办公设备均由总经办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统一贴牌。 办公设备的添置及报损均需经总经办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若使用部门办公设备需维修,则要先申请,经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总经办,由总经办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维修于否或报请总经理批示。 (三)文件档案、图书、报纸、杂志及邮件的管理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由总经办指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员要对文件档案进分类、编号、存档;要根据文档保存时限,及时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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