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高明区十三围西江干堤达标加固工程立碑及防汛砂石采购项目内容摘要:

压碎指标(%) 20 角 石 抗 压 强 度( MPa) 60 有害物质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 (按 SO3 质量计),(%) 5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除 01包工程绿化成活保养及保存保养时间为 6个月外,其他货物及工程 质保期为 不少于 一年 (自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日起计 )。 质保期内卖方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设置 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电话(固话 、 手机或小灵通)。 对买方的售后服务通知,卖方接报后 1小时内响应, 2小时内到达现场, 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买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不可 负 偏离 6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提供 2020年 1月 1日 以来的水利项目 或园 林绿化项目 的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加盖公章。 可偏离 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 提供 所投货物的 样品 : 01包: 角石、中砂、碎石 各一包 , 每包重约一公斤; 02包:立碑所选 石材 一块,重约一公斤; 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封存,作为项目完工后的验收依据之一。 不 可偏离 7 履约保 证金 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缴交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于 合同工程完工 验收合格 后 28 日 内无息退回。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 01 包人民币 15000 元、 02 包 40000 元。 不可偏离 注:上表中的偏离选项,“不可偏离”选项为不可更改招标要求的条款;“不可负偏离”选项为不得低于招标要求的条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可偏离”选项为可正偏离或负偏离的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承诺时必须说明。 11 二 、 技术要求 技 术需求明细 01包: 高明区十三围西江干堤达标加固工程 立 碑 一、 项目 说明 : 高 明区 十三围 西江干堤达标加固工程是 “ 全省十项民心工程 ” 之一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 经过 多 年的艰苦建设, 已经 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这项集 “ 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 ” 于一体的民生工程,必将在 高明 水利发展史上铸起一座新的治水丰碑。 根据省领导的指示,通过为 该 项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立碑,充分展示工程建设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及历史检验。 本工程 采用中标价大包干,中标人有责任自行对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差异,以作为大包干风险考虑进合同总价中,除工程变更外工程量不作调整。 中标单 位 必 须 严格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进行立碑、雕刻碑文(文字大小、规格、数量由采用人另行提供,总字数在 500 字以内)、植优质草等工程施工。 所选石材规格:体积需在 30立方米以上或重量在 60吨以上。 立碑所选 石材须经 采购人 同意方可使用。 采购费用已包含施工工程费用、勘测设计费 9071元、 中标服务费 及有关税费。 二、 工程立碑 清单: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 量 十三围西江干堤达标加固工程立碑 一、立碑 1 人工挖沟槽土方 m3 2 粘土购买 m3 3 粘土回填 m3 4 人工铺草皮 m2 5 砂垫层(底座) m3 6 C20砼碑石底座 m3 7 碑石置安(含购运、置安、碑文雕刻) 体积 30m3以上,重量 60t以上 项 1 8 房屋拆迁 项 1 9 钢筋制安(全部) t 10 模板制安(全部) m2 二、临时工程 12 1 临时工程费 项 1 三、勘测设计 1 勘测设计费 项 1 02包: 高明区十三围西江干堤达标加固工程 防汛砂石采购 一、 项目背景: 高 明区十三围西江 干堤达标加固工程完工后,需沿堤坝适当位置储备防汛砂石,以便日后防汛抢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防洪非工程措施。 二、 本次招标的要求和说明: ①采购的角石、中砂、碎石( 2040mm)体积比为 1:3:3,不按比例投标做废标处理 ,角石的体积为干砌石挡土墙的体积,中砂、碎石的体积为干砌石挡土墙内的堆填砂、石体积。 ②采购的材料在 采购人 见证下取样送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文件未说明部分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执行。 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③所有物料须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和指定规格进行堆放。 堆放地点:西江干堤,具体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堆放规格,用采购的角石在外围干砌为方型干砌石挡土墙,约分 2处堆放(每处的碎石、中砂各分 1池堆放)。 干砌石挡土墙规格为: Am Bm (长宽高,长度、宽度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的砂石方量决定,或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进行堆砌),干砌石挡土墙宽度为 1m。 ④采购费用已包含场地平整、材料购买、运输、干砌石挡土墙、砂石堆放、保险及有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 、采购数量: (体积比为 1:3:3,不按比例 或 低 于 以下砂石数量 投标 按 废标处理 ) 角石: 不少于 800 m179。 , 中砂: 不少于 2400 m179。 , 碎石: 不少于 2400 m179。 注: 本项目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各投标人按照以上防汛砂石的比例尽量提供更多的防汛砂石给采购人。 三、其他约定: (1) 石料在验收合格前的保管、保险由中标人负责。 (2)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施工 人员 的 人身意外保险。 1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4 说明 1. 1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 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 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简称 采购人或 用户(业主)或 买方。 采购人: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 电 话:( 0757) 88622378 联系人: 黎先生 3.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1 号金海广场 1905 室 电 话: (0757) 88020555,88023481 传 真: (0757) 88023555 网 址: 联 系 人: 欧小姐 、 冼先生 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 、施工要求 等要求。 1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答疑)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澄清(答疑)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 司 (传真电话: 075788023555)。 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 投标截止期 前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 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 国义 16 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 075788023555)。 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 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性 /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关于资格声明函; 经营状况一览表; 相关经营业绩一览表 ; 保证金声明函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01 包 投标一览表; 01 包工程量清单报价 表 ; 02 包 投标分项价格表; 商务响应表;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部分 其他文件说明 其他文件 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等附件,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17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 货物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开标后不得更改。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 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在 2020年 6 月 22日 24时 00分前 提交 01包: 2800元 、 02包 7300元人民币的 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招标 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机构和 招标 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①银行转帐 ; ②银行汇款 ; 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 2020年 6月 22日 24时 00分前 到帐,投标人需在递交 18 投标文件时提交 《保证金声明函》。 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帐号提供: 户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120905690610703 凡没有 按照 本须知第 和 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 条规定的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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