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31南通纺都商务大厦地下停车场混凝土密封固化剂地坪工程施工内容摘要:

争的数量。 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 15 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 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 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联系电话:051382211233)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 、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予以驳回。 16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条件评审 — 商务标开标及评标 —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条件评审 所有符合递交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条件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评审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资格后审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本工程确定招标发包价为 (大写 ):柒拾玖万元整, 小写:(¥ 元)。 三、商务标开标、评标 ,才能参加商务标的开标及评标。 ,商务标资料齐全,承诺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为有效投标人,进入抽签程序。 四、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抽签办法: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 ,由各投标人依次在摇号器中抽取一个号码球( 150 号),按抽取号码的大小确定中标候选人,号码最大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如最大号码相同,则最大号码相同的投标人继续抽签,直至比出大小为止。 如进入抽签程序的只有一个投标人,则该投标人为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17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 江苏华夏纺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 (全称 ): (中标人名称) 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南通纺都商务大厦地下停车场混凝土密封固化剂地坪工程 工程地点: 海门工业园区宝兴村二十一组(纺都大道北、秀竹路西侧) 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地下停车场混凝土密封固化剂地坪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海发审发【 2020】 14 号 资金来源: 自筹 承包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地下停车场混凝土密封固化剂地坪工程 施工。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合格且不影响项目总体质量目标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评定 金额 (大写 ):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 ( 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承诺书 ( 4)本合同专用条款 ( 5)本合同通用条款 ( 6)中标通知书 18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8)图纸 (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 10)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竣工并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 承包人: (公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节 通用条款 (略 ) 此部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9 第三节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⑪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 ; ⑫本合同协议书 ;⑬ 投标书及其附件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承诺书 ; ⑭本合同 专用条款;⑮本合同 通用条款; ⑯中标通知书;⑰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⑱ 图纸; ⑲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⑳ 建设单位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适用 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上述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发包人向 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参照本地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相应标准。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0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委托的职权: 详见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 需要取得建设单位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建设单位委托 的职权范围以外的职权。 建设单位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建设单位批准的权力。 姓名: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在投标前自主踏勘,发 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承担责任。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本工程的水源、电源 由承包人与总承包单位对接 ,所产生的费用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按有关规定和批件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建设单 位、总承包单位、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妥善提出保护措施,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2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 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进场后一周内承包人应向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待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交建设单位备案。 每月 22 号前分别向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上月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量变更及签证)及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提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其它报表、报告的提供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 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①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总包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 ②承包人在进场前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制定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 ③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按 发包人要求提供。 (5)需承包 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①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 ②施工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 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 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 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保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交付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 22 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妥善提出保护措施,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按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 应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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